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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某律师居然辱骂中国核潜艇之父黄旭华是“老畜生”

2018-02-17 瓜尔佳 瓜尔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说法,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法要求“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这个“应当”就有研究价值了,生活中有的律师就“应当”了,有的律师没有“应当”,下面这个律师你相信他会“应当”吗?



认证为山东日照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这个人这两天发了一个微博,他的微博粉丝没多少,影响也不大,但这篇微博所谈论的话题却超出了人们的承受力。很多人疑问:此人精神有问题吗?

看看他说了啥:






黄旭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一些人知道,一些人不知道。知道他的原因是他被称为“中国核潜艇之父”。不知道他是因为他一直把自己隐藏起来,他所做的工作是绝密的。29年后,这项工作完成了,他才从后台走上前台。


30年不回家,30年没见父母,这要背负多大的压力,没有一种定力,没有一种精神谁会做到这一点?这就是“中国核潜艇之父”的品格。


他说:对国家最大的忠,就是对父母最大的孝!有人评价:他的人生,正如深海中的潜艇,无声但却有力。


然而,面对这个对国家做出过杰出贡献的科学家,山东日照这个姓氏奇异的律师做出了奇异的事儿,辱骂黄老是:老畜生!



无法判断这个毫无是非观念的律师在发这条微博时候心里想的啥,是不希望自己的国家走向繁盛?是不愿意看到中华民族实现民族复兴的梦想?是不希望看到那些时刻想灭亡中华的列强们在强大中国面前却步?


辱骂正在执行职务的公务人员,要受到治安拘留等行政处罚,辱骂黄老这样的民族英雄该当何罪?


山东公安,你们去研究法律吧,这个骂别人是畜生的人应该是侮辱他人,会有法律处置他。


山东律师管理机构,这个是非观不清,价值观不明的人,你们会相信他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吗?


律师自有业内惩戒规则,请依照《律师惩戒规则第十条之规定,把这个道德败坏的人清除律师队伍,这种人在律师队伍里简直就是一个笑话。


  黄旭华毕业于上海交大造船系。为了祖国的核潜艇事业,他奉献了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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