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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差一点儿成为“保护伞”

瓜尔佳 2020-02-21

“打伞”这词当下最时尚,我和我的兄弟们也差一点儿就成了“保护伞”。

前几天,有人向扫黑办举报我们派出所在一年半前有一起绑架案件至今没有处理,要求查处这些“黑恶势力”及我们派出所的“保护伞”。

讲真,六哥背后的汗毛都立起来了。

先是手忙脚乱的找了接警单,然后又是跌跌撞撞的查了出警录像,看罢录像,六哥彻底松了一口气。

举报人是教育培训机构的员工,不知何故向很多人借了很多钱,几百万的那种。

一年半前,他孩子高考时,他知道要债人一定会去考场找自己,就远远的躲在一旁为孩子“加油助威”,孩子是自己“学生”陪着去的。

要债的人果真在考点附近守株待兔,可惜他们比欠钱的还是傻了点,在现场并没有发现欠钱的人。

有一个眼尖的人发现了欠债人的孩子,当得知欠债人在附近的宾馆开了房间留给孩子休息的时候,就让欠债人的“学生”随自己一起坐车去查看欠债人是否在房间。而在不远处“偷窥”的欠债人看到了此情此景,拨打了110报警称他的“学生”被人绑架。

因为房间离考点很近,民警到时,欠债人的“学生”和债主已经回到了考点附近,“学生”当时正在债主的车下站着。民警通过联系不露面的欠债人找到了所谓被绑架的“学生”,而“学生”则诧异的回答:“我没有被绑架啊,他们说让我帮着带他们去我‘老师’开的宾馆房间去看看,我就带他们去了,‘老师’不在房间,这不是他们又把我送回来了嘛。”

民警登记完所有人的信息,因“学生”称自己是自愿帮忙不存在被“绑架”,民警就离开了。

或许这举报人不知道一年半前派出所民警出警都是全程录像的吧!看看这当时的出警录像,摸摸现在的这一头冷汗,如果没有当年朱尔·让桑发明了第一台摄影机,如果没有当年出警民警现场的全程录音录像,现在我们基层派出所民警是不是真的就成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了?

有人说在派出所工作,枪最重要;有人说在派出所工作,法最重要;有人说在派出所工作,防刺服最重要;对对对,都重要,但从某个角度说,录音录像比什么都重要!没有朱尔·让桑发明了第一台摄影机,哪有以后的摄像机、取证仪、偷拍机、监控设备?所以,我们基层民警都要好好的感谢他!

2019年春节前两天,有一名被法院判决支付他人几百万的男子到了派出所值班室,说自己因为没有履行法院的判决已经被列为“老赖”名单了,他到公安机关来,举报对方是“黑社会”,要求追究对方10年前对他“非法拘禁”的行为,并希望以此来认定对方是“坏人”,是逼迫他签的无效合同,推翻法院的判决。

被“非法拘禁”后,十年未都报案,这是为什么呢?举报人说“因为害怕”。

好吧好吧,让举报人说了说他是如何被“非法拘禁”的,受害人自称,当年他被对方电话叫到了其家中,让他还钱,举报人说自己没钱,对方让他打个欠条,举报人说自己被迫打了个欠条,还多写了十万的数额。六哥问他当时为何要不情愿的打欠条还要多写十万元呢,举报人还是说“因为害怕”。六哥问对方是否打他了,举报人说“没有”,六哥问对方是否骂他了,举报人说“没有”,六哥问对方拘禁了他多久,举报人说“一小时”,六哥问他为什么会害怕,举报人说因为对方恐吓他了,六哥问怎么恐吓的他,举报人说“对方说他的亲戚是高院的院长、黑道的人他也很熟。”······

好吧好吧,六哥问举报人,既然不自愿的写欠条,为何一小时后从对方家中出来不立即报警,警察当时就可以调查清楚这件事。举报人继续回答“因为害怕”,六哥问他为何十年不报警,现在想起来报警了?举报人回答:“因为他手里还有我的很多欠条,我想让警察帮我把他手里我的欠条全都要回来。”······

好吧好吧,按道理说非法拘禁不超过24小时且没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不能够立刑事案件侦查,最多最多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来处罚,但同时《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治安案件案发后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未发现的违法行为(含受害人不报警的),视为已过处罚时效,公安机关不再处罚。也就是说,这名举报人所举报的行为,即使被查实对方真的“拘禁”了他一小时,也因为他自己未及时报案,失去了公安机关对对方处罚的机会。

好吧好吧,谁让你来举报“涉黑”呢,六哥通过各方努力随后联系上了对方,对方称自己在外地过春节,节后初九主动到派出所来说明情况,六哥也答应举报人如果不是案件的,试着帮着双方说和说和这些事。看着举报人千恩万谢的走了,六哥总是感觉不踏实的将在值班室内近一个小时的接待全过程监控录像拷贝了下来。

后来,经过节后的了解,举报人说的大部分内容都没有证据支持,而债主出示的一些证据,表明举报人也不是一个“干净”的人。债主因为他不不还钱,找到了法院申请将举报人列为失信人名单。

随后,六哥又将此案报给了分局法制部门,法制部门也为了查清举报人是不是真的被“套路贷”了,补查要求举报人提供自己给对方的还款流水记录。

就在六哥正在热火朝天地准备这些的时候,举报人突然不再要求我们查处此事了。出于防备,六哥的同事本能地打开摄像机,将举报人要求我们派出所不再调查此事、不提供银行流水的话全都录了下来。

我们真的有先见之明。就在前天,举报人再次举报我们“涉黑”问题,称我们找他索要银行流水,就是在故意拖延,就是在包庇对方这个“黑势力”,就是“保护伞”。

当吃瓜群众举起反“扫黑除恶”的旗帜时,谁都得敬畏三分。随后,上面一道铁令,要调查这事儿。我们好多人都要躲在安静的地方,挑灯夜战,向有关部门打报告,希望领导相信我们真的不是“保护伞”。

网络照片

我们心里都有底儿,咱们也痛恨“保护伞”,我们不会做那事儿,但想想真很怕。如果没有朱尔·让桑,没有值班室接待监控录像,没有同事用摄像机拍下的举报人不再要求我们派出所继续调查的录像。那么,我们是不是“保护伞”谁来证明呢?

此刻,我只想振臂高呼:朱尔·让桑万岁!朱尔·让桑万岁!朱尔·让桑万岁万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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