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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1-29 考博圈

山东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编写:学长

一、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三)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推荐书复试时提交学院)。

二、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5日—2018年1月30日。考生须在此时间内登录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yjszs.sdnu.edu.cn/),注册报名信息。“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考生均需网上报名。


  报名费220元,报名时通过网上缴费,报名费一经缴纳不再退款。网上不缴费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报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担。

三、资格审查


  考生须于2018年4月21日到山东师范大学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中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③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点击下载模板))(提前毕业的硕士生还须提供学校同意提前毕业的证明((点击下载模板))、硕士学历(没有学历证书可不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应届生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现场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


  硕博连读:从符合我校硕博连读条件的学术学位研究生中选拔,在有一届以上博士毕业生,具有较丰富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经验的学科专业招生。


  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方式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考生提出申请(《申请表》点击下载),递交材料,招生学院进行材料审核、综合面试,择优录取。关于申请—考核制具体实施方案详见各招生学院网站((心理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5个学院)。


  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统一入学考试,择优录取,施行申请—考核制的5个学院考生没有特殊要求外,不再参加普通招考。  

五、考试安排(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考生的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时间安排在2018年4月21日—4月22日。


  (二)复试:2018年4月23日下午根据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要求,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4月24日—4月25日专业复试。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准考证、身份证到规定地点参加复试。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最新研究成果的了解情况和考生的科研工作情况,以及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考察考生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培养的潜能。主要从专业知识、科研能力(代表性科研成果数量、质量、发表文章刊物层次和级别)和考生综合能力(分析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三个方面考查。

 

复试时需要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资格审核中的②、③材料;


  2、两份专家推荐书((点击下载模板));


  3、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4、硕士学位论文、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5、政审表一份(点击下载模板)。


  (三)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  

六、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我校理科不再接收定向考生,文科定向考生不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的15%,


  (三)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时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时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规定时间转入我校或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学费


  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学费为每学年10000元,按三年缴纳。  

八、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至6年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不少于4年。  

九、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助学金、奖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一)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档案转入山东师范大学且无固定工资收入),每生每年24000元。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奖励名额,学校择优评定,获奖者每生每年3万元。


  (四)研究生“三助”(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设置的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五)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详细规定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网站(http://www.yjsdy.sdnu.edu.cn/index.htm)查询。  

九、其他


  (一)录取为定向培养的济南地区考生学校将不安排住宿。


  (二)我校博士生招生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自行确定复习书目。


  (三)博士生招生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有关报名、考试、录取等事项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我们将热情为您提供服务。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yjszs.sdnu.edu.cn/

  研招办联系电话:0531—86180804

  办公地址: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文化楼三层中厅向西0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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