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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某些非法社会组织的问题应该在法律框架内解决
这两天,长期活跃在本地的某些非法社会组织陆续引起各相关方面的注意。这是好事,因为注意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
这件事比较尴尬。尴尬之处在于好些非法社会组织都得到过领导的站台或者某些官方机构的背书。
最近的两届文联主席和各大协会负责人在一起
如果是没有这些特殊背景的非法社会组织,处置起来会顺畅很多,没多少要斟酌的地方。但是,现在他们有特殊的背景,投鼠没法不忌器。
我很能理解各相关部门的尴尬,但不管多尴尬,回避不了的问题终究是要直面的。
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可能有很多种,但有一个前提应该确定:一切的方案都应该在法律框架内。所有工作必须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这是法治社会的内在要求。
“全面依法治市”,如皋已经提出很多年了,所以我们无法接受,到了2023年,我们这个城市还有公共事务不能置于法律框架之内解决。
如果众目睽睽之下的某些公共事务,不能置于法律框架内解决,那让我们这些普通的如皋市民如何看待“依法治市”,如何树立对法律的信仰?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我们如皋的大环境不错,党委政府的很多工作人员都具备法治思维,有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一次有点打脸,这么长时间内,这么多组织领导培养起来的社会组织竟然没能纳入法制轨道,长期处于非法状态。
要说相关领导不懂社会组织必须登记吧,他们又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给某些社会组织出具过登记必须的批准文件;如果他们知道社会组织应该登记,为何又长期纵然这些组织不去登记处于非法状态呢?这个问题值得研究。
体制之内有高人。我相信相关的部门一定有足够的智慧处理好这件事,既不违背法治的精神,又兼顾某些方面的脸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