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发布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达标情况到底啥意义?
政策解读
关于发布2019年度《国际卫生条例(2005)》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达标情况的公告
口岸核心能力,是指世界卫生组织各成员国在机场、港口和陆路口岸,预防、抵制、控制和应对公共卫生风险、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近年来,传染病的全球化,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形成大流行,对防止传染病跨境传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持续推进口岸核心能力建设,是筑牢国门卫生安全的重要保障。
关于发布2019年度《国际卫生条例(2005)》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达标情况的公告
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的《国际卫生条例(2005)》明确提出,各缔约国应当“发展、加强和保持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2016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健康中国2030”)中要求“持续巩固和提升口岸核心能力”。
为履行《国际卫生条例(2005)》缔约国义务,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要求,海关总署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全国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达标考核工作。全年共有2个口岸申请达标考核,分别为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机场口岸、广东揭阳港口岸(神泉港区)。经考核评估,上述口岸均达到《国际卫生条例(2005)》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标准。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75个口岸达到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标准,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到底是什么?
听我来给你介绍一下
一
口岸核心能力建设介绍
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原总干事陈冯富珍:从SARS到甲型H1N1流感,再到此次新冠肺炎从一个国家到全球几乎所有国家的迅速蔓延,我们可以感受到当今世界人类的高度相互依存性。因而,全球健康安全有赖于各个国家对威胁健康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都有能力发现、评估、报告和响应,并需要全球性的合作。
“口岸核心能力”是《国际卫生条例(2005)》提出的全新概念,目的在于发展、加强和维持加速和有效应对公共卫生危害和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核心能力建设。
《国际卫生条例(2005)》是对全球194个缔约国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法律工具,首次从国际法层面明确提出了对各缔约国,尤其是指定机场、港口和陆路口岸的核心能力建设要求。其明确要求各缔约国最迟在2012年6月15日前,在本国全部领土内使核心能力建设到位,并有效发挥作用。
2007年5月14日,我国政府在第60届世界卫生大会开幕当天发表声明,《国际卫生条例(2005)》适用于中国全境。全方位完成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是履行《国际卫生条例(2005)》规定的义务,也是体现中国负责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对到时无法达标的口岸,海关总署将上报国务院暂停检验检疫业务,并报请国务院取消一类口岸资格。
二
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
口岸核心能力:“口岸核心能力”是《国际卫生条例(2005)》提出的全新概念,目的在于发展、加强和维持快速有效应对公共卫生危害和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核心能力建设,在国际法层面明确提出了对指定机场、港口和陆路口岸的核心能力建设要求。
三
口岸核心能力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流程
1.随时具备的能力:
(1)迅速诊治患病旅行者;
(2)调动设备和人员运送患病感染者;
(3)配备受过培训的人员检查交通工具;
(4)加强口岸环境饮水食品卫生废物安全;
(5)控制口岸及附近媒介和宿主。
2.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备的能力:
(1)指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提供适当的应对措施;
(2)隔离、诊疗受染的旅行者;
(3)提供适当场地对嫌疑或受染人员访视;
(4)对嫌疑旅行者评估,必要时隔离远离口岸;
(5)对交通工具、集装箱进行灭虫灭鼠消毒除污;
(6)对入出境人员采取控制措施;
(7)调动专用设备、加强个人防护运送感染者。
四
口岸公共卫生风险关键控制
与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关系
分类 | 关键点 | 可采取的控制措施 | 核心能力 |
风 险 源 | 病原微 生物 | 收集疫情信息,及时预警;及时送检、检测 | 口岸公共卫生风险监测与控制能力 |
医学媒介 生物 | 媒介生物监测与防控 | 口岸公共卫生监督能力 | |
带菌宿主 | 对人群、动物、水等的检疫查验 | 口岸公共卫生风险因子监测与控制能力 | |
核生化因子 | 检测、检疫排查和控制力 | 口岸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 |
传 播 方 式 | 出入境 人员 | 疾病监测、转运、诊疗及卫生控制 | 口岸公共卫生风险监测与控制能力 |
交通工具 | 检疫查验与卫生处理 | 口岸公共卫生风险监测与控制能力 | |
货物 | 检疫查验与卫生处理 | 口岸公共卫生风险监测与控制能力 | |
集装箱 | 检疫查验与卫生处理 | 口岸公共卫生风险监测与控制能力 | |
特殊物品 | 检疫查验与卫生处理 | 口岸公共卫生风险监测与控制能力 | |
行李邮包 | 检疫查验与卫生处理 | 口岸公共卫生风险监测与控制能力 | |
废旧物品 | 检疫查验与卫生处理 | 口岸公共卫生风险因子监测与控制能力 | |
重 点 人 群 | 出入境 人群 | 人群防护、排查、转运、控制 | 口岸公共卫生风险监测与控制能力;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
五
考核检查主要内容
考核检查内容涵盖口岸沟通协调能力、传染病防控等常规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等多个方面。
六
口岸核心能力建设的意义
(一)向世界展示了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快速履行缔约义务的良好形象。
(二)对国家经贸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效应。
(三)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七
现状
目前我国运营中275个口岸全部通过核心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并自2016年起实施动态管理,每年抽取约20%的口岸进行复核督导检查。对此,世界卫生组织前总干事陈冯富珍女士用“非凡”一词给予高度评价,并在全世界推广中国经验。
广西18个对外开放口岸2013年已全部通过口岸核心能力建设达标验收,2017年至2019年,南宁关区内北海机场、防城港、企沙港、钦州港、贵港、友谊关、水口等7个口岸先后通过国家复核督导检查;2018年,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2改(扩)建口岸也通过总署达标验收。五年来,广西持续巩固和加强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口岸传染病防控水平、核生化因子监测水平等显著提高。
八
复核未通过的影响
核心能力复核督导未通过的,取消其核心能力达标资格,被取消达标资格的口岸将采取以下卫生控制措施:
(一)国际关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来自受染地区的交通工具不得在本口岸入境。
(二)考核能力中存在不合格项目且整改后无法达到要求的,则不能开展实施相关服务。
(三)海(河)港口岸取消检查与签发《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资质,并向世界卫生组织进行通报。
(四)在毗邻国家或地区发生检疫传染病疫情或者全球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提请国务院临时关闭该口岸。
各级地方政府、口岸所有者和经营者拥有强大口岸资源,是口岸的建设主体,也是口岸核心能力建设的唯一的受益者。一旦无法通过口岸核心能力复核,势必会对当地经济造成重大影响。
九
如何持续做好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工作?
牢牢把握“地方政府主导、运营单位主责、海关部门指导、多部门联动”的建设思路,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将口岸核心能力建设与国家“健康中国2030”规划、“一带一路”倡议、地方经济发展及对外开放规划等有机结合,持续提升国门把关能力,展现中国良好的国际形象。
供稿单位:卫生检疫处
本期编辑:黄歆尧
责任编辑:杨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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