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五一小长假 税收大知识

财税地盘 2021-09-22

确认过眼神,遇见了对的景区!“五一”小长期去哪玩?



在畅游于美丽景点的同时,快来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有关旅游的税收小知识吧!




我是一家旅行社,我提供的哪些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旅游服务是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纳税人从事旅游服务的,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


“营改增”后,旅游服务能否继续差额征税?

当然可以!“营改增”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改增”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我们可以发现增值税可扣除的项目比原政策新增一项“签证费”,纳税人的税负只减不增。


上述可以扣除的费用,应取得哪些有效凭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试点纳税人按照上述4-10款的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上述凭证是指: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议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

(4)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纳税人取得的上述凭证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旅游服务的差额扣除与进项抵扣有何区别?

差额扣除不必一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可抵扣的凭证。可差额扣除的项目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一般计税方法通常为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但由于营改增后一方面有些行业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比较困难,同时为保证“营改增”税制改革不增加纳税人税负,很多情况下采取营改增政策平移,即将营业税的优惠举措平移至增值税时代,旅游服务的差额征税便是其中之一。


从事旅游业的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有哪些?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8年4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其中一项就是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该项措施实施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旅游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所得税优惠目录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是否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条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交通费发票原件交付给旅游服务购买方而无法收回的,以什么为差额扣除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规定:“九、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将火车票、飞机票等交通费发票原件交付给旅游服务购买方而无法收回的,以交通费发票复印件作为差额扣除凭证。

本文来源于南京国税,版权归作者所有,感谢作者的辛苦付出,若涉及版权请告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处理。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

推荐阅读:

1、公司组织旅游费用要这样处理

2、吃个午餐,居然有那么多的涉税问题!

3、无发票该如何处理做账?

4、买菜没有发票可以入账吗?如果不能,那该怎么办?

5、费用发生了,没有发票该如何报销?

6、没有及时取得发票,对申报有影响吗?

7、分期收款的发票开具问题,如何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8、我们收的水费是如何开票与缴税的?

9、税务筹划:个人独资企业之核定征收!

10、哪些税收优惠需要填报企业所得税季报?这篇文章说得很清楚哦

置顶功能:点开“财税地盘”公众号,点右上角人像按钮,然后点“置顶公众号”键,就可以将我们置顶了。这样,您就可以第一时间发现我们。

财税地盘开通了系列QQ群微信群。(QQ交流群:44808534),与全国会计同行在线交流!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