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丨不属于市场监管职能
一
来信人:bj***08 时间:2023-10-06
随房地产市场转冷,中介公司对新签合同降低了中介费比例。在途合同虽已提交中介费,但中介服务尚未完成,建议参照存量房贷款调整政策,对在途中介合同进行调整,毕竟中介服务尚未完成。
答复时间:2023-10-07
您好,来信收悉。中介服务问题,建议向行业主管部门住建部门咨询。
二
来信人:bj***86 时间:2023-09-26
本人父母均为70岁以上老人,居住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3栋61号六单元,此单元1层门口在建造时设置了多个台阶,现老人年事已高,此楼居住多为中老年人,身体不便的老人出行极为不便,多年多次与街道反应,至今均未解决,望政府能给予关注,解决老人出行问题。谢谢。
答复时间:2023-09-27
您好,来信收悉。您所述事项非市监局职责范围,建议您向城市管理委员会进行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三
来信人:bj***81 时间:2023-09-14
河北省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买的时候就给上牌了,商家回复牌照全国通用。现在家属在北京上班,平时出行想买个电动自行车,请问河北省买的电动自行车,上的河北电动车绿牌,可以在北京市骑吗?
答复时间:2023-09-14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所述问题,建议向北京市交管部门进行咨询。
四
来信人:bj***13 时间:2022-08-13
您好!A公司经营范围登记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脑图文设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计算机维修;计算机系统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该公司2018年*月*日前为内资企业,于20**年*月*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请问该公司在经营业务中收取用户汽车维修费用,且未告知用户费用明细。该公司是否超过经营范围?或者说,该公司收取的汽车维修费用是否不属于经营范围业务所产生的费用?盼复!谢谢!
答复时间:2022-08-15
您好,留言收悉。汽车维修行业主管部门为市商务局,无需专项许可,属商务局备案项目。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中该项目属于一般经营项目,市场主体可自主选择经营。
五
来信人:bj***13时间:2023-08-25
2019年在中业9998元报名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签的包过协议,工作忙一直没考,最近发现网校进不去了
答复时间:2023-08-28
您好,来信收悉。有关教育退费问题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管辖范围,建议您根据您所学培训内容,向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六
来信人:bj***2X 时间:2023-08-18
我叫平泉铠,我是以诱导的方式被这个西安中都汇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骗的,再2022.8.26日向该公司教19800元,9.9日11000元,9.16日20000元,10.9日转30800元 10.30日转30800元,一共86600元,每一次转账都是有记录的。然后我向市场监管打了电话 他们说不受理?市场监管不管 110不管 税务局也不管,那设立的这么多的管理局还有什么意义呢?
答复时间:2023-08-21
您好,来信收悉。我局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建议您向相关部门具体沟通解决。
七
来信人:li***ly 时间:2023-08-13
本年8月8日,本人于京东平台网购了3套习题,是一个订单3套习题,商家在毫不沟通的情况下给我发来了2套,直到我联系商家询问原因才告知我其中一套无货,并要求我退掉无货的那套就完事了。如果该商家在发货之前与我联系告知我货物并不齐全,我是不会在该商家购买的,会全额退款在别家购买,如今此商家变相要求它店有多少我就要买它多少,这不是强买强卖是什么?于是我联系京东客服要求处理纠纷,京东客服更牛了,直接退回缺货商品差价并赔偿500个京豆(可在下次购买商品抵5元)打发了事,我表示不接受此方案,也不容我质疑,强行完结纠纷处理完毕。再次向京东客服投诉也不容分说。京东的处理就是支持并连同商家对消费者强买强卖,此举必须打击。请有关部门介入处理。感谢。
答复时间:2023-08-14
您好,来信收悉。有关投诉京东相关事项,因京东登记注册地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议您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进行投诉。
八
来信人:bj***57 时间:2023-08-04
针对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故意拖延并无理由拒绝按时退费问题,我已经向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举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二条和第十条,应当立案调查处罚!但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脱不是自己职权!不立案!望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指导处理!望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法定职责!!不愿叨扰,实属无奈,望谅解。盼回信!感谢!!
答复时间:2023-08-07
您好,来信收悉,按照北京市政府职能划分,教育执法职能已划归市场监管部门,相关执法权限由属地区级市场监管部门行使,如该企业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建议您通过举报途径,向被举报方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有关您反映的教育退费问题,不属于行政执法事项,市场监管部门不具有处理有关教育退费诉求的工作职能,建议您可根据您所学项目,向其所属的行业主管部门(市教委、人力社保、文化旅游、体育局等部门)提出投诉请求,也可向被投诉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特此回复。
九
来信人:Ap***23 时间:2023-07-24
小李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英语较好,经朋友介绍,一对一只给一个大学生(已成年)教托福,属于涉嫌未经审批擅自组织学科培训吗?违法吗?
