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警察开枪击毙通缉犯,通缉犯妈: 他只是拒捕, 你可以打脚
在咱们中国有一个省的警察,看见自己的警察同事被逃犯拖行,就要有生命危险,就开枪大打死了逃犯,目前这个逃犯家属又是诉讼,又是上访,就想把这个开枪的警察送进监狱,可一切都是徒劳的。
这个省叫台湾省,这个警察是台湾省台南市永康分局大桥派出所警员颜利丞,去年4月,为救遭拖行的同事而开枪击毙翁姓通缉犯,被死者家属提告“业务过失致死”。台南地检署经过一年的调查后,认定颜利丞警员符合用枪时机,获不起诉。
事发当时,翁姓嫌犯母亲接受访问时表示:“我有意见,第一,他(翁姓嫌犯)没有拿枪;第二,他只是拒捕而已,你把他打死就不对了。你可以打脚,你不可以打身上”。
这个逃犯母亲的论调和中国大陆的公知还真是差不多,如同一个老师教出来的。
翁男妈妈认为她儿子只是拒捕,并没有拿枪,警察直接打身体就是没有必要,才会对颜利承提出告诉。
可是,没开过枪的人可能都会说出这样的诡异说法,可真正在一线当警察的都知道做到这一点那是相当的不容易,甚至说根本就做不到。哪有那么久的时间去瞄准,哪有那么好的枪法说打哪就打哪?
对于她老人家的说法,台湾省的检察官也没说啥,只是经过了1年调查之后,岛内检方发话了,他们认为,颜利承开枪主因是看到同事生命受到威胁,以及为了阻止翁男在市区失控驾驶,考虑当下状况下才会朝车内开枪,属于依法逮捕范围。
检方认为,不能以抽象的风险,限制警察朝挡风玻璃开枪,因此认定颜利承用枪符合时机、最后不起诉处分。
看看台南市永康区警察颜利承这小伙子,其实挺帅气的,也不知道找没找女朋友,要是没有的话,我看你就找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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