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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带回的醉汉拳打脚踢,人死了,又一个协警被判刑

瓜尔佳 瓜尔佳 2020-02-27

这事儿发生在2017年4月29日。

50多岁的广西横县人李某外出参加同学聚会。当晚8点多,李某给妻子陆芳打电话说他喝多了,要陆芳回去陪他。

陆芳呢,此刻正在外面摆摊,她一面埋怨丈夫,一面拒绝了他。不大一会,丈夫回来了,他借着酒劲,掀翻了烧烤摊。

陆芳一看这阵势,马上骑电动车暂时躲开,她其实没走多远,就在附近转圈,当返回时,发现丈夫没了人影。

陆芳于是拨打其手机,接电话的却是横县城厢派出所的一名工作人员,说李某在派出所,陆芳松了口气。

随后不久,派出所让她马上赶去。到了派出所,陆芳看见丈夫躺在地上,医生也来了,他们说她丈夫已经死亡。

李某怎么会出现在派出所呢?他又是怎么会死去呢?

原来,当天晚上,有人在横县横州镇交易场后门一处烧烤摊边,看见李某睡倒在路边,于是拨打110,城厢派出所两名值班协警出警把李某带回派出所。

这时候,协警黎某出现了。他听见声响后从备勤室出来,看到醉酒的李某坐在沙发上,一名协警正询问他的自然情况。


询问过程中,醉酒李某情绪非常激动,黎某想把他约束起来,就用双手将李某扯出值班室,弄到办案区。没想到,李某激烈反抗,并抓伤他的脸,还抓住办案区防护铁网。


协警黎某一看这情况,就在李某身后用力拉对方,这时两人都摔倒在地。黎某急了,爬起后用右脚往李某身上踢,用拳头朝对他头部和上身打。打了几下,这个李某就没动静了。

这一幕被派出所的监控都录了下来。

经法医鉴定:李某因酒后外伤性颅脑损伤出血并呼吸道异物堵塞窒息而死亡。此外,李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37.42毫克/100毫升,虽未达到致死量,但可使人处于醉酒状态并出现呕吐、错觉及步态失稳摔倒。

2017年5月2日,黎某到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2017年11月,南宁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黎某提起公诉。

庭审时,黎某辩称他没与被害人发生口角,是在将被害人带出去时对方先动手打他,他一时气愤才殴打被害人。黎某辩护人辩称,黎某没有伤害被害人的主观故意,客观上黎某的殴打行为没有造成被害人身体损害或死亡结果的发生。因此,黎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而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南宁市中院审理后认为,根据黎某的供述、证人证言、天网监控视频及司法鉴定意见等证据,证实黎某对被害人实施了拳打脚踢的故意伤害犯罪行为,李某的死亡结果与黎某的击打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犯罪,而非过失致人死亡犯罪。

近日,南宁市中院对该起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涉案协警黎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这个协警黎某平时对工作还挺负责,那天本来不当班,帮助别人工作都是对的,就是分寸把握不住。无论怎样也别用自己失去自由的代价,去做那些事儿。这里面有啥教训,各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你去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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