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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对大学考试的真正挑战,原来是这个 | 激发创新的大学考试综合改革(下篇)

2017-06-23 卢晓东 一读EDU

在上一期推送《从小到大试卷都会返还给学生,为何大学不这么做? | 激发创新的大学考试综合改革(上篇)》中,一读君(edu_yidu)带大家回顾了一种全面审视现行大学考试模式的新视角。


原文基于范式陷阱和创新激发的新视角,全面审视现行大学考试模式,提出在试题的发散性思维方向、挑战性试题、试卷返还制和面批、试题共享和考题公布制、评分等第制、综合考试、奖学金逻辑向激发创新转变的综合改革,是激发创新、回答“钱学森之问”的关键方向。


囿于篇幅限制,一读君将原文编辑分成上、下两篇,今天推送的是下篇。


这是一读EDU推送的第145篇文章

全文5004,预计阅读8分

 

题图:北京的大学生在抢占餐厅备考(来源:财经网)


1

试题公布制


试题公布制有助于引导学生突破范式陷阱


何种考试制度能够保证知识充满活力,并能不断突破范式陷阱呢?答案就是试题公布制


从学生角度看,旧试题公布出来方便了学习,方便学生提前了解自己的水平和实力,了解教师教学要求,同时使学生在内心深处知道,自己在未来考试过程中必将面对新试题的挑战。


试题公布制于是导致学生的学习动机发生变化,他们会在潜意识中知道仅仅僵化地“刷题”是不行的,需要在根本上掌握、反思范式的同时做好创新准备。


英国牛津大学实行考题公布制,这是牛津持续高效培养出诺贝尔奖获得者和领袖人物重要的知识论秘诀,该校教师和学生可以通过互联网下载多年试题作为参考。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往届考试题全部在网上公开,教师对考试的态度也非常认真,会专门抽出时间向学生讲授试题,给学生布置作业做这些试题。而研讨班实际上也是一种考试辅导,因为研讨班讨论的问题往往就是往年试题。教师会在讨论同时告诉学生怎样答题效果会更好,怎样思考问题更全面,但具体答案会因人而异,因为这些问题并没有标准答案。


试题公布制是对教师的挑战


试题公布制要求教师不断能出新试题,这个要求极高,教师需要关注学科前沿,参与科研,努力将教学与科研结合起来。只教学而没有科研的教师很难适应这样高的要求。因此,试题公布制是对教师的挑战,对于教学型高校不具备完全可能性,只可以在部分课程中试行。


试题公布制是激发创新在知识论层面的内在要求,但在现实中会给教师增加很大工作量


01

在技术层面,减少教师工作量的方案之一是减少试题中的趋同性题目而增加复杂、难度大的综合性题目。



02

另外一个方案与下文提到的综合性考试相关联,几门课程教师可以联合出题进行跨越课程边界的综合考试,这样可以减少每一名教师出一整套试题的工作量。



试卷返还与试题公布制紧密联系。学生拿到返还试卷当然可能公布试题,如果题目外流,每学期全部出新题是很大挑战,工作量会增加很多;现在课程考试、研究生统考等各类考试很多,所以确实有很多题目重复使用,不公开试题也是不得已的选择。


理论上,期待教师作为学术共同体自发提出这样大的自我约束和自加重负的要求显然不合常理,也十分困难,因此需要外在的促进和激励。教师群体如何能够形成共识?这是尚无答案的问题。  


试题公布制有利于学生从新起点创新跃迁


很多学生会不断在旧试题上犯错误,因而教师认为旧试题是有效的,这可能是逻辑上的误解。让学生不断犯错误显然不是教学目的。


如果把过往试题全部公布,有心的学生会认真研究陈题,教师和助教可以如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一样提前研究和讲解陈题,那么学生在考试之前已经不会继续在旧问题上犯错误了。学生会进步在先,并将完成陈题作为新起点。


教师把自己的题目和观点捂着,让学生们暗中猜测其观点,考试中却年复一年地重复陈题,当然不会发挥出考试对创新的激发作用;教师自己也容易止步不前,“不能获得新的观点,不能体验到任何理智的伙伴关系”,无法教学相长。


互联网时代的试题分享和试题公布制如何推进?


试题在互联网时代已经部分公开了!这是互联网+时代对大学考试真正的挑战。


大学管理者和教师是否应当在互联网+时代顺势而为,向牛津大学和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学习,积极推动本校建立试题公布制,将所有试题系统搜集,在图书馆和互联网公布以方便学生公平查阅呢?


