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并税率】一般业务申报案例
简并税率一般业务申报四案例
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的纳税申报示例
二、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纳税申报示例
三、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的纳税申报示例
四、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抵扣的纳税申报示例
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的纳税申报示例
业务描述
例:某燃气(包括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经销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7年7月发生了如下业务:
(1)向一家汽车加气站提供液化石油气,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给对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2)进口天然气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不含税金额为100万元,税额11万元,7月底稽核结果相符。
(3)购进液化石油气,不含税金额为100万元,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中对取得的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勾选确认操作。
该企业上期没有留抵税额。
表样填写
(一)销项税额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本月发生的业务(1)销售液化石油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税额=300*11%=33万元,分别填入此表第4a栏“11%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1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和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
(二)进项税额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和《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本月发生的业务(2)取得1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并稽核相符,金额100万元,税额11万元,业务(3)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勾选确认,金额100万元,税额=100×11%=11万元,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2、5栏的“份数”、“金额”、“税额”列。
本月发生的业务(2)取得1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并稽核相符,金额100万元,税额11万元,业务(3)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勾选确认,金额100万元,税额=100×11%=11万元,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2、5栏的“份数”、“金额”、“税额”列。
(三)主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填报:
本期应纳税额=33-22=11万元,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二、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纳税申报示例
业务描述
例:某粮食商贸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7年7月发生了如下业务:
(1)向食品制造企业销售粮食,含税销售额222万元,给对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从小规模纳税人(非农业生产者)购进粮食,不含税金额为100万元,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中对取得的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勾选确认操作。
该企业上期没有留抵税额。
表样填写
(一)销项税额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本月发生的业务(1)销售粮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222÷(1+11%)=200万元,税额22万元,分别填入此表第4a栏“11%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1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和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
(二)进项税额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和《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本月发生的业务(2)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勾选确认,金额100万元,抵扣税额=100×11%=11万元,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列。
此外,将该份发票金额100万元,票面税额3万元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2栏的“份数”、“金额”、“税额”列,同时将票面税额3万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栏的“税额”列。
根据业务(2)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扣除率和项目内容填报《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第5栏“11%税率的进项”。
(三)主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填报:
本期应纳税额=22-11=11万元,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三、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的纳税申报示例
业务描述
例:某粮食商贸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7年7月发生了如下业务:
(1)向超市销售粮食,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税率11%,给对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其自产粮食,开具1份农产品收购发票,发票注明买价100万元。
该企业上期没有留抵税额。
表样填写
(一)销项税额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本月发生的业务(1)销售粮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税额=300×11%=33万元,分别填入此表第4a栏“11%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1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和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
(二)进项税额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和《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本月发生的业务(2)开具1份农产品收购发票,买价100万元,税额=100×11%=11万元,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列。
根据业务(2)抵扣的农产品收购发票的扣除率和项目内容填报《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第5栏“11%税率的进项”。
(三)主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填报:
本期应纳税额=33-11=22万元,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四、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抵扣的纳税申报示例
业务描述
例:某中药店,为一般纳税人,2017年7月发生了如下业务:
(1)向其他医药制造企业转售中药饮片,含税销售额333万元,税额33万元,给对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其自产药用植物,取得1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注明买价200万元。
(3)从非农业生产者购进中药饮片,取得1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注明买价15万元。
该企业上期没有留抵税额。
表样填写
(一)销项税额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本月发生的业务(1)转售中药饮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333÷(1+11%)=300万元,税额33万元,分别填入此表第4a栏“11%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1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和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
(二)进项税额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和《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本月发生的业务(2)取得1份增值税普通发票,买价200万元,税额=200×11%=22万元,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列。
业务(3)从非农业生产者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根据业务(2)抵扣的农产品销售发票的扣除率和项目内容填报《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第5栏“11%税率的进项”。
(三)主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填报:
本期应纳税额=33-22=11万元,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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