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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7条省定贫困村如何建成示范村?瞧瞧省农办副主任直播说了啥!

2017-09-30 广东省扶贫办

  推进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如何解决资金投入问题?如何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保证资金使用到位?如何提高农民积极性、建立贫困村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9月29日上午,广东省委农办副主任刘洪盛以“推进2277条省定贫困村建成新农村示范村”为主题,在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直播访谈,解答网友疑惑。

  “2277个贫困村大部分生产生活条件比较落后,贫困人口占全省的30%,是广东农村建设‘短板中的短板’。”刘洪盛说,开展推进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工作是广东结合农村实际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其目的是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改变农村脏乱差落后面貌,促进农民脱贫致富,高标准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补齐农村短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实行“四个一点”筹措建设资金

  推进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需要大量投入资金,如何解决资金投入问题,确保不出现一些挪用、腐败问题,成为推进贫困村创建的一大“拦路虎”。对此,刘洪盛表示,《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明确提出,要构建多元的资金筹措机制,实行“四个一点”的办法,即帮扶市、帮扶单位支持一点,社会、村集体及群众筹措一点。

  “政府资金重点投入村庄道路、集中供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等村内公益性设施建设。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包括“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村内小型公益性项目,由群众投工投劳和社会帮助解决。”刘洪盛介绍,除已纳入新农村连片示范村建设的87个贫困村外,省级财政对其他2190个省定贫困村新增安排资金313亿元,以奖补方式安排,奖补资金视进度、质量采取退档递减方法安排,进度快、质量好的多奖补,进度慢的少奖补。此外,鼓励工商企业、先富群体、外出乡贤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引导“630广东扶贫济困日”“1017国家扶贫日”等活动筹集资金优先安排用于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投入资金量大,涉及层级、人员比较多,投向比较分散,资金监管也是一大难题。对此,刘洪盛表示,要将新农村建设资金纳入扶贫资金监管范围,监察、审计等部门全过程介入资金监管;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贫困村创建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数据库,并纳入全省扶贫大数据平台,实时监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突出发挥县的主体作用和明确县的主体责任。”刘洪盛强调,《方案》对资金管理做出了明确,省、市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将直接下拨到县,由县统筹用于贫困村的村道硬化、垃圾处理设施、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及雨污分流设施、长效管护、部分教育文化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今年年底前,广东将出台农村项目建设和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金的使用。


 

六级责任划分督查资金使用

  刘洪盛指出,推进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工作,还需要强化组织保障。目前,广东已成立了由省委书记胡春华牵头、省长马兴瑞任常务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与各地市签订责任书。

  在具体责任划分上,省直部门按职责分工,制定政策,督查指导,推进落实;各市统筹推进创建工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总体方案,筹措资金,明确目标任务和督查建设进度;县(市、区)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乡镇(街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理事会等农村基层组织负责具体创建,组织发动村民;珠三角地区各帮扶市、各帮扶单位及驻村工作队负指导推进责任,将贫困村示范村工作纳入帮扶规划,加大人力财力投入。驻村工作队要指导村“两委”做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推动规划编制、组织申报、落实项目和具体实施。

  新农村建设也离不开党组织的领导和村民自治。刘洪盛强调,要强化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完善党务村务政务财务公开、民主议事决策制度等自治制度,推动村民自治与制定实施村庄规划有机结合。“支持农民自主筹资投劳开展村内各项建设,引导村民全程参与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村内各项公共设施建设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刘洪盛指出,市、县、镇、村每年要按照目标要求向上一级申报计划,层层签订责任书,统一考核验收。“考核结果纳入扶贫开发及干部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衡量标准;也将作为拨付该项工作以奖代补资金的主要依据。”此外,还将按“季度通报、半年督查、年度考核”定期评估督查创建进度和资金落实等情况;对工作不力或审计查出重大问题的,通报并约谈主要负责人;对违纪违法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刘洪盛还表示,将建立争先创优评比机制,推广先进经验典型,曝光落后现象,定期开展观摩交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宣传各地成功经验,“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


 

激发村民动力培育集体经济

  “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是做好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工作的一个关键。”刘洪盛表示,各自然村要建立村民理事会,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外出乡贤及其他社会力量作用;实行新农村建设申报制度,由政府补助的项目,由村委会或村民理事会(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村委会依规向乡镇(街道)、县(市、区)申报,先报后补、不报不补。

  刘洪盛强调,推进农民持续增收,是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支撑巩固新农村建设成果的重要基础。为此,必须培育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增加村集体收入,推进土地经营权确权入股。在不改变用途情况下,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光伏、水电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推进实施普惠金融村村通工程,开展信用村信用户评定,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依托新农村建设、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和创业,“有条件的地方也结合推进全域旅游,打造美丽田园综合体、精品乡村旅游线路,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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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农村报

主办单位:广东省扶贫办

承办单位: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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