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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承诺:保地权、稳就业、有社保,这些一个都不能少

2016-08-10 一棵树苗木联盟

很多农民不敢进城,不愿进城。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担心换成城市户口之后,会不会强迫把自己原来的土地权利收走。现在,国家文件明确地告诉了:不收。
财产权利不会因为职业、居住地的变动就一定会改变。如果要拿掉这些权利,只有在依法、自愿、有偿的情况下才可以。
《通知》都提出了哪些具体政策措施?
《通知》提出了十条具体政策措施,包括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户籍制度、土地权益等方方面面,都提出了财政保障的政策措施。
除了各种社会保障机制外,农民的土地财产如何保障?
因为土地是农民手中最重要的一类财产。《通知》第十条规定: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等。
《通知》强调,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不过也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自主定居权利,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享有的既有权益。
国家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措施,还透露出哪些致富信息呢?
第一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这次,国家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体现出落户、加钱、不动地这三条主线。
第二
通知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免除了农村转移人口的“后顾之忧”——“不动地”。提出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农民获得上述三项权利的依据,在于他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物权法》规定,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都是用益物权,就是财产权利。所以,不能因为农民变成城里人,就把财产权利剥夺。
第三
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遇到户籍、社保等方面的瓶颈制约,国家也相继出台政策对症下药、积极引导。
第四
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方面,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奖励资金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以及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情况,并适当考虑农业转移人口流动、城市规模等因素进行测算分配,向吸纳跨省(区、市)流动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地区和中西部中小城镇倾斜。


在过去,农业是备受年轻人和投资商的冷落,许多农村户口的人都想挤破头到大城市享受福利优待,然而现在国家对农业越发重视、对农民的补贴也不断加大,出台了不少利好农民的政策,久而久之,农村户口也就越来越值钱。此外,随着政府出台越来越多的扶持政策,未来农业能否带来超越房地产业的致富机会呢?

刚刚,国务院释放重大利好

        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提出了十条具体政策措施,对农民释放了重大利好信息!


具体包括:

      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完善并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杂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加快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加快实施统一规范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支持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中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并享受职业指导、介绍、培训及技能鉴定等公共就业服务和扶持政策;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在根据户籍人口测算分配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向持有居住证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需求;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考虑持有居住证人口因素;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等。

保地权、稳就业、有社保,这些一个都不能少。也就是说,农村户口迁移到城市后,不仅可以享受城市的教育资源、医疗保障、就业机制等公共服务,还可以同时保留在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依然享有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要知道当今社会什么资产最值钱,除了土地还是土地!农民动不动家里就有十几亩地,这就等于每天在家里“北京瘫”就能有足够的收入,成为“壕”是指日可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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