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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有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3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精神,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二、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7号)附件1《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三、本公告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12月29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并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公告明确了自2018年2月1日起,废止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中的《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和《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我们从2月开始申报
2018年1月增值税时候
不用再填写这两个表了。
就是下面这个表!
本表反映纳税人在《附列资料(二)》“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本表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分别填写。
这个表其实早该废除了,就是一个统计数据嘛,就是把进项税中涉及固定资产的金额和进口增值税单独统计出来,这个目的当然就是统计作用,既然取消,说明这个统计数据也没有存在的价值了。
当然,对纳税人来讲是个好消息。
就是这个表,被这个表折腾多的可以举手。
特别是进项税比较多的单位,每个月填写这个表那真是,往事不堪回首啊。
认证信息导出电子表格后,不仅给你分税率,还要给你分行业,说实话,分这个是个痛苦的活,分行业我怎么给你分啊,都是6%的,我只有大概看看开票方来给你分一个大概数。
现在废除了,喜大普奔啊。
快快打开你的申报表,看看是不是没有这两张表了哦。
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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