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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新租赁准则!预计对2019年CPA考试影响将超过10分!

财税地盘 202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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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这是进一步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的重要成果。


毫无疑问,新租赁准则将对2019年CPA会计考试、综合阶段考试产生实质性影响,预计教材对《租赁》一章节将全面修订,新准则将波及到的分值高达10分!


以下是为考友们梳理的关注要点!

2019

变化一

     新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并进一步说明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同时,新租赁准则还对包含租赁和非租赁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将多份合同合并为一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名师分析

     考试中很有可能给出一项经济业务,要求CPA考生利用新准则的原理,分析该业务是否构成租赁业务,并且说明理由。这类题型很好地呼应了新准则的变化,并且具有较强的实务性。


预计考题类型及分数:

     预计考核综合题、案例分析题(CPA会计以及综合阶段卷一),分值约3分。


变化二

     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名师分析

     考试中可能要求CPA考生识别哪些租赁属于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对其主要观点进行正误判断。此外,有关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可以考核计算类型的题目,要求CPA考生计算使用权资产或租赁负债的相关金额。


预计考题类型及分数:

    预计考核综合题、多选题(CPA会计以及综合阶段卷一),分值约5分。


变化三

   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企业应视其变更情况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或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名师分析

     考试中可能要求CPA考生定量计算选择权重估以及租赁变更的影响金额,并且进行会计分录的编制。


预计考题类型及分数:

    预计考核综合题(CPA会计以及综合阶段卷一),分值约3分。

准则又变?我的小心脏!怎么学?


建议

  1. 预习阶段,避开旧教材中《租赁》相关内容,先学习其他章节的基础性知识点。

  2. 课余时间,关注有关新租赁准则的咨询、分析,未必研究多么深入,但至少有个基本概念。

  3. 基础阶段,将《租赁》的新内容作为2019年复习备考的重中之重,全面学习、全面掌握、全面练习。

  4. 提高阶段,练习一定量的新租赁准则习题,掌握常见出题思路和解题技巧。


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上证报讯 据财政部12月14日消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租赁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并进一步说明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同时,新租赁准则还对包含租赁和非租赁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将多份合同合并为一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二)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承租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是采用与现经营租赁相似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三)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原租赁准则未对租赁期开始日后选择权重估或合同变更等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作出明确规范,导致实务中多有争议且会计处理不统一。新租赁准则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企业应视其变更情况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或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四)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关于出租人发生的经营租赁,原租赁准则仅要求出租人披露各类租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新租赁准则要求出租人增加披露相关租赁收入及未折现租赁收款额等信息。此外,出租人还应当根据理解财务报表的需要,披露有关租赁活动的其他定性和定量信息。

  至于新租赁准则的实施范围和时间,财政部通知指出,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可以提前执行本准则,但不应早于其同时执行我部2017年3月31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2017年7月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日期。

  此外,鉴于租赁准则新旧变动较大,为帮助相关企业顺利过渡至新租赁准则,新准则提供两种方法:一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二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在第二种方法下提供了多项简化处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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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题库大类:

财务会计: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购买书本或题库,分享学习课件;审计师(初\中级)、资产评估师

金融经济:经济师、统计师、证券、基金从业资格等

职称考试:教师资格、人力资源管理师、法律执业资格等

工程建设: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师、一级消防工程师等

医药医师: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执业护士

卫生资格:护理学、药学、中药学等

学历考试:研究生考试、电大网络教育、专升本考试

公务员等:公务员、事业单位、农信社、国家电网考试等

…………

本文来源于森科注册会计师、上证报APP·中国证券网,财税地盘编辑整理分享,转载请注明,版权归作者所有,感谢作者的辛苦付出,若涉及版权请告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处理。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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