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税务局给每家企业安装上了“监控”!
2015年1月,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上线运行后,解决了增值税发票货物及购销双方汉字信息的采集问题,其中的子系统电子底账系统的上线运行也实现了外省开具专用发票的实时获取,为防范虚开虚抵增值税发票风险提供了强大数据支撑。
国税局利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和电子底账数据信息,深入挖掘升级版数据应用潜力,组织研发了可视化平台。
据介绍,可视化平台通过建立数据抽取方案,扩充虚开虚抵涉税风险分析的数据池。
1、即抽取当月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信息,确保每一份发票信息都纳入分析平台;
2、抽取近3个月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以及农副产品收购发票信息,为分析增值税进项构成做数据准备;
3、抽取纳税人登记信息和一般纳税人登记信息,作为关联辅助分析数据备用。
数据抽取出来后,可视化平台可针对虚开企业存续期短、开票金额大、顶额开具发票占比高和进销不匹配等特点,重点对新办商贸企业、购销品名背离企业和进销结构异常生产型企业跟踪监控,动态跟进税收风险变化,并结合风险扫描指标和结合本地实际设定的指标参数,进一步分析筛查指标异常的企业。
对于进销背离、地址、电话等税务登记信息虚假无法联系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暂停该纳税人开具发票,同时暂停其网上申报业务!
目前国税局的大数据监控平台,对企业的进销环节以及库存进行监控。
如:已经开出去发票了,但是进项一直没有。
如:已经进来发票了,但是迟迟没有开出去发票。
自然而然大数据监控平台的库存分析就会出现进销不一致。
分析出来后,税务局就会看到你的仓库库存!
对于突然发生的业务,就容易会成为发票预警的对象,这就是国税局的发票大数据分析,从发票的轨迹上监控企业的走向!
比如:一个企业1-11月份都是从济南当地进货,突然12月份却从海南进了一批货物。
比如:一个企业一直做的是零售,却突然批发销售大量货物;
比如:一个企业本来经营的是豆制品,却开具了钢材的发票;
目前,国税总局已向各地推送了11批12.5万户风险企业。
从各地已完成的前6批4.4万户企业风险核查情况看,风险确认率达88%,应该说精准度是比较高的。
总局要求:
各级国税机关要继续充分利用这一“撒手锏”,抓紧利用后几个月的时间,合理调配人员,组建专业团队,专门从事风险企业核查工作。对总局推送的风险企业要实行台账管理,逐户核查处理,逐户反馈销号,不能有遗漏。
在分析过程中,利用可视化交互比对界面,通过人机结合、分析判别的方式,该平台可以把销售企业、购进企业、发票品目和开具金额等数据图形化,逐户比对分析,迅速锁定虚开风险较高的纳税人,提高风险分析效率与指向。
识别出风险后,利用金税三期税收风险管理系统,国税局风控部门可迅速将风险任务推送至各级国税机关风险管理或稽查部门,这个时候税务机关就会约你“喝咖啡”了!
作者:郝守勇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相关法规:
虚开增值税刑法条例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二条 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五十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205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量刑标准
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 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 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不满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不满5000元的,情节严重的,可以本罪论处,基准刑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6 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5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万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5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缓刑适用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30万元以上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25万元以上的;
(二)曾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行政处罚或判刑的;
(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5次以上的;
(四)未按规定缴纳60%以上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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