必须承认,试题公布制因为动了教师的“奶酪”而非常困难,任何一所高校独自前行都阻力极大。


政策建议


在期待有大学先行同时,建议人大政协委员在立法层面推动试题公布制。试题公布制牵一发动全身,是能够促进创新教学和创新学习的核心环节之一

 行政方面,教育部应将教育评估中的试卷保存制更改为试卷返还和试题公布制

 有些高校更应该建立内外结合的试题审阅委员会,在考试之前审定试题。

 试行需要缓慢推进,对于先全面完整公布试题的教师,对于勇于先吃螃蟹的教师,教育部、高校和全社会都要予以奖励。

 在教育部改革进程尚未明确之前,学生可以持续分享试题,以更加认真的态度分享试题,基于互联网普遍地分享。


2

百分制向等第制转变


大学考试的三种成绩评价方式


大学课程考试目前存在三种评价方式。第一种是百分制,这种评价将学生成绩按照100分来划分,评价最为精细,易于引导学生对范式精确和深入地学习。


美国高校课程成绩评价一般采用等第制(letter grades system,又称字母制),在对学生总体学习情况排名时转换为4分制并以4分制为基础进行绩点排序。


荣誉学士学位(Honor Degree)制度起源于英国。在牛津与剑桥大学,学生的成绩不是每门课程的百分制成绩,学生也没有由每门课程成绩形成的成绩单。经过荣誉学士学位考试,学生成绩按照相对排名予以分等。荣誉学士学位分为一等、二等上、二等下、三等和特别等,每一等级人数有较为严格的比例分布,同时学校将学生最终成绩在全社会予以公布。


以上三种评价方式中,百分制处于精确的极端,荣誉学士学位处于模糊的极端,等第制居中


百分制应该向等第制转变


01

百分制向等第制转变的第一个理由就是百分制更易将学生引入范式陷阱。



在以上三种考试评价方式中,荣誉学士学位分等制度最为粗略和有效,但其逻辑幽深,需要深入理解、广泛共识以及复杂的制度框架才能实现目标。这一制度的细节和内涵可以参考借鉴,但不能模仿以免画虎不成反类犬。


百分制评价有利于培养范式中的常规科学家和当下技术范式中的卓越工程师,但如果从培养突破学科范式的创新者而言,百分制的过度精确化有着难以克服的内在缺陷。


02

百分制需要向等第制转变的第二个理由与试题类型有关。



当试题都是趋同性思维试题时,答案按照标准答案判断对错,对错之间界限清晰;


但如果试题是发散性思维和挑战性试题时,对错之间的界限就模糊了,教师此时所判断的不是简单的、泾渭分明的对与错,而是学生答案与自己期望之间的迷糊距离,并且需要师生对话去澄清和交流。等第制相比百分制显然更适合发散性思维试题和挑战性试题的评判。


03

百分制需要向等第制转变的第三个理由与创新者对待错误和失败的心态有关。



百分制的趋同性思维试题有标准答案,学生答错就会获得鲜红的“×”并扣分。真正创新者不能在潜意识里害怕错误和失败,如果经年累月通过一次次鲜红的“×”扣分处罚错误,会很自然地在学生内心深处引发对错误和失败的恐惧。


百分制向等第制转变,使考试成绩成为模糊等第而避免处罚的心理暗示,避免心理暗示的持续强化,可以避免对创造性个性的损坏。


台湾大学和清华大学的等第制改革


百分制向等第制转变对于激发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应当是考试评价方式的转变方向。2010年10月15日,台湾大学教务会议通过决议,该校作为先行者率先完成了由百分制向等第制的转变。


台湾大学等第制概况(来源:一读EDU编辑部制作)


台湾大学等第制评价方案的细节呈现出“模糊评价”的重要特征,比如A的标准就是模糊的“所有目标皆达成”。


在教育综合改革进程中,清华大学也注意到百分制的弊端。2015年5月,清华也完成了由百分制向等第制的过转变,成为大陆第一所等第制评分高校。


3

综合考试


何谓“综合考试”?


在学分制下,教师和管理者习惯上认为,每一门课程只能单独考试,高校考试制度和成绩登录制度都是这样安排的,但其很可能是误解


综合考试就是多门课程教师共同出题,试题包含各课程内容的核心知识和能力,也要包含一些题目将多门课程的知识有机融合在一起。综合考试要求学生的思维倾向既是分析的,也是综合的,更加强调综合。


如果多门课程教师在开学时已经决定期末综合考试,那么教师需要提前研究和改进教学,在自己的课程中先行渗透其他内容,提前引导学生跨越课程分界去思考和解决问题,这意味着综合考试本身又可能引发教学变革。


毕业综合考试


推动几门课程综合考试有助于弥补学分制局限,但还不够,需要有机会让学生把其所学的知识全面综合,这是对学生的挑战,也是对学科内教师、有时只关注自己课程教师的全面挑战。什么时间考试呢?只能在毕业之前。这种考试需要与学位和毕业制度联系在一起。


01

第一方案是替代必修的毕业论文成为学生的必修课程,同时使现在的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转为选修课;


02

第二方案就是使综合考试成为“荣誉学士学位综合考试”,对于期待获得荣誉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大学可以在毕业前第8学期(四月或者五月)组织包含四年知识的综合大考,考试内容需要具备高度综合性,应当包含前沿性挑战试题、无单一标准答案的发散性思维试题,考试时间整整8小时。


4

奖学金制度的逻辑变革


奖学金激发学生何种学习动机?


