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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的起源与竞争: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数字货币”

禅心云起 私产经济学与伦理学 2019-11-07


☄ 在人类当中,既有通过和平合作——原始占有、生产和自愿交换——获得正当利益的倾向,也有通过剥削压迫——抢劫、挪用和诈骗——不劳而获的倾向。



货币的起源与竞争: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数字货币”

❦文 / 禅心云起


 

近年来,各国中央银行政要纷纷提出央行管理的“数字货币”概念,强调货币所谓的“国家属性”。这是否只是噱头,还是真具可行性。本文就此进行分析。

 

首先让我们先了解一下关于货币的一些基础知识。

 

当代最受混淆的经济学概念,莫过于货币。胡乱使用“货币”这个概念的桂冠,又当属凯恩斯经济学派。这个学派创造出各种关于货币的离奇术语——比如什么外部货币、内部货币、高能货币、低能货币,不一而足。而各国中央银行的职位,也大多被这些凯恩斯主义者所把持盘踞。

 

米塞斯指出:当作交换媒介而普遍使用的商品,就叫做货币。在这个概念中,虽然“普遍使用”是个含糊用语,但由于描述货币的那些有效原则,对每种交换媒介也都适用,因此对人的行动学而言仍不失精确。

 

货币是如何起源的?

 

根据门格尔的起源-因果论,货币体系的形成,极类似于自然语言体系的形成:人们为了克服沟通交流的障碍,选择那些较受欢迎的修辞表达——包括音节、词汇、语句和语法规则,最终形成一个地区普遍接受的语言,其中并不需要任何外力的干预和强制。

 

货币也是如此。在物物交换条件下,双方达成一次自愿交易,受到“需求巧合”的条件局限。由于不确定性的普遍存在,人们事先无法确知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与怎样的交易对象,才能刚好用自己的财货,直接换取对方的财货。

 

为克服不确定性,一些有创业家才能的人,发现这样的做法有利于自身:用自己的某件财货,不是去寻找另一位刚好需要这件财货,同时又拥有自己所需要财货的人,而是先去换取一样先前较受欢迎、更为适销的财货(因此人们手中多少有些这样的财货),然后再利用这样财货,去换取他真正所需要的东西。

 

一开始可能这么做的,只有少数人,但后来这个成功的经验,得到某个区域几乎每个人的效仿。那么这样较适销的财货,就会脱颖为某个区域通行的交换媒介,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货币。历史当中,在世界各地先后被当成货币的财货名单,可以开出一长串:牲口、贝壳、布匹……

 

在这一过程中,对于那些充当货币的财货而言,人们除了因为其原先的工业、生活用途而需要它,还因为其作为交换媒介的功能而需要它,从而使它得到额外的价值。例如,一度充当北美弗吉尼亚货币的烟草,除了让人享受快感被赋予的价值以外,还被特别地赋予履行交换媒介功用的价值。

 

一开始,可能有多种区域性货币流通,随着经贸往来的扩大,人们会发现,有少数特别适销的财货,具有质地均匀、容易切割、不易变质、方便携带的特质,自然去选择这样的财货充当货币。货币在竞争下种类变得更少,直至发展出包含若干货币的多本位制或复本位制——历史上最常见的当数金银复本位。

 

然而,多本位或复本位有其缺陷——各货币间的汇率不断波动,从而给商人计算成本-利润造成很大不便。这个过程,即便没有国家干预,这些商人也会因为经济计算的简便,逐渐倾向于选择其中一种,作为交易和计账的本位币。而在历史上,最常胜出的就是黄金。在这一过程,货币被特别地赋予了履行便利经济计算功用的价值。

 

一般经济教科书里,人云亦云的某些认识,比如货币功能包含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或贮藏手段,其实都是错的。人们并不会因为这些功能需要货币:

 

1)货币不是什么价值尺度。正如霍普、卡拉汉等经济学家指出,人们对货币本身的评价在不断变化,用货币丈量价值的说法,就好比用一根不断伸缩的温度计来测量气温。况且尺子除了定位需要或损坏以外,理论上只需一把就够。

 

2)说货币是流通手段也不准确。其实并不存在什么“流通中”的货币,因为在任何一个时刻,所有的货币,都只可能存在于某个人或某个机构持有的现金余额当中。

 

3)当然贮藏手段也并非货币所独有的功能,所有能够长期保存、不变质的财货,都具有这个功能。

 


货币地位是一劳永逸的吗?