答复时间:2023-07-24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咨询的内容,建议您向教育部门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十
来信人:ma***31 时间:2023-07-20
我家是一个回迁小区,但是房本一直没有下来,村里的大队一直是小区的物业,我想咨询一下,像我们整个村已经迁入了新址,没有房本的情况下村里的大队说是物业,他们在没有房本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物业资质吗?物业里上班的全是村里的人,物业工作人员是否要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才能上岗,例如:物业经理;电工;维修工;消防中控室工作人员等等。
答复时间:2023-07-20
您好,来信收悉。有关物业问题的主管部门为住建部门,建议您向北京市住建部门进行咨询。
十一
来信人:bj***40 时间:2023-07-04
本人于6月18日在京东自营平台购买东芝18t容量硬盘,到货后发现只有380g,我联系京东售后结果京东不予处理。于是在21号拨打12345投诉京东。在6月25号收到经开区商务金融局的短信告知已经受理。在此期间经开区金融局未与本人联系来解决处理此问题。因此在此举报北京市经开区商务金融局包庇京东,不为消费者处理问题。
答复时间:2023-07-04
您好,来信收悉。我局非金融局的直属上级机关,无处理该事项的职责。若您认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未依法处理投诉事项,您可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来信人:bj***83 时间:2023-07-02
本人于2023年6月30日11点00分在秀动网购买泡泡岛音乐节-京津冀站门票1张,付款后发现原先售罄的低价预售票仍然充足,于是申请退款,客服以“票品力有价証券,非普通商品,其背后承载的文化服务具有时效性,稀缺性等特征“不支持退换。此外,在投诉秀动的处理结果中显示“本演出项目经主办方要求,所售票品不支持退换”,此款项属于霸王条款,要求全额退款!活动主办方为北京创娱无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西20号楼2层211房间。希望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介入处理。本人通过北京12345反映给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而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答复不归他们管,让我们消费者去找文旅局,消费者权益受损跟文旅局有什么关系,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不作为,对职责内的事视而不见。而文旅局明确答复,消费者纠纷不在他们管辖范围以内。希望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明确责任主体,不要踢皮球。
答复时间:2023-07-03
您好,来信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之规定,文化旅游部门作为文艺演出行业主管部门,应在其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权益。建议您向文旅部门进行咨询。
十三
来信人:bj***85 时间:2023-06-21
无缘无故被禁言90天,信誉分100,还显示上周无违规发文记录,既然没有违规,那干嘛禁言90天?反馈一个星期多了都没回,也有很多作者反映,百家号存在故意乱禁言,上一批是五月21号,这一批是6月16号,都是钱赚多了,管方想白嫖,不让提现,就把作者的账号给禁言。百家号人工客服也只会说加急处理,都这么久了,一点消息都没有。我们为百家号打工,百家号却想白嫖不给钱,不让作者提现。这种行为是不是属于诈骗?百家号自媒体平台依靠,就可以胡作非为吗?我好不容易赚到这么多钱,结果被禁言了,麻烦处理一下,
答复时间:2023-06-21
您好,来信收悉。您来信反映的情况及诉求,不涉及市场监管部门法定职责,建议您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解决。
十四
来信人:bj***52 时间:2023-06-14
本人因定制家具提供商北京德耐尔科技有限公司,产品以假充真问题,三次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最后两次是由大兴区清源市场所具体处理的。清源市场所在对我的投诉处理的告知内容中,写明了“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受理。”但本人也只收到一次自称为清源市场所男工作人员的电话,在问其姓名时,这名工作人员没有告知,也没有提供工号之类的信息。其后,再也没有收到清源市场所的电话。直到我从网上的办结反馈中,才得知,对我投诉的反馈内容是,终止调解。为了搞清楚这个反馈内容的意思,我只能再次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1110115002023031380288187)了解情况。这次又是只收到一次清源市场所工作人员的电话。这次电话先是一位女工作人员的电话,居然开始就告诉我说是我投诉的管辖地不对,在我提出疑问后,貌似为上一次那位男工作人员从女工作人员手中抢过了电话。态度非常不耐烦地告诉我说,终止调解的决定是根据条例规定做出的。当我继续想了解他们做了哪些具体工作后,做出的终止调解的决定。这位男工作人员极不耐烦地坚持重复着根据条例做出的规定,不对具体情况做任何解释。再就是在这次投诉的受理情况告知内容中,竟然没有任何文字,不知这样是否符合投诉处理规定。相对于商家以假充真的欺骗行为,清源市场所对我投诉问题的处理过程,以及工作人员的态度更加令我失望。这种高高在上,办事推诿,打官腔的工作态度和作风,与党倡导的作风差距很大。如果这位男工作人员是党员或是单位领导,更应当反省一下,为人民服务不能只是挂在嘴上。。
答复时间:2023-06-15
您好,来信收悉。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上级主管部门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有关其工作中产生的相关工作作风问题,建议您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反映。
十五
来信人:bj***97 时间:2023-06-12
请问小区内的自建泳池(极浅的水池),在不收费、不对外经营、业主自用的前提下,是否需要办理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相关营业执照、资质、证件或许可?
答复时间:2023-06-12
您好,来信收悉。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非经营性活动,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营业执照。有关公共场所卫生问题,建议向卫健委咨询。有关游泳池设置问题,建议向体育局咨询。
来源丨“局中局”综合整理。
声明丨整理很辛苦,转载请注明来源“局中局”公众号,转载如不愿意注明“局中局”(原创除外),请自动去除“局中局”备注痕迹,自行查找原文,免得尴尬。文章仅用于学习交流。图片来源网络,侵权必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