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不喜欢公共福利
写前面几个文章的时候,有人说我含奥量挺高,当时并不知道田园奥国产奥,猜测类似于自由意志那些东西,并未在意。不过说起自由,多多少少能倒出半瓶水,这大概是天生的。相比成群结队呼朋唤友,我更享受独处,讨厌被人管,凡事喜欢自己做主,更容不得被人欺负,挨揍或者被人抢了东西之后必须找机会要回来……诸如此类。后来想想,这其实都是一个人迷迷糊糊来到人间的本色出演,不算特别。
但这些零零碎碎东奔西走的自由之光,因为理论体系的缺乏而组不成一支有序的队伍。这都怪从小到大,我没遇到过长成山下智久那样的政治经济学老师,害我上课时不是打瞌睡,就是埋头看小说、写情书,每回考试都是擦着及格边沿惊险飞过。
当然喽,也幸亏没有受到官方指定经济读物的反复蹂躏,这颗大脑方能初生一般吸纳新的养分。甫一接触奥地利经济学的一些基本概念,便觉如遇知音,仿佛艰难跋涉在茫茫原野上的游兵散将,终于找到同类。刚读完《一课经济学》,又入手了米塞斯《人的行动》和门格尔《国民经济学原理》,新年之前的闲余时间,怕是交给这几本书了。
说到正确的经济学,想起前几天在朋友圈转发了张祥海老师讨论免费教育的文章,受到一位信奉公共福利的朋友的热情“招待”,然后我突然觉得,有必要捋一捋,为什么我不喜欢公共福利,为什么公共福利必然带来的强制分配是反社会反人类的。
某一天,我们出生了,赤条条地来到人世,在父母的喂养下渐渐成人。抛开父母的赠予,身体是我们唯一拥有的资本(财产),能否自由地利用这唯一的资本决定着我们能否活下去。一旦失去身体的自由,也即失去了能满足我们生命欲求的唯一财产。这一点不言而喻,说明自由非常重要。
好,我们用自由之身,通过劳动或者先占获得了身体之外的财富,比如织了一双草鞋(可以出售换钱)或者扛了一天麻袋(赚到工资),那么,保证这笔财富不受任何外力的侵犯和掠夺就变得同等重要。否则,我们凭什么满足活下去的欲求?我们存活于世的安全感又来自哪里?
是的,即使我们没有接受过任何教育,也会本能地保护自己的财富不受侵犯。三至四岁的孩子,就可以不加指导地抱紧自己的玩具和糖果,防止被人夺走。因为拥有这些财富才能保证我们自己生命与生活的存有、持续、幸福,这是个人主义伦理道德的逻辑起点。
基于上面这一逻辑,每个人天然地拥有保全自己的自由、生命与财产的权利,意味着每个人的生命与财产都只能由他自己自由地支配,而不是由他人支配。敲个黑板,人类天然地拥有这项权利,它蕴涵在人的本质里,不是来自哪个大人物的赐予。---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具备了这项天然权利。猫狗猪和牛羊鸡是没有这项权利的,记住,它们不是他们和她们。
有个声音说,我只侵犯你一点点财产可以吗。我夺走你一小部分,给你留下大部分,这并不会影响你继续追求生存和幸福,成交吗?不不不,当然不可以,因为既然我无权保护我的全部财富,这一点点的尺度就一定掌握在你的手里,从百分之一到百分之百的距离并不遥远。在我的财富大厦的底下,这一点点的缺口总有一天会要了我的命。
是的,正因为如此,今天的我常常觉得慌恐,高高在上的老爷们可以用他们独家掌控(强制)的教育资源,任意改造我们的孩子。用他们独家掌握的中/央/银/行,任意稀释我们的财富。用他们独家拥有的权力,任意制订律令限制我们使用自己的财富,甚至限制我们人身自由。更可怕的是,控制尺度的开关,不在我们手上。
现在我通过学习,掌握了新词,可以说,这种剥夺和限制违背了人类的自由伦理,俗称反人类。
所以,我们学习社会学和经济学,或者遵循这些原理,付诸行动,改善生活创造幸福的过程,其实就是寻找一个更好社会的过程。那,什么才是更好的社会?我的理解就是顺应天然权利和自由伦理的良治良法社会,而不是背离这些权利。顺应自然法则,必然带来自由和繁荣,这个观点,以后有机会再专门展开。
补充一句,人的自然权利里只有个人支配的财产权和人身自由权,其他权利并非天生,比如教育权和免于匮乏、免于恐惧的权利都不是天然就有,这些后天的权利统统都要靠自己的努力去创造。如果说,有一部分人--A们--可以天生免于匮乏,那就意味着,有另一部分人—B们--的财产会被剥夺转移到A们身上,这就侵犯了B们的天然权利,有背自由的伦理。
良好的社会通过自由个体之间有目的的分工、合作、交换和竞争,会产生自己的一套秩序。这种因自由交换而繁荣的秩序并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的井然有序和规范统一,后者是对监狱的要求,而不是对每一个具体的自由人的要求。
我不知道谁会否认,没有强制和掠夺、由自愿交换和自愿付出形成的人际关系,才是人世间最大的善意。
嗯,说清楚上述伦理之后,应该承认人类幸福的密码是私产和自由的不容侵犯,只有这个基础成立,社会的繁荣、人们的幸福才有可能降临。
这时又轮到我的朋友出场了。我说由郑府管理的公共福利必需通过对个人产权的侵犯才能实现,因为如你所知,郑府并不创造财富,他们的存活运转(包括老爷们的个人欲求)均以碎的名义,强制从每个人身上取得。换句话说,我们并未心甘情愿被征碎,只是被迫无奈,为了免除更大的麻烦—被暴力惩罚、入狱或者被肉体消灭。
我总结说,强制对私产的侵犯本身不符合正义和自然法,福利制度就是一个不正义的产物。
我朋友不为所动,他说福利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照顾弱者,避免人类陷入丛林世界,否则天生就弱的人该如何保证他们的生存权利,而每个人被逼付出一点点则是必需要支付的社会成本。他一摊手,这没办法,谁让大家刚好落在同一条船上呢。
我说,你误解了丛林世界。丛林世界弱肉强食,但现实社会中,强者不但不会去食弱者,相反,人类社会从来不缺民间互助和私人慈善。当侵犯私产成为不可能的选项之后,为了解决真正的弱者的生存问题,人类早在千百年之前就自发出现了更加符合自然法的慈善方法,只是现代郑府形成之后,私人慈善的行为被压抑了。
什么是真正的弱者,民间互助和自愿慈善是一种什么样的方法,限于篇幅,将在下一篇文章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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