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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人是现代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每个人的经济行为,都是力图以最小代价,获取最大利益。这句话看起来没什么问题,可是作为一门学科的元命题,这项假设漏洞太大了,质疑者总能抓到痛脚,予以痛击:人不总是理性的。


人并不总是理性,就算最理性平和的人,也会陷入莫名其妙的非理性;人并不总是聪明,愚蠢者实在太多;人并不总是自私自利,因为随处可见利他的高尚举动;市场上存在信息不对称,行动人并不总能获取最大利益。


看起来,这些事实都反驳了“理性人”假设。很多经济学家,尤其心理学家,他们都提出自己的理论,以此修正“经济学缺陷”。


2001年,研究行为经济学和信息不对称的阿克洛夫,获诺贝尔奖经济学奖,掀起行为经济学对传统经济学的“革命”高潮。2002年,心理学家丹尼尔·卡尼曼获诺贝尔经济学奖。以心理学者的身份获诺贝尔经济学奖,这种情形唯有一例。


行为学畅销书占据了经济学书籍的书架。比如《怪诞经济学》,开篇就谈人类决策各种愚蠢、非理性;阿克洛夫写了本《钓愚》,专门讲消费者之愚,商家利用一点伎俩,就把消费者耍得团团转。还有一本书叫《助推》,以卡尼曼理论为基础,讲述人类理性之有限。作者说,人类行为大部分都被直觉判断主宰,旁人只需一点伎俩,就可以改变行为的方向。


行为学伴随着心理学的发展,总能准确描述人类行为的特征,给出颇准确的解释。更重要的,它以更高姿态指出经济学的不足,这就很容易让很多人以为:对啊!经济学的前提,果然就有问题,经济学不能解释一切,因为它不能解释非理性行为。在一个非理性市场,谈经济学能有什么用呢。等等。


经济学被逼到了角落。既然“非理性行为”不能用经济学解释,只能诉诸心理学;经济规律也不能起作用,只能诉诸权力,遏制非理性市场,比如说对股市、房市的调控。谁想践踏经济学,搬出“非理性”三字,就可以大杀四方。


行为经济学发迹,一大堆心理学名词随之普及。锚定效应、晕轮效应、刻板效应,统统进入经济学周边,以此证明人的行为非理性。被举得最多的例子,是股市。


股票市场充斥着人类最极端的情绪。大牛市来临,所有人疯了一样,变成无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一旦股灾降临,又变成瑟瑟发抖的死狗。股市里充斥假消息,堪称“信息不对称”最经典的实验场。股市也是行为经济学家最爱的市场,这里汇集了所有的人类非理性。


《助推》就举了个例子。美国和古巴建立外交关系时,美国股市一支代码CUBA的股票,莫名其妙暴涨。这家公司和古巴没一毛钱关系,仅仅因为股票代码和古巴国外相同,基金经理们就疯狂买入,可见,什么理性人假设,什么市场的理性。


我第一次对行为经济学不满,认为他们胡搅蛮缠,正是出于对股票市场的解释。行为经济学所说股票市场的非理性,难道不是正常现象吗?市场常态不就是这样吗?


美国和古巴建交,有人买CUBA公司股票,因为他觉得:这家公司受关注,有人会买入,也许股价会涨呢?当很多人都抱这个心思,都积极买入,股价自然就上涨。这是相当“理性”的炒股行为,怎么是“非理性”呢?


不要以为中国才有莫名其妙的“概念股”。任何股票市场,形形色色的买卖动机都会有。股票市场就是信息大融炉。买涨有人说不理性,抛售也有人说不理性,那怎样才算理性,股票市场还有理性人吗?


最低级的农贸市场,买卖双方斤斤计较,讨价还价几十回合,所谓非理性情绪永远都存在。如果按这种说法,还有什么理性市场可言?所谓理性非理性,根本没有标准。


我很喜欢一件衣服,觉得是挺贵的,不过买下来也认为很值。在我这里,这就是理性;别人说我被老板忽悠,被虚荣心蒙蔽,很不理性。这该听谁的?


