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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作为慈善的一种形态

2017-11-15 通天译 私产经济学与伦理学


文: F.A.哈珀 /  译:禅心云起



在我看来,事实和逻辑都支持这样一种观点:投资于私有经济生产工具的储蓄,相当于一种善行。且在一切善行之中,我深信,这是最大的经济慈善。


工具作为一种慈善形式


当然,通过经济生产的手段,也即具有交换价值的资料——卡车、工厂、铁路、商店——协助我们尽其所能地生产其他具有经济价值的商品。


获得这些工具的储蓄和投资,可否称得上慈善?这要看储蓄和投资,是否符合慈善行为的三个检验标准。


慈善的第一个标准:拥有经济价值的私有物品是否发生了转移?的确,当人们储蓄投资于生产工具时,虽然保留了自己对这项工具的所有权。可正如大家所见,来自于这项工具的大部分额外产品被让渡给他人。出于这个原因,储蓄投资于各式工具的某一结果,似乎就达成了慈善行为的首个必要条件。私有资本产物的这个特征,正符合慈善的某一方面。

 

慈善的第二个标准:经济利益的让渡是出于自愿的。有人被盗了吗?有人受到强制了吗?只要这些工具是私人所有的,只要在自由市场上,工具的利用发挥机能,那么这个过程对每个参与者来说,就必须是自愿的。而俄国普遍的国有财产制度或国家对工具的控制,则违背了这一要求。


慈善的第三个标准:匿名。储蓄及生产工具之所以有慈善的特征,是因为来自于它们的额外产品,绝大部分都交付给了别人,而不是保留给储蓄和投资于工具的人,也即工具所有者自己。额外产品是匿名的,受益人并不知晓其来源。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甚至茫然不知他们如何从中受益。他们不清楚这个原理,缘于被彻底渗透脑中的剩余价值理论所蒙蔽。甚至有人认为,他们是自己所用生产工具的所有者也即资本家的牺牲品。


对这种源自储蓄投资的慈善,人们从自身经验中检验它的匿名性质,是轻而易举的。一个人,如果列出他一天当中消费或者享用的一切经济商品,那么检验的标准,就是在这每一例中,试着具体列出那些让这些商品有了生产可能的全体储蓄者和投资者。我敢说,我们大多数人对日用商品归功于谁,他们叫什么名字,恐怕连一个都说不上来。这就揭示出:我们所享用的商品应归功的、不知为谁的数百万人,他们的身份都是匿名的。


储蓄和生产工具满足慈善的全部三个标准,因此取得了慈善的资格。我们常说的“慈善”,究竟有多少,同样能被这三个标准证明为合格呢?


工具的生产力


在当今美国,我们享有的高水准经济生活,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工具的使用。


一般美国人所能实现的消费,十倍于其余半数欠发达世界人口的消费。后者之所以贫困,是因为缺乏投入生产工具的储蓄。从昔至今,他们积累甚少,除了最原始简单的工具,比如粗糙的耕犁和锄头。


我们享有十倍于别人的经济福利,并不因为从事艰苦得多的劳动。生活在美国的人,如果说他们勤劳的话,也不比相对贫困的半数世界人口来的勤劳。即便体力劳动加上脑力劳动,尽管这两者都有助于生产,我仍怀疑:从总体来说,我们是否更加勤勤恳恳、埋头苦干?


先天的智力似乎也无法解释这种差异。每千名美国人拥有的天才人数,大概也并不比其他国家的人多。


倘若我们手头没有先前积累的任何工具,我们每个工人的产出,会比当今世界上相对贫穷的半数人还要低;即便在很大程度上,他们使用简单工具来协助生产。比较彼此之间的产出,证明了一点:如果手头根本没有任何工具,我们的产出将减少到目前的1/20。换言之,目前我们美国的产出,大概有95%要归功于我们手头工具的存在。这些工具之所以能被我们利用,又归功于过去时代的某些明智之士:他们对工具进行了储蓄和投资。


由于工具而获得产品的是谁?


