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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拒绝机场安检:辱骂民警,讽刺国家,藐视法律,拘你商量!

2018-01-18 瓜尔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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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 在首都机场安检区

一女子双手护在身前拒绝安检

称“我不喜欢别人摸我!”

并大骂民警

“你们这些下三滥、无赖!“

在民警劝告以后

她仍坚持

”骂你怎么了,这是言论自由,我在国外都这样。”

并多次表示

“在国外没有人敢对我这样!”

”我以后不回中国了!” 

网友表示

“你适合离开地球

地球已经容不下‘高贵’的你了。”

随后,民警对这名女子进行口头传唤。但该女子极其不配合,还反问警察你有什么资格叫我去派出所,面对这名女子的“撒泼”,民警不得不采取强制传唤的手段。



后经调查,这名女子姓舒,今年32岁,中国籍,长期居住在国外,这次回国是为了探亲加做生意,并不了解国内的法律。最终,舒某因扰乱单位场所秩序、阻碍秩序职务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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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上万网友点赞:做得好!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是指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公共场所秩序,是指保证公众安全的顺利出入、使用公共场所所规定的公共行为准则。公共场所主要是指:车站、港口、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运动场、展览馆等。其他公共场所包括礼堂、公共食堂、游泳池、浴池、宾馆饭店等其他供不特定多数人随时出入、停留、使用的场所,都可以认定为是公共场所。公共场所具有人员聚集量大,流动量大的特征,如果这种秩序受到破坏,就会出现混乱状态,影响其他人的正常活动和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本行为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行为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目的一般是制造事端,给有关机关部门施加压力,以达到其无理或过分的要求。扰乱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在公共场所故意违反公共行为规则,聚众起哄闹事;进行非法游行或者静坐示威,造成交通阻塞,秩序混乱;阻止、抗拒有关工作人员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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