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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答复丨企业标准没有法定的有效期
企业标准有效期
留言日期:2023-07-15
问:您好,请问一下,2018年国家实施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那么1990年发布的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还适用么?关于企业标准的有效期怎么理解呢?是按照之前的管理办法3年一复审,还是按照新的国家标准化法没有明确强制要求呢?
时间:2023-07-21
答:部门规章的规定和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上位法优先下位法的原则,应当优先执行法律规定。企业标准的有效性由企业确定并负责,没有法定的有效期。
制定高于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是否侵犯行业标准版权?
留言日期:2023-07-17
问:标准化法第二十一条: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如果制定比某项现行的行业标准更高的团体标准,团体标准的大部分技术内容和行业标准相同,部分技术指标高于该行业标准,这样的团体标准是否会侵犯行业标准的版权呢?如果涉及侵权,是否就与第二十一条相悖,因为制定高于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必然需要以现行的行业标准为基础。
时间:2023-07-21
答:如果已发布行业标准的大部分文本内容被直接用于某项其它标准研制,且与该标准正式发布版本中的文本内容一致,很可能涉及侵权行为。团体标准的技术要求是否高于其它推荐性标准,与团体标准文本内容是否与其它标准文本内容一致没有直接关联,与其它标准进行技术指标、试验方法等技术内容比对不代表必须直接使用其它标准的文本。制定团体标准不得侵权其它作品和技术文件的版权。
来源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