 

从米塞斯著名的“回溯原理”,我们可以得知,一种货币的购买力,都可以从时间上往回推,一直推到其作为非货币-财货的交换价值。前述货币起源的过程,也是逻辑-因果关系的必然,并且反复在历史当中呈现,甚至在那些极其特殊的环境底下,比如我们知道:

 

1)二战后各战败国原有货币成为一堆废纸,香烟因此一度充当德国的货币。

 

2)目前美国的监狱体系,禁止使用钱币,犯人暗地里通用的货币是方便面。

 

于是问题来了:数字货币能够独立起源吗?

 

过去的经济学家通常认为不可能。但自从比特币诞生后,奥派经济学家率先对此做出反思,从中得出的新认识,有力地促进货币理论更趋完善和精密:

 

货币不一定源于有形的非货币-财货,但必然源于(霍普意义上)具有“稀缺性”的非货币-财货。所谓“稀缺性”,意指在同一件这类财货的利用上,一个人做出一样选择必然排除其他选择,也无法实现两个或更多人在同一时间占用它。无论财货是有形还是无形,只要包含“稀缺性”,就都在一定程度上具备成为交换媒介乃至货币的潜质。

 

以上会进一步得出一些有趣的推论,比如说:

 

1)货币绝不可能源于“纸币”这种可以无限复制或“空气”这种近乎无限的东西。

 

2)货币可以源于“比特币”这种具有稀缺性的无形财货。虽然比特币看似只是一串字符组合,但由于区块链分布式记账原理的运用,保障每一串组合都是唯一的,别人没法通过复制,从一枚比特币制造出多枚可同时使用的“复制币”。

 

3)多种货币或一种货币可能会被另一种货币所取代。比如历史上有些地方曾采用金银复本位或单一银本位,但后来又被性能更优的单一本位——金本位取代。货币种类的简化趋势,只要不受人为干预,一般很难改变。

 

由此推出:在一个自生自发的自由市场上,黄金被另一种性能更优、比如像比特币这样的数字货币所取代,这当然可能。

 

虽然断言在自由市场上,未来哪种货币能最后胜出,并非人的行动学-经济学的任务,而要看那个时代人们的选择。但也不妨让我们越俎代庖地预测一下:

 

虽然在有形财货中,黄金分割性难以挑剔,但并非完美无缺。比如黄金准确分割不易,且不能无限向下分割,顶多分割到原子的纳米级。假想纯自由市场的无限“通缩”条件——“通货紧缩”是个被扭曲的用语,现在常被用来描述随着市场上非货币财货的供应越来越丰富,货币比如黄金会越来越“值钱”的自然现象,黄金本身没有“紧缩”或减少——最终为便利交易,黄金需要但却无法分割到比“纳米级”(10-9m)还要低的单位。虽然这要等到遥远未来,但也并非不可想象。并且实际上,即便不要那么小,太过微小的黄金在储藏、携带方面都是不便的。

 

而比特币这样的电子币则无此限制(虽然现在设定为1比特币可以分割成1亿份,但只要比特币社区一致同意,完全可以通过修改参数,继续往下一等级的数量单位分割),其均质性、分割性都堪称完美。此外,黄金在储藏、运输或转移的便捷性上远不如比特币。

 

比特币并不单纯是一串字符,后面更有庞大计算能力的“矿机”集群的支撑,而且随着区块链技术更多潜能的发掘,这个产业发展前景近乎无限美好,保证了今后整体算力只会进一步扩大而非萎缩。更何况,比特币的软件版本是可以升级换代的,加密算法理论上也可以不断实现升级。

 

所以在未来,在一个纯自由市场当中,比特币的确是可能取代实体黄金的数字“黄金”(或无形“黄金”)。

 

但黄金这样的贵金属也不是毫无机会。正如前述,因为自然升值导致黄金不便使用的过程太过漫长,而黄金也同样可以利用到区块链分布记账的防假技术,减少各家金库的市场监管成本,并实现黄金的电子便捷支付。

 


信用(虚假)货币是如何出现的?

