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又调整内设机构 这次为哪般?
这是一读EDU推送的第128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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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心的朋友可能已经从教育部官网的蛛丝马迹中发现,教育部内设机构最近出现变动,成立了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下称“基教司”)和教材局,而原有的基础教育一司(下称“基教一司”)和基础教育二司(下称“基教二司”)则已消失。
由于未能看到相关通知原文,笔者只能依赖有限的官方信息尝试分析。这已是2008年如今的教育部设立以来,进行的至少第4次内设机构调整,此前的历次调整基本都能在网上查到相关通知原文。
解析基教司
从名字上看,基教司在教育部并不是新事物。事实上,在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确立成立如今的教育部之前,就有基教司,但2008年改革后,基教司“一分为二”,成立基教一司和基教二司。
通俗来讲,基教一司主要承担义务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而基教二司则主要承担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
这种各司其职的设置背后,是决策层希望加强义务教育,特别是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如今,教育部又重新设立基教司的做法,或许与基础教育的新形势有关。
首先,经过多年努力,虽然仍存在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问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取得一些成绩。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已有1824个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国家认定,今年预计还将由500个左右的县(市、区)接受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届时,合计通过督导评估认定的总数将占全国总数的近80%。
其次,将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和义务教育“人为分割”的部门管理机制,已不适应如今的现实发展。
01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些地方已探索建设9年一贯制学校、12年一贯制学校等做法,贯通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为加强管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需要作出改变;
02
一些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未区分设置基教一处和基教二处,而仅设置基础教育处,按照“条块结合”管理原则,教育部层面可能需要调整;
最后,将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等纳入同一司局进行统一宏观管理,便于在幼升小、中考等方面进行统筹、协调管理,而且,这种归口管理的机构设置也符合近年来教育部的机构调整原则。
图1 教育部关于教师工作司的机构、职能调整示意图
(一读EDU编辑部制作)
如图1所示,为加强教师工作,2012年,教育部就将原师范教育司更名为教师工作司,并将人事司和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下称“职成司”)的有关教师工作职责归口划转到教师工作司,使得教师工作基本都归口至教师工作司负责,教师工作司可以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
解析教材局
前文提及教育部此次是将基教一司和二司“合并”为基教司的说法也不是很准确,这是因为原基教二司“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国家课程教科书,推进课程改革”的工作职责,看上去已被划转至新成立的教材局。
教材局和原基教二司的关联之处并不少,目前教材局网页上大多都是原基教二司的内容,局长、副局长也是原基教二司的司长和其中一名副司长。
图2 教育部教材局网页上的信息,大多还是原基教二司的内容
但要分析教材局的设立,笔者认为,则要更多参照教育督导局的案例。它们不仅是如今教育部2008年被设立以来做出过职责调整的仅有的两个局,而且均加挂相关国家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
2016年,根据教育督导工作需要,经中编办批准,教育部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更名为教育督导局,加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是2012年,由国务院决定成立。
教材局则与国家教材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不过,笔者未能在网上找到有关国家教材委员会的信息。
倒是在2010年,教育部曾成立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国家教材小组”)。
2014年,为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课程教材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宏观规划,确保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课程教材的质量和水平,教育部又将“国家教材小组”更名为“教育部课程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将小组成员范围限定在教育部内,而不是像“国家教材小组”那样,还包括其他部委等方面的有关人士。
巧的是,这两个小组的办公室均设在基教二司,办公室主任也由基教二司司长担任。
结合前述背景,笔者认为,从负责对象来看,国家教材委员会应会负责涵盖大、中、小学等教育阶段的课程教材相关工作。
从组成人员来看,国家教材委员会可能包括教育部内相关司局,及中宣部、中央党史研究室、文化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其他方面的有关人士。
图3 教育部网站相关信息显示郑富芝已担任教育部党组成员
小结
前文分析的可能与高等教育的联系并不大,如基教司主要涉及基础教育,教材局的工作虽然涉及高等教育,但高教只是其中的一块工作。不过,新中国成立以来,在针对高等教育的机构设置方面,探索并不少。
为加强对高等学校的直接领导,1952年,中央政府政府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议,成立高等教育部,主管全国除高等师范学校、民族院校以外的高等学校。1958年,高等教育部并入教育部,到了1964年,又恢复设立,但1966年又被并入教育部。
相较而言,2008年以来教育部至少4次内设机构调整中,涉及高等教育的不管从数量,还是从力度上,确实都有所弱化。
一次是教育部2012年撤销直属高校工作司,改在高教司下设立直属高校工作办公室,另一次是2012年,高等教育司的高职、继教相关工作职责被划转给职成司。
近年来,教育部的机构调整主要是为了加强教师工作,和对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方面的宏观管理工作。应该承认,与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等相比,我国高等教育虽然也存在问题,但发展基础要更为厚实,教育部在机构调整上对上述方面建设加以倾斜也无可厚非。
但笔者认为,我们也不能因为最近几年教育部在机构调整上较少涉及高教,而得出忽视高教发展的结论,更不能将大学发展的成败,单纯寄希望于教育部的内设机构调整。
一方面,机构调整不是“万能药方”,归根到底,还只是理顺管理体系、加强宏观调控的一个手段,大学要想发展,关键还要靠“内功”,当然,如果在实践中发现目前涉及高教的教育部内设机构体系确实需要调整,也应顺应趋势加以调整;
另一方面,我国大学也迫切需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能“多放权”,尊重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和教育发展规律,尽量“少折腾”,给大学一个安静、从容的发展环境。
Reference:
http://www.moe.edu.cn/jyb_zzjg/moe_188/
http://www.gov.cn/xinwen/2017-04/18/content_5186922.htm
http://www.moe.edu.cn/jyb_xwfb/gzdt_gzdt/moe_1485/201705/t20170521_305303.html
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A04_zcwj/201005/xxgk_878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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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作者
北京研究分站 许路阳
一读EDU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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