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教育局:20条重点措施部署和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为切实保障新学年开学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教育系统师生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区教育局印发《鄞州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重点工作二十条》:
一、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各项工作制度(即“二案八制”)。
二、学校在开学前应与属地医疗机构、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对接,建立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三、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学校责任、家庭责任和师生员工责任,安排好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
四、学校应当建议全体师生员工在开学前14天内尽量不要出省,出省的应向学校报备,返甬后按相关防控规定落实防控措施。
五、全面掌握开学前14天师生员工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返甬师生员工,要求其提供返甬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
六、学校应提前向师生员工发放电子版《健康申报表》《防疫要求告知书》,告知学校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开学前两天通过拍照等形式回收《健康申报表》,并逐个严格筛查。
七、对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当督促其及时就医,患传染性疾病未治愈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
八、密切追踪因病缺勤的师生员工就诊结果和病情进展,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九、继续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进入校门严格执行亮码(证)+测温,校外无关人员或不符合条件者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
十、严格落实开学错时报到、错时上学、错时就餐、错时放学制度。在校期间引导学生不串座、不串班、不打闹,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十一、尽量不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必须举办的,应控制人员规模并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如戴口罩、隔位坐等)。继续暂停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十二、对校园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清洁消毒,加强教室、图书馆、体育馆、食堂、宿舍等学生重要聚集场所和洗手间、洗漱间的保洁、消毒和通风。
十三、加强食堂后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开学前一周内对饮用水设备及涉及的管路进行消毒、检查和维护,饮用水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十四、学校应当将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提高师生、家长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
十五、建立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异常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档案,学生在校外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家长要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并送医就诊。
十六、教育引导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尽量做到家庭、学校“两点一线”,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乘坐公共交通或校车时应当注意个人防护。
十七、中小学应开齐开足体育课、课间活动和课外活动;幼儿园应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安排内容和形式适宜的体格锻炼,确保每天至少1个小时的中等及以上强度身体活动。
十八、学生应当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晨午检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当全程穿工作服并佩戴口罩。
十九、建立健康动态监测机制,严格落实疫情相关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因监测疏忽、排查不力、管控不严而造成黄码、红码及发热、呼吸道病症等人员入校的现象发生。
二十、师生员工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学校应当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按应急处置流程规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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