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建设年|廉江市检察院两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
近日,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窨井盖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整治水浮莲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两案成功入选“千案展示”案例,正在正义网平台进行展示。
案例一
督促整治窨井盖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道路安全 窨井盖破损 四号检察建议
【基本案情】
随着城市设施的不断完善,窨井盖、检查井已经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元素,但城市检查井、排水口、窨井盖存在破损、下沉、松动等情形,可能会致使路过的车辆发生侧翻等交通事故,该情况容易被忽视,但安全隐患大,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应当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人们群众“脚底下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履职亮点】广东省廉江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廉江市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廉江市辖区内存在多个检查井、窨井盖、排水口破损、下沉、松动等情形,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廉江市廉江大道路段上,连续五个排水口、窨井盖分别存在破损、下沉、松动等情形,两轮动车和非机动车等车辆驶经可能发生侧翻等交通事故,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2022年2月,廉江市院为进一步推动“四号检察建议”落地见实效,对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窨井盖、排水口破损、下沉、松动等情形开展全面的大排查,全面了解廉江窨井盖、排水口等设置情况,实地检查窨井盖、排水口等破损、下沉程度,判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听取路人对窨井盖、排水口破损、下沉、松动等致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担忧等,同时对相关镇、街与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工作衔接进行调研。2022年2月8日,廉江市院在明确行政机关的职责后,依法向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对城区道路上的检查井、排水口、窨井盖养护管理。同时推动相关镇、街与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立畅顺的工作衔接机制,使镇、街发现相关井盖问题后及时上报城综局,城综局接到问题后及时处理。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反应迅速,落实主体责任,组织相关职责部门及时针对检察建议书中提及的检查井、排水口、窨井盖等存在的问题进行补缺修复,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市区检查井、排水口、窨井盖等市政设施的完好情况,截止2022年4月,廉江市院共促使相关单位完成修复各类破损雨污井盖55个,人行道砖约1271平方米,盲道砖约107平方米,路侧石约654米,修复路面约5607.82平方米,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办案效果】
“小井盖,大民生”,窨井盖等各类市政设施关乎群众脚底下安全,检察机关通过调查取证,全面了解辖区窨井盖存在的各类问题,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方面着手,在检察建议书中厘清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的形式促使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对全市范围的窨井盖等市政设施开展全面的排查、修复,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问题综合治理,真正践行为民办实事。同时推动相关工作机制的建立,促进对相关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
案例二
督促整治水浮莲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生态环境保护 水浮莲 生物多样性
【基本案情】
广东省廉江市武陵河大约4公里河段被水浮莲污染,群众反映强烈,廉江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线索移送到广东省廉江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廉江市院),廉江市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石岭、吉水镇人民政府履行相关职责,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效果。
【检察机关履职亮点】
位于广东省廉江市石岭镇与吉水镇交界的武陵河秋风江村至合江村河段(吉水镇上坝村河段),大约4公里长的水域内存在大片水浮莲。水浮莲为入侵物种,其生长迅速,限制水体流动,遮蔽水面,造成水体中的含氧量减少,损害水生态,且水浮莲会吸附水中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死亡后下沉至水底下,腐烂过程中释放重金属和损害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该河段现有多处较大成片水浮莲尚未被清理,对武陵河造成污染,损害武陵河的水环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廉江市院通过现场勘验,了解该片河道水浮莲入侵的大致情况、范围等,至此确定上述水浮莲污染的具体情况,水浮莲污染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为了防止水浮莲继续泛滥,影响水底生物生长,造成水质量下降,遂决定立案调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整治水浮莲污染。立案后,廉江市院通过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中华人民共和水污染防治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治水污染。”第五条规定:“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等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廉江市2021年第二次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了解该片河道责任单位,最终确定责任单位是石岭镇与吉水镇人民政府,2021年9月24日,分别向廉江市石岭镇与吉水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河段的水浮莲进行清理。廉江市石岭镇与吉水镇人民政府采纳检察建议后,对武陵河秋风江村至合江村河段水浮莲污染情况高度重视,两单位共同商定清理方案,出动人次、车辆多次,主要利用钩机、船只、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该河段水浮莲污染物进行清理,整改完成后,廉江市石岭镇、吉水镇将整治等工作情况书面回复廉江市院。
【办案效果】
本案中水浮莲污染范围广、污染情况严重,严重影响该河道的生物多样性。根据工作进度,廉江市院密切跟进监督,开展回头看工作,整治效果明显,河道大约4公里的水浮莲全部清理完成,社会公共利益得到维护。
审核:廖 岸
文字:马水仙
编辑:翁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