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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餐馆吃皮蛋中毒,谁担责?法院判决

局中局 局中局 2024-04-15


近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产品责任纠纷,判决缺陷皮蛋的销售者何某某、崔某某向餐饮店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万余元,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案件详情

何某某、崔某某夫妻二人共同在万州区经营蔬菜摊,主要销售蔬菜、副食、皮蛋等产品。2021年11月21日,某餐饮店因经营需要从何某某、崔某某处购买皮蛋74枚,并于当晚制作烧椒皮蛋供店内消费者食用。之后,在该餐饮店食用烧椒皮蛋的消费者于当晚陆续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并分别被送往医院救治。

事发次日,市场监管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先后到该餐饮店对事发当晚的食物原材料及皮蛋进行采样。经检验发现4名患者肛拭子样品和1件皮蛋样品中均检出鼠伤寒沙门氏菌,主管部门认定本次事故为聚餐人员食用被污染的皮蛋而引起的鼠伤寒沙门氏菌食源性疾病暴发。同年12月2日,市场监管部门还对崔某某、何某某经营的蔬菜摊进行了抽样检测,发现当日所采皮蛋样品均符合相关标准。

之后,某餐饮店被市场监管部门停业整顿十日,并处行政罚款5000元。此次事件发生后,该餐饮店实际支付店内消费者医疗费7.7万余元,经与消费者协商一致后,另行赔偿消费者6.2万元。

该餐饮店认为崔某某、何某某所销售的皮蛋含有鼠伤寒沙门氏菌,属于缺陷产品,且该缺陷产品给餐饮店造成了损失,遂诉请由崔某某、何某某赔偿餐饮店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赔偿费、行政罚款、营业损失等共计22万余元。

法院判决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争议食用的皮蛋经检测后存在被污染的事实,导致到店就餐的消费者因食用皮蛋后出现中毒症状,蔬菜摊经营者崔某某、何某某应向餐饮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经对餐饮店所主张的损失予以审核后,一审确认其中85455.29元应纳入本案赔偿范围,遂判决崔某某、何某某向某餐饮店赔偿85455.29元。

一审宣判后,崔某某、何某某不服,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主张崔某某、何某某所销售的皮蛋经过市场监管部门抽样检测并无质量问题,故其并无销售缺陷产品的行为。同时认为,涉案消费者中仅有4名患者的肛试子和一枚皮蛋检测出鼠伤寒沙门氏菌,而该种病菌本身存在多种传播渠道,本案不能认定系崔某某、何某某销售的皮蛋致使消费者感染病菌造成食物中毒。

重庆二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次聚集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市场监管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分别对某餐饮店在崔某某、何某某处所购买且尚未使用的皮蛋进行了抽样检测,显示皮蛋样品中含有鼠伤寒沙门氏菌,足以证实崔某某、何某某销售的皮蛋存在产品缺陷。而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2月2日对崔某某、何某某处的皮蛋所进行的抽样本身并不涉及销售给餐饮店的皮蛋,故该检测结果与本案并无关联,不能以此否认崔某某、何某某所销售的皮蛋存在缺陷的事实。同时,主管部门对餐饮店进行抽样检测时并非仅对皮蛋进行采样,还对店内的其余食材原料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仅显示皮蛋中含有鼠伤寒沙门氏菌,且崔某某、何某某也未举证证明本案中的鼠伤寒沙门氏感染是经其他途径传播,故对相应上诉理由不予采纳。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抓好食品安全,不仅需要国家层面的立法和检验检测体系的完善,也需要通过司法裁判来引领社会风尚。

本案中,某餐饮店因向消费者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菜品已实际向消费者承担侵权责任,现其以所销售的皮蛋系向蔬菜摊经营者崔某某、何某某所购买为由,要求销售者崔某某、何某某承担赔偿责任属于法律规定的产品责任范畴。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本案中,崔某某、何某某销售给餐饮店的皮蛋经检测确系含有鼠伤寒沙门氏菌,且消费者到餐饮店食用受污染皮蛋后,造成了鼠伤寒沙门氏菌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给餐饮店造成了损失,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来源丨重庆二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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