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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我市多部门建立实施交通违法“抄告”制度 车不让人 将抄告当事人单位(文内含"车让人"秘籍)

2017-10-31 记者 冯晓瑞 日报天天看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

文明交通“车让人”主题实践活动,

近日,

市文明办联合市交警支队、

市直机关工委、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城投集团、

市交通局等多部门

建立并实施“车不让人”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



具体内容是:

市交警支队对“车不让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在此基础上,定期将全市市级机关公务员私家车,全市所有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通过主管部门,抄告到违法当事人所在单位,并督促相关单位依照内部管理规定对违法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内部处罚。


  “抄告”制度从今年10月份开始实施。今后每个月5日前,由市交警支队对上月全市市级机关公务员私家车,全市所有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进行比对核实,并将信息分别抄告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投集团、市交通局。由市直机关工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投集团、市交通局每月10日前,将违法行为抄告到违法当事人所在单位,并督促相关单位依照内部管理规定对违法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内部处罚。由市文明办定期汇总全市整体数据,组织媒体进行刊发,并适时对各单位“车不让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积极推动文明交通“车让人”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取得更大成效。

  

数据链接

  全市“车不让人”交通违法行为“抄告”数据库先后收集全市市级公务员私家车6502辆,全市公务车6675辆,全市公交车8883辆(含民营公交),全市出租车12435辆,上述总计34495辆。



  2017年9月,全市市级公务员私家车共有163人次违反“车让人”规定,涉及55个市级部门;全市公务车有70车次违反“车让人”规定,其中区县公务用车占比70%,市级机关占比30%,做得较好的区县有新城、碑林、未央;全市公交车有66车次违反“车让人”规定,涉及市公交总公司下属8个运营单位,66名驾驶员;全市民营公交车21车次违反“车让人”规定,涉及8个运营公司,20名驾驶员;全市出租车2159车次违反“车让人”规定,涉及全市48家出租车企业1871辆车和2060名驾驶员,其中做得较好的是西安天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1118辆车9月份未出现一起违反“车让人”规定行为。



车让人,如何让?

图解6种具体情况下司机们该怎么做

无论新老司机,在实际开车过程中,有时候真的很难做到车让人,那么究竟该注意些什么?一起来看看。


道路情况一: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道路情况二: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道路状况三: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道路状况四: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



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当行人未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②车道上的机动车需要停车让行,当行人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①、②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道路状况五: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道路状况六: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左转车辆必须让行。




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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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标识要牢记

白色菱形为人行横道预告标志,设置在斑马线前30米处,它的作用是用来提示驾驶员,前方已接近人行横道,应减速慢行,并须注意行人横过马路,并做好让行准备。



当然,也有很多司机会说:“如果行人闯红灯, 不遵守交通规则在先,为什么还要礼让呢?”


所以对于行人来说,过马路,记得要走人行横道线、斑马线;路边有交通信号灯,请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要心存侥幸;有过街天桥或者地道,请走过街天桥或地道。需要开车的人、行人共同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编辑∶安之│ 审核:方觉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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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日报  出品/日报总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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