有一回,我到菜市场买菜,青菜摊主很会做买卖,不停地给青菜喷洒水,以便于菜看起来鲜艳欲滴。我开开心心买回家。行为经济学家看到了写进书里,说我这种消费行为称为不理性。买完菜就要回家炒,为了眼中好看,甘愿多花钱,很不理性——在我眼中,这种人是自大狂、神经病。


经济学上,“非理性行为”是很充满争议的说法。因为这种评价,往往是站在旁观者的视角。哪怕在赌场,所谓非理性通常也是事后评价——当事人在押大押小的那一刻,他们认为自己可是理性的。


买的没有卖的精,卖的不知买的心,这些都是信息不对称,是市场的常态。批评者认为,“理性人假设”忽略信息不对称,认为参与者处于“被蒙蔽”状态,不是“真理性”,这些是很无端的批评。


经济学元命题上,古典经济学被行为经济学抓住痛脚。可是,行为经济学的纠正,本身就漏洞百出。这很像一筐螃蟹倒在地上,所有螃蟹都想挣脱而出,可是它们互相缠抱,谁都没办法解决。


我认为,关于这个问题的解决,奥地利经济学派做得最好。它抛开“理性”“非理性”这些说法,直接把经济学公理定义为:人的行为是有目的的


人的行为,就是指人的有意识、有意志、有目的的行为。前面那句公理“人的行为都有其目的”,多少有些同义反复。这句话为什么被奥地利学派奉为公理呢?


奥地利学派的大经济学家米塞斯,他提出:膝跳反应、说梦话,或者神经性反应,这些并非出于人的有意识行动,只被归为生理反应范畴,不被归为“人的行为”范畴。人的有意识行为,都是使自己摆脱不适,进入重新满足的状态。


这些都是经验可以证明的问题,逻辑上也说得通:如果人的行为没有目的,不能使其摆脱不适进入新舒适,那就没有行动的必要。


这几句是关于行为学公理的简单解释。看不太懂的,可以多阅读几遍。


站在行为学公理的高度,重新审视“理性人假设”,你会发现:“理性人假设”想真正成立,应该抛弃什么“最小代价”“最大利益”之类的说辞,回归至简:人的行为都在满足其目的,只要行动,就意味着理性选择。这也是张五常教授谈到“人都是自私自利”,给出的公理性假设。


奥地利学派提出行为学公理,有什么意义呢?它放弃对人的行为动机的研究(那是其他学科的任务,比如心理学),只是确定人的行为本身,进而研究它的后果。它框定经济学的研究范畴,并提出了经济学的研究任务。


人的行为都有其目的,行为本身并不一定达成目的,而要符合客观规律。大部分人吃饭,都是因为肚子饿,想免于腹中空空的不适;吃饭确实可以解决肚子饿的问题,这就是行为达成目的;可是,有人跳出窗户的目的,是因为他想飞到空中。后来他摔死了,因为他的做法违反物理规律,行为无法达成目的。


人的行为是有规律的。经济学知识,就是研究行为和目的的科学(很多时候被称为“手段与目的”的科学)。经济学的研究,小到分工提高效率,交换使双方满足,大到自由市场比计划经济优越,自由贸易带来繁荣,这些都是基于人类行为的推演,而不是现象的总结。


日常生活中,很多行为模式的结果显而易见,犯错也容易调整;很多行为模式的结果,却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应验,结果往往非常惨烈,比如计划经济。人类是智慧动物,应当运用知识预见结果,而不是碰得头破血流。这也是我一力鼓吹经济学的原因。


奥地利学派开辟了新的经济学范式,展示出经济学的逻辑魅力。在相当长时期里,这一门经济学派几乎湮没无闻。最近几年,则显示出勃勃生机。我想,这门学派研究范式的独特性,是它重新受到关注的重要原因。


这篇文章原本应当发表在人文经济学会。可惜,昨晚人文经济学会的公众号被封,原因不详。哀悼一下。此外,能看完文章的朋友,欢迎关注我的小密圈。近期风雨交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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