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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发布 2018-05-31

编者按:海关总署党组书记、署长倪岳峰在最新出版的《中国海关》杂志(2018年第5期)发表署名文章《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海关》,现将全文发布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


党中央这一英明决策,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大举措,是多年来口岸大通关改革持续推进的重要成果,广大进出口企业和群众企盼已久,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海关队伍的关怀和信任。海关总署党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思想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坚决拥护、坚决落实中央机构改革部署,把抓好机构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准确把握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总体要求、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加强组织领导,不折不扣地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国务院口专项协调小组的大力指导下,总署党组周密部署、狠抓落实。4月20日前,在市场监管总局的配合下,总署领导班子和划入部门实现集中办公,完成检验检疫职责和队伍转隶。总署党组号召全国海关在思想、工作、感情上积极融合,营造出亲如一家、融为一体的良好氛围。4月20日,全国306个对外开放口岸一线执法人员统一以海关名义对外开展工作,口岸通关一口对外、一次办理。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海关有关的3部法律修改,同时,我们对73部行政规章进行了“一揽子”修改,为深化机构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目前为止,海关机构改革比较圆满地完成了阶段性任务,各项工作保持了连续性,改革成效初步显现,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受到进出口企业和群众的好评。海关总署在推进机构改革中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对业务流程和环节进行了初步整合,能精简的精简,能合并的合并,努力推动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的有机统一,改革红利初步释放。4月20日开始,海关、检验检疫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整合实行一个窗口办理,企业一次注册登记同时取得报关报检资质,货物通关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进出境旅客随身行李物品通关实现“一次查验”,邮件快件监管原有26个环节精简为10个环节,提升口岸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


下一步,海关总署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化学反应”“脱胎换骨”的要求,以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力推进后续机构改革任务落实,确保按要求、时间和步骤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1

建设新海关。以机构改革为重要契机,坚持政治建关、改革强关、依法把关、科技兴关、从严治关,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高水平,推进关检深度融合、有机融合,努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海关。


2

构建新体制。整合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再造通关作业流程,打造先进的、在国际上最具竞争力的海关监管体制机制,提升海关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适应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需求。


3

实现新作为。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同步强化监管优化服务,12月底前完成申报单证、作业系统、风险研判、指令下达、现场执法的“五统一”,大幅提升口岸风险防控水平和通关效率,营造稳定公平透明、法治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降低进出口环节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进出口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4

展现新风貌。切实加强海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弘扬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优良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补短板、转作风、提效能”,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锻造一支整齐划一、忠诚干净担当的准军事化纪律部队。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着眼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是贯穿今年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海关总署将继续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以钉钉子精神,高质量地完成中央交给的改革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海关新的更大贡献。


转自: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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