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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男生课间将13岁女同学拖入男厕性侵,仅被罚转学……

FACT 教育大事 2023-12-18


近日,陕西蓝田发生了一件极其恶劣的少女被性侵案。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事件发生在一所小学的男生厕所里,而且还是在上学期间


5月27日下午课间时,4名男生(两名11岁,两名12岁)把13岁的女生小花(化名)强拉硬拽拖进男厕,实施了性侵。最终对4名施暴的男生处理结果是:转学。



案发:课间时拖入男厕性侵

据新京报报道,事发陕西蓝田县一小学教学点。小花的父亲告诉记者,小花告诉他,5月27日在学校下午上课时,因为课堂没有老师看管,4名男生把她连拉带拽弄到了男厕所后实施侵害。

一名男老师看到小花从男厕所出来,询问后得知此事告知了校方。

小花的父亲接到学校通知后,立即报警,并将小花接回了家。蓝田县教科局相关负责人称,正在做小花的心理疏导工作。


光天化日之下,而且是课间休息时间,居然能发生如此恶劣的事件,可见,这些实施性侵的男生是多么嚣张!也可见平时这所学校的管理有多么混乱!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处理:4名男生被转学

6月1日,蓝田县警方出具了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2020年5月27日,蓝田县小花被强奸案,我局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均未满十四周岁,无刑事责任能力,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不予立案。”

6月3日,蓝田县教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事发后第二天,4名涉事男生已被转到其他学校。事发学校的负责人已被撤职,涉事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被行政警告。会为小花转学提供一切便利。


6月6日,陕西蓝田县委宣传部发布了一则关于案情的详细通告:

让施暴4名男生转学、对受害女生小花进行心理安抚,对相关老师及校领导进行警告——这就是最终处理结果了?按照蓝田县的这份通告,这事到此就算完结了。


如此轻描淡写的处理,对犯下如此罪行的四名男生,连挠痒痒都算不上。尽管他们年龄尚小,但是,这犯罪成本是否也太低了?!

从法律角度来说,陕西蓝田警方的处理并无不妥。根据我国刑法,他们均未满14周岁,所以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就是说,无论他们犯下的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说,把他们转到西安市工读学校这样的专门教育学校去严加管教,是最后的办法。


可能大家依然记得,去年10月,大连未满14周岁的男孩蔡某某性侵杀害10岁邻居女孩并抛尸;今年4月,安徽郎溪县13岁男孩杨某某将10岁女孩杨某婷杀害并抛尸于灌木丛。同样,他们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最终有关部门也只能对他们收容教养。近年来,这样的未成年人犯罪并不鲜见。

是的,面对犯下滔天罪行的这些小恶魔,我们束手无策;对比他们的罪孽,以及被他们致死或深深伤害也许一辈子就此毁掉的受害者和家人,他们所受到的惩戒微乎其微,严重不对等。



国外惩处性侵幼女办法:化学阉割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谭平川等提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将现行刑法中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十四周岁降低到十二周岁,将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从十六周岁调整为十四周岁,以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提案获得很多人赞同。


随着互联网和各种资讯的发展,现在孩子明显比以前的孩子成熟得早太多了,我们真的还能让那些人高马大、自以为懂了很多其实狗屁不通的不满14周岁的孩子觉得自己无论杀人放火强奸抢劫都不用负任何刑事责任吗?我们能承担起这个后果吗?作为旁观者或许可以,对那些受害者的家庭呢?

