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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海关 2018-05-31

3月13日,南宁海关隶属东兴海关再次查获一起人身夹藏药品入境情事,现场查获麻醉剂460支。这是自上月25日越南籍女性违规携带580支麻醉剂入境以来,该关查获的第二起人身夹藏大量药品入境情事。今年以来,东兴海关已查获麻醉剂逾千支。

3月13日,东兴海关旅检科关员如往常般认真查看入境旅客行李过机图像时,面前经过的一名的入境人员引起了她的注意——该入境人员为一名越南籍女性,看上去体态臃肿,身上没有携带任何行李却似负重前行般步履僵硬,眼神不时瞟向海关人员,行迹十分可疑。

海关关员果断叫住这名越南女性并对其进行检查。经检查,该越南女性的腰腹等部位缠绕着大量用胶带紧密包裹的物品,眼见藏匿行为被发现,该越南女性交代这些药品是帮别人携带以收取相应报酬。

经开拆清点,这些药品为盐酸甲哌卡因注射剂,共计460支。

盐酸甲哌卡因注射剂,为局部麻醉药品,主要被用于口腔及牙科治疗中的局部浸润麻醉。目前,该药品未列入我国《麻醉药品品种目录》进行管制。

药品不是一般的商品,它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的生命安全。

此前,东兴海关多次在东兴口岸查获入境人员零星携带的梅花丹(DEXONE)等越南药品。

这些非法入境药品没有经过检验,将给使用者带来极大的风险。

海关提醒:

根据我国《药品进口管理办法》规定:

药品必须经由国务院批准的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进口。

同时,进口药品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或者《进口药品批件》后,方可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手续。

进出境人员随身携带的个人自用的少量药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对于携带药品入境还有什么想问的,欢迎留言!


供稿单位:东兴海关

本期编辑:何璐璐

责任编辑:杨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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