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一男子暴力冲卡拖行辅警30米!怎么处理还是未知数
事 件
4月3日下午,湘东交警大队白竺中队的民警在319国道源并路段临检时,一辆大货车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湘东交警大队白竺中队中队长 周勇安:叫这个司机出示证件时,司机说什么都没有带,我们通过警务通查询发现该车保险已经过期了,司机说他买了保险有保险的凭证,我们就同意司机返回车上,去拿保险凭证。我们
兄dei!你不按套路出牌
让民警很是痛心啊...
货车驾驶员上车后,
突然发动汽车,
企图强行冲过民警设立的临时检查点。
当时一位辅警正在大货车旁边,
试图将车辆逼停,
导致自己受了伤...
▲湘东交警大队白竺中队中队长 周勇安:他的手臂这一侧,有两块比较明显的划伤,脚部和车体有一些碰撞刮擦。
大货车当时竟然将辅警带出去30多米
想想都后怕啊。。。
▲随后,民警将货车驾驶员制服,经讯问,这名男子姓彭,是芦溪人。小编
目前,
彭某已被移送至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小编的话:我们看完这个由官方微信公众号《这里是萍乡》发出的消息,明白了事情的由来,到对结局还是稀里糊涂。他们说:彭某已被移送至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这里是萍乡》给我们留下了一个充满各种想象的结局:
第一,把肇事者释放。释放的前提是执法中存在严重问题,一般情况常见的有辅警单独执法,没有警察带领,这严重违背公安部的相关规定。但从视频上看,行为人很猖狂,这种可能根本就不会存在。
第二,把肇事者行政拘留。一般说,指的是虽然没有正式警察带领辅警工作,但是也可不按照阻碍公务的行为处理,而是按照寻衅滋事行为予以拘留处理,多数地区都是这样办理。
第三,把肇事者刑事拘留。这就是指所有的执法活动都非常规范,辅警在警察的带领下工作,妨害公务是行为犯,不是结果犯,刑事拘留根本不存在法律障碍。
现在,全国各地都在按照公安部的要求,积极开展专项工作,严厉打击妨害公务和阻碍公务的行为,确保警察执法权的有效行驶,也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相信萍乡也会很好的处理这起全国人民警察都在关注的案件。
往期回顾:
四川高法:只要抓扯警察就构成妨害公务罪!袭警行政拘留的时代应当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