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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私募股权是创业的必备品和繁荣的助推剂?

禅心云起 私产经济学与伦理学 2019-08-06

前言

☄ 当伊丽莎白·沃伦希望埋葬私募股权。为什么这是个坏主意?☄ 私募股权根本没有被“羁束”的必要;要想激发更多的经济增长,就必须让它无拘无束。



为什么说私募股权是

创业的必备品和繁荣的助推剂?

文/ 道格·麦卡洛

Doug McCullough

♕译:禅心云起

  

我与私募股权之间,有着爱恨交织的关系。作为一名并购律师,我花在代理各家公司转让方甚至收购方的时间,比代理私募股权的时间要来得多。我与私募股权公司及其律师展开激烈谈判。然而,我尊重私募股权公司在自由企业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自由企业是美国繁荣的引擎;私人资本往往是这个引擎的助推剂。不幸的是,有望当选总统的民主党参议员伊丽莎白·沃伦却不这么认为。


沃伦抛出了一项加强私募股权控制的新计划。她夸张地声称:私募股权公司是“吸血鬼”,从事着“合法抢劫”。然而,私募股权公司往往在创业和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决不是经济的掠夺者,像沃伦的惩罚性财富税计划那样的才是。例如,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估计,私募股权支持的活动创造的GDP约占美国GDP的5%。


创业精神和私募股权之间的关系

近来,无论左、右翼都有许多对市场经济的批评者。然而,创业精神仍然广受赞誉。事实上,沃伦自己最近也说过,“每一个美国人都应该有公平的机会,开办一家小企业。” 企业家出于各种原因创办企业——包括从事维持生计的买卖,追求自己喜爱的职业或工艺,或出于更长远的抱负:建立一家雇佣工人并生产优质产品的伟大公司。


如果梦想不局限于建立一桩小买卖,往往有必要接受来自外部的融资。在创业早期阶段,不太可能通过商业贷款来融资。相反,种子资本和成长资本更有可能来自天使投资者、风投资本和私募股权公司。天使投资人、风投和私募股权投资者是私人资本的各种形态。对许多企业来说,获得私人资本(无论是债务还是股权),是扩大业务或投资新技术和设备的必要条件。


私募股权为创办人提供了一种退出生意的常见方式。企业主决定出售他们的公司,原因有很多。经过多年的冒险和辛劳,一名企业家可能想要兑现并收获自己所有辛勤工作的回报。还有其他情况:创办人年龄渐长,也许处在退休的边缘,他没有选择将生意交给(往往能力不足的)继承人,而是希望将公司出售给职业经理人,以便公司永续经营和发展。有时,一名富有远见的企业家会与出色的资本合伙人合作,将一家初创企业发展成为一家成功的中型市场公司或大型公司。


精明的企业家会一早就计划好退出。一位有抱负的企业家,不以身试险,不做无谓牺牲,更不用说有时会空手而归。真正的动机是把小生意变成一家不断发展的大公司。一家公司的最终出售,对创办人来说,可能意味着数百万美元。建立一家公司,然后以高价出售,是许多创办人的真正动机。私募股权公司常协助创办人实现满载而归、成功退出的梦想。


就这一切而言,真的没有什么是邪恶的。自由企业就是这个样子。

 

对于私募股权的丑化

 

沃伦对私募股权领域大肆丑化:

“私募股权公司从投资者那里筹集资金,投入一小部分自己的,然后借入大量资金,收购其他公司。有时这些(被收购)公司表现得不错。但太常见到,私募股权公司就像吸血鬼一样——把这些公司榨干,甚至在公司垮掉时抽身而退、一走了之、坐收暴利。”

 

沃伦误将私募股权公司描述为掠夺者——一个接一个地掠夺受害的公司。在双方都合意的条件下,私募股权为转让方提供了一种退出方式。只要不出岔子,这是个双赢局面。同样,传统私募股权管理费的财务激励机制,确保了基金发起人和基金投资者的利益是一致的。投资者越顺遂,发起人也越发达。


私募股权实际上是如何运作的

 

当金融企业家组织一家基金,接着从投资者那里筹集投资资本,就形成了私募股权基金。基金经理管理基金的谋生之道就是识别那些需要收购(购入及经营)的私营企业。投资者和经理人可能会从经营良好、开始分红的企业中获利。但投资者和基金发起人(即私募股权基金经理)真正“飞黄腾达的日子”通常源于:让一家公司成长、创造效率,然后在3到7年内出售这家公司,从而获得巨额收益。

 

沃伦对于私募股权的计划

 

沃伦错误描述了私募股权投资的运作方式,还贬低了私募股权的专业人士,以证明她集中控制更多美国经济领域的计划有多么正确。以下是她的一些建议。

 

债务承担?

