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6]6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保险公司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再保险服务,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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