多门考试成绩形成的平均学分绩点GPA可以表征学生一段时间(如一学年或者四年)的学习情况。在考试内容缺乏发散性思维和挑战性试题情况下,GPA总体上也是对学习精确性的表征。精确掌握旧范式显然不是创新、也难导致创新,因为GPA太高同时意味着学生陷入范式陷阱。


如果奖学金评审条件中GPA是重要指标,那么奖学金就会“引诱”学生追求GPA,这对创新不利。


在我国根深蒂固的“状元”文化传统影响下,在“加强基础”有助于创新的天真观念影响下,从新生奖学金到高校奖学金的评审标准都未经深思地为学生追求更高GPA增加了极强金钱动机。


内地多所高校奖学金均将GPA作为评审条件

(来源:一读EDU编辑部制作)


剑桥大学的经验


奖学金不能奖励GPA,那么应奖励什么?我国首个民间科学大奖——“未来科学大奖”奖励创新,诺贝尔奖也奖励创新,高校奖学金也应奖励创新。由于学生尚不能普遍做出重大创新成果,因此奖学金应当奖励学生创新的探索和学习


韦曙林对剑桥大学奖学金制度进行了研究,发现剑桥奖学金制度的逻辑核心就是奖励创新而不是成绩好,不以学习成绩为导向,不把钱给学生让学生请客吃饭、购买手机,不以金钱去促进学生追求高GPA而落入范式陷阱。“获奖者必须把奖金用于购买书籍或出版物;购买设备;出国旅费。旅费是从事与大学职责有关的学习和研究的旅行所产生的费用”。


剑桥大学部分奖学金概况

(来源:一读EDU编辑部制作)


以上案例中,奖学金进入了激发创新的方方面面,以创新为导向的奖学金制度无疑是剑桥创新人才辈出的另外秘诀。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有一个机构,称为“本科生教育奖学金资源中心”(UCLA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Scholarship Resource Center ),2014年1月我访问这个中心才发现,该校没有自设的基于GPA的奖学金,学校也不需要评审这类奖学金。1996年成立的“本科生教育奖学金资源中心”的核心任务与使命是服务和信息支持以帮助学生获得校外各类奖学金、助学金。这再次表明,不以奖学金支持GPA也许是一流大学的共同逻辑。


思想变革和组织机构调整并行


奖学金由鼓励学生取得很高GPA向支持和激励创新转变,这是根本性逻辑变革,必将引发学生学习动机、方向的深刻变革。


政策建议


国家奖学金的逻辑具有重要引导作用,财政部、教育部应该开始修订《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


在教师、校长、书记、管理者思想彻底转变之外,尚需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和机构设置变革。目前,奖学金评审大都由负责学生工作的学工部负责,校领导中有一名副书记分管学生工作;本科生教学和创新由教务处负责,校领导中有另外副校长分管。以上综合改革因为可能被视为争权而不可能由相关副书记和副校长本人提出。


如果奖学金逻辑变更,传统奖学金评审将基本取消,既有奖学金逐渐转为激发创新的奖学金,这意味着学生工作部的奖学金评审工作将转往教务处,需要成立一个新的中心——“本科生科学研究与奖励中心”,这是综合改革的内容。   

 

5

小结   


科学哲学家伊恩·哈金在为《科学革命的结构》五十周年纪念版所写的序言中说,“正因为《科学革命的结构》是一本伟大著作,因此有数不清的阅读角度,也能够用在很多方面”。


本文就是以范式以及衍生概念范式陷阱对高等教育中的考试(兼及基础教育)——从激发创新角度的一次深入审视。


从范式陷阱、创新的思维模式、创新的交流激发和反思、创新的试题和学生的学习倾向、创新个性的保护、跨学科的新颖视角、创新的支持和创新环境营造角度看,当下高校考试模式及其引导的学习对创新有所阻碍,趋同性思维试题、考教分离、试题库、试卷保存制、百分制、奖励精确的奖学金逻辑需要深入反思


而发散性思维试题、挑战性试题、试卷返还制和面批、试题共享和考题公布制、评分等第制、综合考试、奖学金逻辑向激发创新转变的综合改革,将成为高等教育激发创新、回答“钱学森之问”的关键方向。


坦诚而言,在真实教学实践中我并不主张两元论,也就是将考试模式完全分离和对立,真实的教育实践有鲜活的境况,进步可以在点滴处发生并逐渐看到效果。考试改革本质是巨大挑战,实践中更需谨慎、稳定前行。


(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 本文原文删节版已发表于《教育学术月刊》2017年第2期,题目为《考试如何激发创新》。感谢文章作者北京大学教育学院研究员卢晓东老师授权转载!


本期作者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研究员 卢晓东

一读EDU编辑部


* 如无特别注明,本文图片的原始数据均出自卢晓东老师授权转载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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