 

这位参议员的第一个提议是,“让私募股权公司为它们所购的公司承担债务,让它们为自己投资的不利一面负责,这样一来,他们只有在其控制的公司蓬勃发展的情况下,才能赚到钱。”


这令人感到莫名其妙。如果私募股权买家购买了目标公司的股票,就已经在法律上承担了目标公司的所有债务。但双方如果同意进行资产交易,收购方通常要求目标公司在交易完成时,偿清转让方全部的现有债务。


此外,在资产交易中,转让方补偿收购方负担的任何卖方责任。这是行业惯例,也是有道理的。转让方通常在交易结束时,获得一大笔款项支付,因此将有能力在债务发生时,支付其自身负债的代价。很难看出沃伦计划的第一条纲领想要达到什么目的。


沃伦也没有意识到,许多风险资本投资是为了持有少数股权,而许多私募股权投资仅仅是为了持有51%控股权。如果一家私募股权公司在一家企业股权或资产中获得51%的权益,为什么这家私募股权公司要获得100%负债?这不仅毫无意义,还会给收购方带来不必要的负担,从而降低达成商业交易的可能性。

 

员工福利义务?

 

接下来,沃伦誓言让私募股权公司“对它们所收购公司的某些养老金义务负责”。再重复一遍,收购方如果获得股份就将承担那些现有义务。如果收购方获得资产,它要么延续先前的雇员福利,要么向转让方的雇员(在他们受雇于新雇主时)提供收购方的雇员福利。一家私募股权支持的大公司带来的福利,可能要优于转让方提供的福利——转让方通常是一家规模较小的家族企业。这似乎不像是一个需要联邦立法的棘手问题,也不像是一个把金融专业人士称作“吸血鬼”的正当理由。

 

费用和分红?

 

沃伦最令人不安的想法是,通过“消除私募股权公司获得巨额咨询服务费的能力,并限制它们从股息支付中饱私囊的能力”,从根本上颠覆私募股权金融模式。沃伦本质上是想要取缔成熟的私募股权模式,而这种模式是金融经验丰富的投资者通常都赞成的。


私募股权发起人(PE经理)的惯行收费结构是以受管理资产的2%作为管理费;加上一项附带权益(即授予发起人的股本权益),经验丰富的私募股权投资者对此再熟悉不过了。这样的收费结构,对私募股权经理来说肯定是有利可图的,但也会让发起人的利益和投资者的利益保持一致。


当投资者情况获得好处时,经理人也获得好处。如果基金表现不佳,部分费用可能会“回拨”(多拿了请还回来)。此外,如果基金经理有什么希望说服投资者参与未来几轮投资,他们需要证明投资者的投资获得了健康的回报。沃伦想让我们相信,发起人在摧毁公司的同时也能获利。但是,惯行模式恰当地激励了发起人培养盈利的业务。


信息权?

 

沃伦声称其计划将赋权给像养老基金这样的投资者,让他们可以更好地了解私募股权投资的表现和影响,并防止私募股权基金要求投资者免除他们的信托义务。


机构投资者并非初出茅庐。这些投资者完全有能力对私募股权公司和每一个新投资机会进行尽职调查。机构投资者由报酬丰厚的专业投资顾问管理着。这些高薪顾问对投资者负有信托义务。


当私募股权投资者考虑一项投资时,投资者、他们的财务顾问、会计师和律师,都将有充足时间来审查“资金募集说明书”(通常称为私募备忘发行通函)。这些私募备忘录包罗广泛。描述了私募股权公司的经验、私募股权经理人、基金投资准则、投资资金使用等,并说明投资者的合法权利以及基金的财务报表或预测。


没有保护的必要

  

认为大型机构投资者或富裕家庭需要沃伦替他们照看投资的想法是可笑的。


沃伦的计划是基于对金融专业人士的人身攻击,以及对私募股权投资运作方式的错误描述。她没有认识到私人资本对于资助创新和推动经济增长的贡献。私募股权根本没有被“羁束”的必要;要想激发更多的经济增长,就必须让它无拘无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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