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衔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关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的政策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八、除上述衔接事项外,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按照原文件规定执行。
(十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号)第二条;
(十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5号)。
附件: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12月27日
在新个税法的大背景下 年终奖个税如何计算?
年终奖发放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要点?
有请专业律师带着我们比一比、算一算
张新军
“律师来了”签约律师,浙江优穗律师事务所主任,担任浙江大学MBA校友导师、浙江省财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务。擅长领域:税收风险防控、节税策划、税务争议处理。
一、年终奖个税怎么计算
(一)年终奖计税方式可选择
1、2018年12月发放2018年终奖的年终奖计税方式:
(1)修正的年终奖除以12个月,折算成每月工资薪金。
(2)根据旧月度税率表,找相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3)个税=修正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
修正年终奖=年终奖—(5000-应发工资)(注应发工资<5000)
记忆口诀:一除二找三算
2、2019年发放2018年终奖的年终奖计税方式:
(1)年终奖除以12个月,折算成每月工资薪金
(2)根据新月度税率表,找相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3)个税=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
概言之,2019年发放的年终奖两大特点:年终奖无需修正;适用月度新税率表。
(二)举例说明
考虑到今天已经是2018年12月30日,且是法定休假日,因此对于企业而言,2018年终奖发放时间会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基于此,下文的例子和年终奖的坑仅考虑于2019年1月1日后发放2018年终奖情形。
月度新税率表(点击查看大图)
如志明2018年每月收入4000元,2019年1月15日发放2018年终奖2万,则
一除:20000/12=1667元
二找:1667元对应的税率为3%。
三算:20000×3%-0=600元
二、年终奖的“坑”在哪?
1、为什么会有年终奖的“坑”?
跳档点,多发一元多交税统计表
(点击查看大图)
2、这些坑在哪里?
从前面的案例可以知道,所得换档时,税率也换挡,导致多交税,实际收入反而减少。
刚开始,在跳档点,多发1元,个税幅度窜得很高,随后随年终奖的增加,个税幅度开始慢慢回落,员工的税后收入开始增加,逐渐增加到未跳档前的税后收入。
先计算从年终奖36000元跳挡到年终奖36000—144000元档,设跳档后员工的税后收入与跳档前的税收收入一致时所对应的年终奖为Y,则:
36000×(1-3%)-0=Y-(Y×10%-210)
Y=[36000×(1-3%)+0-210]/(1-10%)
Y=38566.67元。
Y还可以写成:
Y=[上一档上限*(1—上一档税率)+上一档速算扣除数—本档速算扣除数]/(1-本档税率)
再如第二档3.6—14.4跳挡到第三档14.4—30万,则:
144000-[144000×10%-210]=Y-(Y×20%—1410)
144000×(1-10%)+210=Y×(1-20%)+1410
Y=[144000×(1-10%)+210-1410]/(1-20%)]=16050元
也可用前述推导的公式直接计算出:
Y=[144000×(1-10%)+210-1410]/(1-20%)]=16050元
这些全是数学计算推导出来的,可能对大多数读者而言,计算会有一定困难。
因此,笔者特意准备如下表格
供各位参考:
点击查看大图
从上表可以直观看出:发放36000元年终奖,员工能拿到34920元;发放36001元年终奖,员工能拿到32610.9元,即多发一元,少拿2309.1元;发放38566.67元年终奖,员工能拿到34920元,跟36000元年终奖一样。
故此,36001-38566.67区间的年终奖属于无效年终奖,或称年终奖的坑,对公司而言,纯粹是“吃力不讨好的”,因此,应该避开这些坑。
三、其他注意问题
1
年终奖计税方式在一个年度内只能适用一次。
2
年终奖计税方式中的12个月,并非实际就职月份。
比如,志明2018年12月1日上班,2019年1月15日发放2018年终奖12万,则年终奖计税方式中的年终奖除以12,而非除以实际上班月数即1个月。
3
年终奖计税方式寿命还有三年,最迟到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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