 

在贵金属本位制下,由于在携带、转移、分割诸方面有所不便,人们发明了货币仓库及仓单,用加盖印鉴或加上密押的书面凭证,作为储藏货币的名义权属证明,以代替真实的货币本身来流通。货币的名义权属证明和货币本身,是否代表着两份货币?显然不是。仍然只有一份货币。凯恩斯主义者诸如外部\内部货币、高能\低能货币的说法,因此纯粹是在混淆视听。

 

随着货币仓库及仓单的出现,在历史上形成两种截然不同的实践:

 

1)货币仓储人(受托人)克尽职守,或建立有效的外部审计制度,确保仓单所载明的委托人货币资产完好无损、一分不少地保存在库内。

 

2)货币仓储人(受托人)监守自盗、甚至坐收坐支,挪用委托人的部分货币资产,当委托人要求取出自己的货币时,用别人的货币资产,对委托人进行支付。

 

在第2种情况下,货币仓单未被完全覆盖,却仍被当成货币替代物,在市场上用于交易。同时,这张仓单代表的储备货币被受托人挪用到其他地方,比如用于另一桩交易。神奇的魔术产生了——一块钱同时用在了两次交易当中,无中生有地变成了二块钱,从而可以购买到两倍于原来的商品(这时实际购买力还未发生贬损),或者说,利用这种方法“偷窃”到了多出来的那部分商品。

 

这当然不是什么魔术,而只是一出骗局:市场上头一桩交易的对手,误信这张仓单对应着仓库当中的货币;而第二桩交易的对手,误信收到货币的所有权属于受托人。当这张仓单转了一圈,回到仓储人手中要求兑现时,如果仓库的亏空没有及时填补上,骗局就败露了。

 

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甲方100元白银归仓储人乙使用,乙开出100元白银仓单(但仓库里没有这100两白银)供甲使用,同时甲收到乙支付的 “好处费”一笔。再或者,仓储人乙直接凭空开出100元白银仓单。市场上其他人基于对于乙身为保管人的信赖,接受了这样的仓单,把它当成100元真实白银进行交易。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诈骗的性质,难道会因此有所改变吗?

 

以上情况,就是各国银行业目前的通行做法,在历史上,这种欺骗做法曾被频繁的挤兑所不断揭露。今天,这样的骗局之所以能够维持,那完全是因为18世纪以来,各国银行业在国家支持下,陆续获得了免于向顾客兑换真实货币的特权。我们把这种没有实际准备、却能代替先前货币用于交易的仓单,称为信用货币或虚假货币。

 

不妨假设一下:如果人人都被允许制造虚假货币,那么大家都不愿去从事生产,而是把全幅精力放在制造假币上,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占别人的便宜,那么经济很快就会崩溃。所以,制造假币,只可能保留为少数人的特权——虽然照样会损害经济,但经济就不会一下子垮掉(具体的损害分析参见奥地利学派的商业周期理论)。

 

真、假货币的对抗

 

在人类当中,既有通过和平合作——原始占有、生产和自愿交换——获得正当利益的倾向,也有通过剥削压迫——抢劫、挪用和诈骗——不劳而获的倾向。我们称系统鼓励前者的制度为自由市场制度,系统鼓励后者的制度为特权制度。

 

在自由市场制度中,长期来看,虚假货币难以存身,根本不需要像某些无耻凯恩斯主义者所宣扬的那样——需要借助国家才能保证货币的真实性。比如为了鉴别金、银币的真伪,市场中的人们自然发展出包括听音辨声、测量比重、切割检查、化学分析等各种鉴别手段,对于假币只要简单拒收。如果收到代替货币流通的货币仓单,人们但凡有一点不放心,大可前去提取,或在合同中约定,聘请外部市场审计机构,定期、不定期清点库存。而比特币的分布式公开记账技术,使多个参与者手中都有一套一致的账本,更使造假成为一件极其困难之事。

 

