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对珠山区广场某母婴用品中心销售无“CCC”认证的儿童玩具案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行为,作出处货值金额等值罚款1282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1.06元共计1363.06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这是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柔性执法,进行包容审慎处理,充分助力市场主体发展,及时按下"中止键"的其中一起案例。为何会对违法行为按下"中止键"?时间回到去年5月20日,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以上母婴用品中心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儿童玩具产品外包装标注了“CCC”标识,现场却未能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经调查发现该店涉嫌销售无“CCC”认证儿童玩具货值共计1282元,销售产品利润共计81.6元。该行为当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本应处以5万至20万元的罚款,但该案罚款事项又在即将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目录内,在充分考虑个体经营户发展的基础上,办案机构及时办理了案件中止,待新修订法律出台后,再进行处理。 2023年8月21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4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认证的违法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货值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在此规定正式出台后,8月23日,办案机构立即恢复案件调查。 今年以来,景德镇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创新市场监管执法方式,持续开展柔性执法监管,针对一些违法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案件,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及时办理案件中止”、实施“轻微免罚、首违不罚、无过错不罚”制度,推行容错纠错机制等举措,切实让执法由“重稽查”向“细服务”转变,既激发了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内动力,又实施了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的执法理念。截至目前,市场监管执法部门实施各类免罚案件23起,涉及产品质量、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等不同领域。来源丨“局中局”综合整理大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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