【共抗疫情】当事人远在浙江、湖北……法院跨越千里“隔空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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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
云南各级法院积极采取
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开展司法服务
一起来看看以下这些“云审判”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板桥法庭受理的昆明某鞋业经营部诉被告童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定于2020年3月20日开庭审理,因该案原告经营者及委托代理人均远在浙江省,且正值疫情期间,承办法官决定利用云审判在线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审判员用简易程序对该案进行审理。
3月20日该案准时开庭,原告代理人通过云审判进行了充分的陈述和举证,经过40分钟的庭审,李勇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 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画面清晰。信息化的运用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即解决了纠纷,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
3月20日上午,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云审判的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某、(原审原告)付某某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邓某某、(原审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等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永善县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向昭通中院提起上诉。
昭通中院于2月18日立案受理,鉴于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当事人面对面直接接触及诉累,庭前,该案承办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网上开庭后,通过“云审判”,向各方当事人手机号推送网络庭审信息及专属登陆码,并指导当事人安装相关APP,告知线上庭审的相关注意事项。
庭审开始,法官通过话筒、视频和当事人确认庭审视频和声音是否清晰,“可以。”在得到双方的回复后,“好,现在开庭!”随着一声响亮的法槌声,法官宣布开庭。
法庭内,法官、书记员全程佩戴口罩,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参加了庭审。整个庭审过程快捷、便利,视频信号稳定、画面传送清楚、对话流畅,审理程序规范有序。
3月20日,德钦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法官与身在湖北省的当事人在线上开庭审理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准时上线,主办法官敲响法槌,正式开庭,整个庭审过程视频信号稳定、画面传送清楚、声音清晰,全程规范有序。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充分阐述了诉讼意见,并围绕所主张的事实开展了举证、质证和辩论,最终通过远程笔录线上核对、在线签字等程序,顺利完成了网络远程庭审。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综合编辑
编辑: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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