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陆凡等三位同志任职的决定
(2017年3月21日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毛晓提请,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
任命陆凡为芒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任命吴景松为芒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任命朱锐勋为芒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依照法律规定,报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其他
头条 || 芒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芒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杨边强等二十五位同志
任免职的决定
(2017年3月21日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由芒市人民政府市长毛晓提请,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
任命杨边强为芒市公安局局长;
任命蔡玮为芒市监察局局长;
任命王尚所为芒市司法局局长;
任命吕重青为芒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任命李蔚为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任命贾云山为芒市审计局局长;
任命罗利宏为芒市农业局局长;
任命吴涛为芒市水利局局长;
任命文浩为芒市统计局局长;
任命张永绍为芒市扶贫办主任;
任命雷木嫩为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李荣宽为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任命杨连升为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任命赵新开为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缪刚为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任命杨国彪为芒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命黄贵邦为芒市林业局局长;
任命夏辉为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彭晓波为芒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免去其芒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任命袁国俊为芒市财政局局长,免去其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左安卫为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芒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任命胡安东为芒市工业和商务局局长,免去其芒市外事和工业商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文恩贵芒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茂永芒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祁叶弄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依照法律规定,报州人民政府备案。
资料来源 / 芒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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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稿 / 芒市委组织部 邵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