虚假货币之所以存在,往往是国家纵容的结果。所谓“劣币驱逐良币”,根本不是什么规律,只是国家赋予的特权制度下的一项特例。只要一国政府用法令强制规定,等货币单位的劣币等同良币进行交易和清偿债务,任何人不得拒绝,那么,人们自然会把良币回收,想方设法用劣币交易——买家用劣币支付,欠债人用劣币还款(债权人也只愿借出劣币)。如果廉价的假币(或劣币)与真币——被迫——等值,那么对于假币(或劣币)的需求就几乎是无限的。

 

长久以来,为了建立起货币特权制度,发挥其税收替代(窃取财货)的功能,各国采取了垄断铸币、铸币减重、允许部分准备特权、暂停兑付等非常手段,直至彻底割断货币仓单与真实货币的联系——其中美国经过两个标识性步骤:一是1933年4月5日,罗斯福下发行政命令没收私人黄金;二是1971年8月15日,尼克松停止向其他国家兑换黄金。这时,市场上就只剩下以纸钞及银行存款为代表的信用货币。信用货币也就在历史上的某个时点,继承了原先真实货币的购买力。

 

联邦政府建立起一套有别于市场货币制度的特权货币制度,当然不是为了行善,而是为了更方便向人民敛财,比如暗地中印制纸钞,或采用“量化宽松”的方式制造账面上的信用货币,用来替代当即引起人民痛苦的课税。但如此一来,信用货币的购买力很快呈现节节下降的趋势(普通大众拥有越来越多的“假币”,而市场上的可用财货由于被特权者先行购走,相对愈来愈少)。

 

如果不控制信用货币的滥发膨胀,显而易见的结果是,货币方便间接交换和经济计算的好处,会因为信用货币的迅速贬值以及经济崩溃而抵消,最终,人们为避免重回近乎原始的物物交换,下决心放弃该国政府把持的信用货币,转而采用其他国家膨胀程度较轻的信用货币,或发现和采用新的真实货币。

 

即便是统治机构控制法定“假币”发行的情况下,人们还是居于各种原因,不断尝试回到真实货币。但由于冒着违反税收义务和监管规定的风险,要成功做到这一点困难重重。作为真实货币的比特币,也不过是因为近年各国对新兴互联网技术不好抗拒、睁眼闭眼,而侥幸得到一些承认。在各国政要当中,反比特币呼声依然高昂,最常见的指责,是比特币无法被反洗钱部门追踪,便利了各种所谓“灰色”地下经济。

 

为了维护特权制度、维持特殊利益,反对真实货币,各国官员及央行政要未雨绸缪地担忧起比特币这样数字货币的威胁,开始设想一种由国家控制(或国家委托央行管理)的数字货币。目前常见的主要方案有:

 

1)完全取消现金,全部由金融机构电子账面意义上的数字来取代。虽然这意味着电子设备遍及城乡的巨大投入,但从近年来电子商务的发展势头来看,这并非不可能。然而,正如前述的货币起源过程,地下经济自然会找到适于其交易的传统或新型货币。取消现金的简单数字化,也并不能对比特币构成攻击,显然是徒劳的。

 

2)统治机构自己造出一种类似的电子货币来排挤比特币。显然也很难做到,因为根据米塞斯的回溯原理,统治机构除了继承已经存在和广泛使用的真实货币,要自己凭空发明一种货币,几乎是难于上青天。

 

3)最后,统治机构尝试控制比特币。理论上有可能——只要一国统治机构控制具有51%算力的矿池(具体参见比特币51%攻击的相关理论)——虽然现在比特币矿池分散在各个国家和地区,但只要不计代价(而私人要通过成本-效益考虑,一般不会去样的事情,而国家可以把代价转移给纳税人),也未必不可能通过建设、收购甚至没收,获得51%的算力。比特币一旦被这种方式控制,就无法避免多重支付,沦为一种新的虚假货币。当然,这时人们可能就会就会转而支持另外一种数字货币。

 

就像《魔戒》当中的巨龙史矛革一样,政客借助控制货币从而攫取财富的野心和欲望,是无穷无尽的,所以真、假货币的对抗,几乎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而真实货币要最后获胜,唯有促使社会大众深刻认识到:容许虚假货币的存在,既是不道德的,还会带来繁荣-萧条周期的经济损害后果,最终危及到每一个人的自由和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而真实货币——无论是金、银,还是其他难以造假的数字货币——才是最符合每一个人普遍利益的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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