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头盔第一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点击蓝字
我国摩托车保有量近1亿辆,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3亿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正成为百姓出行、商家配送的重要交通工具。而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中,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0%以上。而相关数据显示,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在发生事故时能够使骑乘人员的受伤率下降70%,而死亡率则可下降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022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相关技术机构制定。新版国标自2023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全面替代GB 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
一、主要修订内容
1.修改了适用范围
新标准增加了电动自行车乘员(包括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
2.增加了3个安全性能指标
分别为头盔护目镜的耐磨性(雾度)、头盔壳体表面凸起结构和表面摩擦力。
(1)头盔护目镜的耐磨性(雾度)。新标准规定落砂试验后护目镜的受损程度不能影响其正常使用,同时镜片雾度值应不大于10%。
(2)头盔表面凸起结构的剪切力。新标准规定被测的凸起结构应能被剪切、分离,或者不会阻挡切刀从凸起部位处滑过。主要防止骑乘人出现事故过程中戴着有凸起物的头盔在地上摩擦时,凸起物阻挡了佩戴者头部向前的力造成骑乘者二次损伤。
(3)头盔表面摩擦力。新标准规定载物架应不会受到摩擦力阻挡而停止。这个指标也是模拟在骑乘人在发生事故的时候头盔在地上摩擦受到的阻力,摩擦力越大阻力越大,给骑乘者造成的伤害越严重。
3.新标准头型尺寸
新标准中测试用的头型尺寸参数相对更适合亚洲人的头型数据。头型由旧标准中大、中、小、特小4个头型修改为 A、E、J、M、O,5个头型。
4.修改了头盔的种类、形状
为便于直观区别,头盔按适用对象分为A类盔、B类盔两类,A类盔为摩托车乘员头盔,适用于摩托车乘员和电动自行车乘员;B类盔为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仅适用于最高时速不大于25km/h的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按形状可分为1类盔、2 类盔、3类盔。1类盔形状为全盔,2类盔形状为3/4半盔(春秋盔)、3类盔形状为1/2半盔(夏盔)。
5.修改了标识要求
为清晰辨识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防止摩托车乘员误用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特增加了“每顶头盔壳体外表面的后部应有用于识别头盔种类的标识”的要求,其中摩托车乘员头盔标识为“黄色圆形图案+字母A”,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标识为“天蓝色菱形图案+字母B”,每种类型的标识各有大、小两种尺寸规格,以适应不同规格、形状、外观设计的头盔。
6、新国标头盔对产品结构、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耐穿透性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需要具备缓冲层。此外,头盔必须具备11项标志,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和生产地址、厂牌或品牌名、头盔类型、限制使用标识、产品型号规格、生产日期和编号、产品执行标准、认证标志、头盔重量和合格标志等。
二、选购指南
新标准实施后,在选购和使用摩托车头盔或者电动自行车头盔时,消费者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三、使用常识
(1)佩戴头盔应系好系带。
(2)使用后放置于阴凉通风处,避免高温或阳光长时间照射。
(3)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过碰撞导致摔裂或出现细微裂缝的头盔不能够再继续使用。
(4)头盔在使用过程中会长期暴露在户外,虽然没有经受碰撞,但经过阳光暴晒和汗液侵蚀会使得其本身和一些配件老化,从而降低安全系数,失去保护性能。建议消费者根据头盔的磨损和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更换。如果头盔在使用过程中受过冲击,即使外表看没有损伤,其使用寿命也可能会受到影响,建议及时更换新头盔。
(5)使用期限一般为2-3年。和其他日用品一样,头盔的购买也不会是一劳永逸的。一方面,安全头盔只要承受过撞击、发生过事故,即使外形没有明显损坏也建议更换;另一方面,安全头盔也有自己的使用寿命,一般为2到3年,因为头盔的制作材料像玻璃纤维、碳纤维、ABS等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出现损耗、破坏或者裂痕,从而不能保证其防护性能。
来源丨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