接下来的问题是,哪些人获得了这些大幅增加的产品?有证据表明,大部分产品最后抵达的,不是那些为工具储蓄的人,也不是那些拥有这些工具名义所有权的人。大部分产品由其他人,也就是那些使用这些工具的人获得。


据估计,美国只有大约15%的国民收入,作为当期回报流向资本所有者。这包括所有者运营企业当中股息、利息、租金、使用费之类资本回报的总额。另外85%的国民收入,作为当期劳动报酬,有别于所有者投入工具的储蓄报酬。目前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付给雇员的工资,还包括自我雇佣者付给自己的工资。


当资本生产力达到这般高度时,于是出现了这个问题:为什么资本的回报,是如此之少的部分产品?如果我们假设那些拿储蓄向工具投资的人,有权得到这些辅助体力劳动的工具所贡献的全部产出增加,那么从先前证据中可以看出,宣布这样的分配才算是公平的:95%归所有者,5%归使用者!


所以我们可以总结一下:



工具所有者得到

工具使用者得到

合计

如果资本贡献的产出增加全归所有者

955100

目前在美国的实际分配

1585100

按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划分

0100100


假设这些数字是准确的,那么必须下结论说,储蓄者-投资者所获得的回报,不到其储蓄投资所贡献的产出增加的1/6——从95单位的产品那里,只得到了15单位。产出增加的其余5/6由工具使用者取得,他们的劳动报酬因此提至17倍——得到85单位产品,贡献5单位产品。

 

如此看来,一个人如果碰巧生在美国,是十分幸运的,他可以直接分享工具带来的馈赠。生于此地,他可以因为别人过去的储蓄,使用现成可用的工具。根据以上数字,他因为这些工具,从当前劳动努力中获得的收入升到17倍(85单位比5单位)。他若生在没有任何工具积累的地方,尽管不得不付出同等努力、甚至加倍努力,从劳动中获得的报酬,也只有在美国的1/17。

 

工具使用者收到的这种馈赠,就是我所说的最大经济慈善。

 

剩余价值理论再审视

 

以上事实,对于评价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具有重要的意义。马克思说,工具所有者获得的15%,实际上是剩余价值,因为据他所说,工具使用者应该得到全部,也就是100%。

 

作为辅助人类体力劳动的工具,其生产力,造就了一种可以称为剩余价值的东西。如前所述,这个剩余使美国的产出,从5单位水平升到100单位水平。因此,对剩余价值理论的反驳就是,95单位(100单位减5单位)——由工具创造的剩余价值——应该归给那些用储蓄创造了工具的人。但是,最后是谁真正得到这95单位的剩余价值呢?所有者得到了15单位,而使用者足足得到了80单位!这对于工具使用者来说,真是不坏的交易。

 

在自由市场的每一次自愿交换中,都会出现各不相同的剩余价值。如果一位农民用一蒲式耳小麦向一名商人交换一件衬衫,那是因为这位农民喜欢这件衬衫胜过这些小麦,而这名商人则喜欢这些小麦胜过这件衬衫。贸易为每位参与者各创造了一个剩余价值。但由此产生的各个剩余价值,不能被我们已知的或构想的任何手段来测量。它们在方向上相反但不一定在数量上抵消,因为各价值量完全是主观评估的问题。双方对各自剩余价值量都一无所知,甚至可能压根没想过,也丝毫不留什么义务。这使得这个过程非常类似于匿名。然而,本文关注的重心,是工具创造的这类剩余价值,是一类经济慈善行为。因此对于交换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现象,不作深入探讨。


在自由经济中,决定工具使用所产生的剩余价值的分配过程,与自由市场是同一过程。无论答案是什么,我们都必须接受公平决定分配的私有财产制度和自愿交换法度。然而,自由市场给出的答案显示,私人资本家——“自私自利的所有者”,对储蓄者和投资者的常见蔑呼——是全体人当中最大度的慈善捐赠者。

 

关注与“宗教和福利活动”贡献有关的、私人资本造就的慈善事业规模,也令人兴致盎然。美国每年约有20亿美元用于宗教和福利活动。按以上概念,这个数字还不到工具使用者在薪水袋中收到的慈善总额的1%。


(本文摘自1956年《论自由和自由企业:纪念米塞斯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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