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年满14岁的“熊孩子”可能会被行政拘留

瓜尔佳 瓜尔佳 2020-02-22


 5月27日至28日,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发出的消息传递出一个重要内容:公安部将推动一批重点立法项目,积极推动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起草工作。


受到关注的重点之一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行政拘留年龄的规定。


现行的治安处罚法规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时,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2017年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一条取消了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限制性规定,同时将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年龄范围从之前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修改为“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


据透露,治安处罚法修订草案依然保留了这一规定。



  

看到这个修订草案的人,出现了两种对立观点:


一种认为意见认为,对已满14岁的未成年人行政拘留,除了给他的人生留下“污点”之外,没有任何意义,因为我们国家的矫正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熊孩子”因为有了这些经历,可能变成了“坏孩子


而另外一种对立的意见认为,我国的矫正制度目前进入了一个探索阶段,如果从立法上确定14岁以上的少年可以拘留,一定会加速这种矫正机制的产生。有人举例说,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创新了训诫帮教制度,经过几年的验证,效果显著。如果进一步总结提高,完全可以在全国推广。



我国现行的治安处罚法对行政拘留年龄的限制规定,意在保护未成年违法者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这些人所侵犯的也多是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因此只保护了违法者,被侵犯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引发了社会的抱怨,公安部提出的法律修正案正是回应社会的期待。


 

通常来说,十四周岁一般是人生最叛逆的阶段。校园欺凌就发生在这个年龄段,如果法律降低了行政拘留年龄下限,可以对校园欺凌行为起到惩戒作用。我们需要分辨的是不要把保护和纵容混为一谈,保护不是不处罚,处罚可能是最好的保护。


而针锋相对的观点则说,行政拘留可以暂时隔断他们与不良社会环境的联系,但是由于这种措施缺少针对性和矫正的特点,无法纠正他们的心理偏差,也就说拘留了这些“熊孩子”容易,但他们已经有了标签,出来后怎么办?


据了解,北京公安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他们出台了关于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和帮教工作的专门规定,探索建立针对涉法涉诉未成年人的“民警、家长、社工”三位一体全方位帮教工作机制,有数千个未成年违法者受到了帮助,这为治安处罚法修正案的出台提供了实践基础。



一周热文:
7、女犯罪嫌疑人提出如厕,身边没有女警,男警该咋办?

8、醉汉责令警察给擦腚,警察找到其女友为其服务被轰走

9、购买手机勾引12岁女孩,强奸犯被拘后在看守所里却受到“天相助”

10、小偷入室盗窃,却被女主人抓住后强迫发生关系!小偷越想越窝囊

11、南宁:在人质随时可能被杀害的那一刻

12、藏涉黄暗号,女性标价每小时千元!底线何在?“租人”APP竟有

1、刚刚下的通知,保安“特勤”不让穿啦!

2、血肉模糊的民警宋进新被缝合47针,他感动一座城市,但我们还是不希望他受伤

3、民警左手翻开武器使用条例,右手向嫌疑人开枪射击

4、重庆面向全国选调人民警察,不限户籍,专科学历,快啭给身边需要的人

5、民主斗士偷拍成都女生裙底,身份曝光,还是一个资深主任!

6、中央督导组前脚刚走 56岁女副检察长任上被查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