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规定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不尽一致:墨西哥9岁,荷兰、加拿大等为12岁,法国为13岁;美国没有对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统一规定,由各州自行设定,从7岁(俄克拉荷马州)至15岁(得克萨斯州)不等。


英国政府则规定,除苏格兰外,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公民承担刑责的年龄界限是10岁。10岁以下的儿童不能被捕或被指控犯罪。10岁至17岁的少年罪犯可以被逮捕,并交由青年法庭审判,在青少年特殊安全中心接受监管。


即便英国政府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已经相当严格,英国媒体仍然对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表现出极大担忧。


2010年6月波兰成为第一个在国家层面实施化学阉割法的国家,立法规定:凡性侵15岁以下少男少女的性犯罪者,在刑满出狱前必须接受化学阉割。所谓化学阉割,即是指以雌性激素(女性荷尔蒙)、抗雄性激素(睾丸抑制剂)或性腺刺激激素抑制剂注入罪犯体内,令他失去性冲动,同时不再勃起,令男性独有的人体反应消失。


在惩治强奸儿童犯上,德国也相当严格,与年龄在14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一概视为强奸。量刑一般在10年以上或者是被化学阉割。作案者自己选择,要么在监狱里面待十年,要么自动选择化学阉割。


当然,这些可能是针对成年人对未成年的性侵行为的,但是,对于那些未成年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侵害,同样也应该有更为严厉的处罚。如果暂时不能改变刑事责任的年龄界限,也可以让犯罪者的家人付出足够沉重的代价,这样或许能督促他们更加严格地管教自己的孩子,让他们明白:既然生了就要好好养,不要让他们危害社会和他人。



不要再关注报道评论:

保护的是孩子还是自己的面子?

话说回来,陕西蓝田这一恶劣事件发生的背后,有这样几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1、学校和教育部门难辞其咎。学校男生厕所作为发生地,而且还是在学校正常上课期间,老师去哪里了?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学校、当地教育部门,对学生的品德品行教育是否严重缺位和失职?有没有引导孩子们正确认识青春期的性意识?


我们都知道,男生11岁开始进入青春期,他们的性意识也开始萌发,此时有性冲动也是正常的。有很多处于青春期的男生,可能本身并不是多么品行恶劣,只是因为性意识的萌发而容易产生冲动。如果此时教育者没有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他们很容易走向邪路。


2、家长教育严重缺位。另外,作为四名男生的监护人,家长也是脱不了干系的。平时是否有关注孩子的教育,以及他的心理健康和身体发育情况?是否对孩子的成长不闻不问?

孩子进入青春期以后,他们从心理上开始想慢慢远离父母,可是实际上却又无法真正独立,再加上心理和生理上的一些变化,总有一些不愿为人所知的私密事,此时,家长的关注和引导就显得尤其重要。


3、偏远落后地区尤其要加大教育力度。越是偏远落后的地方越容易发生如此令人难以置信的恶劣事件。近年来,发生的多起教师性侵学生事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往往都是发生在贵州小县城、湖南乡村等不发达地区,其背后有深层次的社会原因。这些地区的教育落后,教师力量薄弱,家长大多外出打工,只留下老人孩子,而孩子们的成长则变成了野蛮生长:毫无监管更毫无安全感,他们要么成为欺负别人的施暴者,要么成为被欺负和侮辱的对象。

4、媒体应该多多关注呼吁类似事件。陕西蓝田官方发布的这则通稿上标明,希望媒体不要再关注报道此类事件,说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考虑”,这一说法并不成立媒体报道时可隐去受害者的身份照片信息和所在学校,已能能保护孩子隐私了。如果公众和媒体对如此恶劣的案件不关注、不报道,不闻不问,类似的犯罪案件就会减少吗?孩子们就会变得安全了?被性侵的女孩就能很快忘掉这事,恢复到正常生活了吗?我真不信。恐怕蓝田宣传部门之所以不让关注报道和评论,考虑的不是保护孩子,而是保全当地政府的面子吧!

对此案中受害者——13岁的小花来说,可能因此次事件,她的一生将黯淡无光,人生就此毁掉。有谁想过她的未来?


如果大家都不关注,不一起想办法制止类似犯罪事件的再次发生,而放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在地下潜行,只会催生出更多像小花这样的可怜女孩。





作者:Fact

编辑:林思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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