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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精神,现将学校2020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
二、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清明节假期的值班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提醒师生员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编辑/史冰垚
校审/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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