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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洁被罚6万+20万
处罚信息
确山县市场监管局
确山县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在其海飞丝去屑洗发露的外包装上发布含有“受访消费者超过95%依赖海飞丝品牌”等内容化妆品广告,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未标明出处。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3年5月,确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主体名称:广州宝洁有限公司
决定书文号:平市监处字〔2021〕62号
处罚事由:当事人在该产品外包装正面用较大字体标注“去除99%细菌#”(“99%”字体为红色),在外包装侧面用较小字体注解为“洗去细菌”,利用颜色、字体大小、注解位置的不同,将没有充分科学论证的“去除99%细菌”进行突出的标注,引起消费者的关注。当事人在该产品外包装的以上标注属对其产品功能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属欺骗、误导消费者。上述宣传使当事人生产销售“舒肤佳TM柠檬清新型香皂”和同类产品竞争时处于有利地位,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属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1-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