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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通知|第十四届全国美展中国画、油画作品上海选拔活动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1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共同举办“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将全面展示、检阅近五年来中国美术事业的发展和成就。展览将产生“中国美术奖”。上海美协根据工作安排将于2024年4月至5月举办第十四届全国美展中国画、油画作品上海选拔活动,活动将根据中国美协指定种类分配参评件数,评选出中国画、油画的优秀作品送全国参评,具体通知如下:






参展要求



户籍


作者必须为上海户籍


作品要求

参展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作者需保证对参展作品拥有全部知识产权,发生知识产权纠纷,责任自负。如有作品高仿、抄袭、剽窃等情况,展览组委会有权取消其作品的参评资格。

凡自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无论是否参加过何种展览,均可投稿。同一画种每位作者限投一件。作品装框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 240cm。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

送件作品保险须自行投保。


其他要求

“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上海美术大展”白玉兰美术奖中国画、油画获奖作品直接送全国参评。(如作者选择新作品参加,须参加选拔评选)。

“第十二届上海美术大展”入围中国画、油画作品可直接原作参加评选,无需线上投稿,具体送件时间另行通知。

上海市美术家协会顾问、第七届和第八届中国画、油画艺委会委员可直接原作参加评选,无需线上投稿,具体送件时间另行通知。




相关事项



细则

主办方对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主办方不承担作品著作权纠纷引发的法律责任。展览结束需按组委会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退件,过时不负责保留。

请微信扫二维码投稿、线上投稿时间至4月25日。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报名


中国美术家协会关于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其他种类展区初评作品投稿、收件的通知已公布,相关要求以中国美协发布的通知为准,请上海艺术家踊跃投稿。

凡送作品参展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联系电话:021-5216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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