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满意度96.23%!云南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取得显著成效
6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海埂会堂召开2021年度云南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赵嘉 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高度重视法治建设
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
云南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委托省统计局进行的第三方测评中
人民群众对全省法治建设
综合满意率达97.60%
全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率逐年向好
2021年度
云南省法治建设情况如何?
群众满意度调查数据情况是怎样的?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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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省法治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高位推动、引领示范、落地落实,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和省直部门党组(党委)普遍开展专题学习,在厅级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8个班次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在全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巡回宣讲101场次,直接受众近50万人,从城市到农村、从机关到企业、从社区到学校,汇聚起磅礴的法治力量。
二是法治云南建设全面布局。完善党领导法治云南建设的工作格局和制度机制,健全法治云南建设规划体系、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定出台《法治云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云南省“八五”普法规划,搭建起法治云南建设的“四梁八柱”。以法治督察和绩效考核为抓手,强化压力传导,推动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深度融合、同步部署、一体推进。
三是地方立法质量明显提高。聚焦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增进民生福祉等领域,全年制定省级地方性法规5件、修改14件、废止8件。以“共同决定+条例”方式创新地方立法,制定《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完成全国首个地方流域共同立法;对九大高原湖泊“一湖一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
四是法治政府建设蹄疾步稳。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和群众总体好评率达95.80%,初步建立起“一网通办”总门户,667个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省内通办”目录管理,“跨省通办”事项新增74个,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深化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动实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一个口子”对外。
五是政法领域改革全面深化。坚持完善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健全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机制。大力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建设,完善刑事执法办案“三回告、三告知、四公开”办案公开制度,完善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加强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推开涉案财物集中管理试点,全省法院院庭长、检察院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办案制度落实有力。
六是法治社会建设纵深推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聚焦全省365万师生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开展为期3个月的“宪法在你身边”宪法知识在线答题活动,788万人次参与答题。全省23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打掉一批涉黑组织。严格落实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强边固防机制和“五级书记抓边防”责任,着力构建“中国特色、云南特点”的强边固防新格局。
2021年度全省法治建设
群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调查对象
主要分为两个大类共14类人员。
第一类为社会公众,即16周岁及以上的公民。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从业人员、务农农民、务工(经商)农民、在校学生、文教科卫体人员、个体户及私营企业主、服务业人员、自由职业者、无业(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共11类人员。
第二类为特定对象,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类人员。
调查方法
采用近年来国际上比较先进的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CATI)进行。
调查样本量
综合考虑常住人口总数、流动人口数、城镇化率等因素,以全省129个县(市、区)为基本单元,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中云南省人口统计数为依据,采用多阶段分层抽样方法,共获取有效调查样本27120个,在全省有较好的代表性。
调查结果
全省调查数据2021年云南省法治建设群众综合满意率为97.60%,该数据由以下5个调查问题的单项满意率之和再取平均值获得。
一是关于“人民群众对到本地政务服务大厅或网上平台办事情便利程度是否满意”的问题。调查显示:单项满意率为98.29%,较2020年度同比上升0.62个百分点。
二是关于“人民群众对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政法机关执法办案和服务群众情况是否满意”的问题。调查显示:单项满意率为97.05%(其中,法院96.23%、检察院97.62%、公安机关96.55%、司法行政机关98.00%),较2020年度同比上升0.43个百分点(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同比分别上升0.47、0.35、0.64、0.20个百分点)。
三是关于“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执法、疫情防控、旅游市场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行政部门公正文明执法和服务群众情况是否满意”的问题。调查显示:单项满意率为96.35%,较2020年度同比上升0.58个百分点。各领域测评结果分别为:市场监管94.77%、疫情防控98.85%、旅游市场整治96.06%、生态环境保护95.72%。
四是关于“人民群众对律师、公证等提供法律服务是否满意”的问题。调查显示:单项满意率为96.86%,同比上升0.32个百分点。
五是关于“人民群众对平时生活中便利获取法律知识是否满意”的问题。调查显示:单项满意率为99.44%,同比下降0.11个百分点。
会上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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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省法院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方面有些什么重要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2021年,全省法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最高法院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努力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取得了新的成效。综合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大力提升审判质效。2021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48483件,审执结858060件,同比分别上升17.08%和11.46%。工作中,我们以“落实提升年”活动为抓手,通过紧密结合实际科学设置可量化工作目标并狠抓落实,引领提升审判质效,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打牢基础。2021年全省法院综合结案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办案效率明显提升;一审服判息诉率高于全国平均1.3个百分点,一审判决案件改判率3.35%、发回重审率0.93%,同比分别下降0.7、0.19个百分点,办案质量效果持续向好。
二是深入贯彻执行民法典。将贯彻执行民法典作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内容,推动加强人身权司法保护,特别是将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试点扩大至全省和全部民事案件,切实加强了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执法办案当中,妥善审理了一批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基本民生并具有价值引导意义的老旧小区屋顶漏水、下水道污水倒灌、高空抛物等案件。
三是大力推进“一站式”和人民法庭建设。全省法院深入构建诉前多元化解、诉中繁简分流、线上线下全方位诉讼服务为核心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2021年,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稳居全国法院第一方阵。近期,一站式建设成效省高院在全国高院排名第一,全省三级法院在全国法院综合排名第三名。同时,将人民法庭建设作为2021年重点工作,召开现场会,调整法庭布局,出台加强法庭工作若干意见,将人民法庭真正打造成为服务人民群众的“前哨”。2021年底,全省法院实体化运行人民法庭达250个,人民法庭案件调撤率66.63%,同比上升0.32个百分点,乡村法庭巡回审判率79.98%,同比上升1.35个百分点。
四是有力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出台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措施,建立金融纠纷、知识产权等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加强破产审判工作,积极参与“烂尾楼”整治,强化疫情常态化防控司法应对,审结各类民事、商事、行政纠纷405635件,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特别是去年5月,云南高院成功承办了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习近平总书记亲致贺信,大会通过了《世界环境司法大会昆明宣言》,产生了重要的积极影响。同时,云南于2021年9月,经最高法院批准设立昆明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重点环境资源案件,有力提升了云南环境司法保护水平。
五是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全省法院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法院、省委要求,有力抓党史学习教育、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排查整治顽瘴痼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有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院形象。2021年,全省法院制定33项办实事清单,推出60项具体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形成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防范信息化和基建项目廉政风险、防范虚假诉讼等12项务实管用的制度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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