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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秀波是人渣吗?

安娜 TM 安娜的三千乱话 2019-10-06


这个周末很不安静,两个热点,差一点掀翻朋友圈。作为一枚资深的业余的八卦爱好者,我当然毫不犹豫地在佩奇和吴秀波之间选择后者说话。鉴于朋友圈已经把吴秀波诅咒成渣,我就暂且称他为吴渣,这样听起来比较顺耳。

 

为了搞清楚人渣到底什么意思,我特地查了万能度娘,她说“人渣是道德败坏、品行低劣、举止与社会相悖或违反人伦、缺乏操守准则的人。”嗯,这么说来,人渣是道德批判用词,应用范围比度娘略广。

 

吴渣的故事不再赘述。但也许,我们可以先谈谈什么是爱情。

 

这令我想起了《安娜卡列宁娜》里渥伦斯基第一次在火车站遇见安娜的情景。

 

“但是,他感到非得再看她一眼不可;这并不是因为她非常美丽,也不是因为她的整个姿态上所显露出来的优美文雅的风度,而是因为-----在她走过他身边时,她那迷人的脸上的表情带着几分特别的柔情蜜意。当他回过头来看她的时候,她也掉过头来了-----她那双在浓密的睫毛下面显出几分阴暗、闪耀着迷人光泽的灰色眼睛正亲切而注意地盯着他的脸,好像在辨认他。”

 

典型的一见倾心,就是我们常说的,转角遇到爱情。汤显祖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当两个对的人相遇,因为那一刻的目眩神迷,值得大多数人不顾一切去追求这种叫做爱情的东西。就算它的归宿终究会是灰烬,也好过从未体验,从未享受。

 

我不知道陈女士在初见吴渣的一瞬是什么感觉,仅仅是出于交易心态,想靠着与一位成名男星春风一度,换取演出机会或者名声利益,还是真的为了爱情心甘情愿匍匐成传统厌弃的第三者的样子。

 

不管是否真爱,都成为了过去式。感情的路走到尽头就是分手,没有爱情加持的一对男女谈判分手费,考虑的全部都是利益得失。这种事本来很私密,不管经过了怎样的硝烟和争斗,双方协调,自愿成交,外人本来无权置喙。

 

也许唯一可以说的是,吴的个人生活确实有些问题。但是,人作为一种多情的动物,想出轨估计是个普遍愿望。尤其是娱乐圈,美女云集,如同三宫六院,看着心动,条件有利的想去搭一把手,怎么克制呢?无解,道德标兵的名声敌不过那一瞬间的冲动。

 

从财务能力上看,吴渣明显强过陈女,如果他愿意付出一笔钱为这段感情划上句号,算他有情有义。但如果他不愿意支付分手费,其实也不触犯法律,我们也不好意思指指点点。

 

我总觉得人和人之间有一条非常简单明晰的相处规则,就是,我的就是我的,你的就是你的。不要认为自己魅力无两,分手后索要赔偿就经过了上帝允诺。两个人结合,如果觉得交易的性质多于爱情,就按交易的规则办事。即签订协议,写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退出条款,退出条款可以约定补偿费用。嗯,别忘记去有关部门背个书。

 

既然交易,签合同就天经地义,不应该认为是羞耻。保障自己的权利,消除人财两空的风险,恰恰是文明人的特点之一。就像婚前财产协议,就是保驾婚姻这条大船全速航行的武器之一。


有人说婚前财产好像过于无情,是把婚姻当作交易来处理。事实上呢,婚姻就是类似于交易的一样东西,彼此经过计算,认为结婚的收益大于单身,然后用一个带印戳的红本本认证夫妻关系。

 

两个人在一起了,明明因为利益结合,却羞羞答答不好意思承认,不用一个协议来明确双方的权利,这叫傻缺,以为感情的保鲜期是一万年吗?再聪明的人都应该知道,未来不可预知,当爱情消失的时候,如果第三者没有条件转正,结局就是分道扬镳。如果事先没有白纸黑字签订协议,支付分手费就不是强势一方的义务。

 

女人在这个时候可以闹,如果闹一闹会带来预期的收益,完全可以。但如果谈判失败,男人明确不想支付,或者不想超过预算支付,聪明的女人应该见好就收,及时转身止损。


成为第三者本身就是一场赌博,愿赌服输,好聚好散,玩得漂亮些,给自己留点自尊不好吗?

 

从已经揭开的事实上看,吴渣已经支付过一笔分手费。但是陈女不满足,拿到第一笔钱后在国外休养的她,思前想后,觉得在这段关系中的受益不够理想,于是想要得更多,而且不惜以暴露男方隐私要挟。

 

吴渣诱使陈女回国谈判第二笔分手费时,女人咨询过自己的律师,后者敏锐地觉察到了一阵杀气-----回去有被控告敲诈勒索的风险。从这个细节可以窥见,女人可能存在敲诈行为,尽管细节不详。

 

律师建议由其出面,可是女人毕竟蠢相,对钱财的渴望超过了对风险的预估。也许她天真了一回,觉得当年的枕边人应该不至于如此绝情吧。当然,这是对因果关系的错误认知,当爱消失,过度索要钱财就有可能变成敲诈,而敲诈多少是有风险的。

 

现实不是童话,多情和无情仅在一念之间。经过再三权衡的吴渣认为她索要的额度已经不再值得付出。那么,选择报警在吴这种现实主义者的眼里,立即变成一个可以消除麻烦的手段。

 

人渣这个词,用于道德批判完全没问题。从人情道的义角度去看,吴应该被杯葛和鄙视,不管如何,把一个爱过的女人送进监狱确实过于残忍,然而,我却不知道如何从精神上给他量刑。

 

让权力来封杀他吗?我肯定不支持,但市场本身会以自己的方式抵制吴秀波。经过这一战,他前期的商业欺诈行为也被人刨了出来,人渣形象已经栩栩如生满屏飞舞,名声口碑都坏了,这一波掉粉大概数以万计,以后少了很多人看他演戏。作品不好卖了,投资人就会离他而去。

 

最后,我想说的是,每一段关系的开始,奉劝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扪心自问一下,是交易性质多一点,还是因为爱情多一点。


我作为一个爱情理想主义者,认为爱情本身的美好足以抵消分手的苦痛,爱过的人不后悔,即使分手也依然是赚的,要不要订立协议确保自己得到分手补偿,是个人选择。但如果本身是冲着名利而开始的感情,最好约定清楚双方的义务和补偿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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