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走私出口废钢4万吨 主犯获刑10年


点击边框调出视频工具条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width=500&height=375&auto=0&vid=w0959s2c63e  

▲▲▲点击观看视频


近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防城海关缉私分局侦办的一起特大走私钢铁废碎料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张某走私出口废钢40230.4吨,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另一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2018年6月4日,在总署缉私局统一指挥下,南宁海关共出动150余名警力,在广西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东兴及福建厦门等地开展集中抓捕行动,一举打掉以张某和黄某为首的走私出口废钢犯罪团伙,共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19名,现场查扣涉嫌走私出口废钢1750吨,冻结资金约200万元。上述被判决的走私团伙成员即是在该集中收网行动中被防城海关缉私民警抓获的。


位于防城港码头堆场的钢铁废碎料


经查,张某多年来一直从事进出口代理报关业务,熟悉海关进出口申报和监管规定。随着近年来钢铁废碎料国际价格的不断上涨,为牟取非法利益,张某不惜铤而走险,伙同刘某、韦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在明知出口货物钢铁废碎料的实际成交价格的情况下,通过隐瞒出口货物的真实成交价格,制作虚假合同、发票等商业单证办理出口通关手续,以低报出口货物价格及伪报发货人的方式逃避海关监管,从而达到偷逃应缴税款的目的。自2017年5月到案发,该团伙先后从防城港、北海、钦州等口岸走私出口钢铁废碎料至越南,查证涉案货物共计40230.4吨,案值4955.886万元,偷逃应缴税额650.856万元。


从张某家中搜查出的虚假合同、发票等材料


钢铁废碎料是钢铁生产过程中未成为产品的下脚料及报废的设备、构件中的钢铁材料,可被反复循环利用。随着自然资源被不断开发并日渐减少,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均开始采取措施加强对废钢的回收和利用。我国是全球钢铁产量最大的国家,同时也是铁矿石进口量最大的国家,直接回收利用废钢不仅可以突破资源瓶颈制约,还可以减低碳排放、缓解对国外铁矿石依赖,因此废钢利用又被称为“第二矿业”。为鼓励回收再利用,我国对废钢出口征收40%的保护性关税。据悉,每生产1吨钢需要铁矿石、煤炭等原料4-5吨,而直接将“废钢”投入炼钢炉进行冶炼,原料和产出比最高可达到1:1,可以节省大量自然资源和能源,并省去采矿、选矿、炼焦和炼铁等众多工序及生产投入。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走私出口废钢偷逃税款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情形,将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缉私民警提醒,为确保国内资源有序利用,保护美好生态环境,海关将不断加大对资源类商品监管力度,希望广大进出口企业和个人严格遵守海关监管规定,不要以身试法。





供稿单位:防城海关缉私分局

本期编辑:张鑫、袁志宏

责任编辑:杨博

南宁海关融媒体中心出品

秀米投稿邮箱:nnhgrmtzx@qq.com


更多内容

广西新增两个泰国水果经第三国输华入境口岸

南宁海关2020年劳动节放假及工作安排的通知

整治野生动物市场 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快速检测 快速审批 快速通关

南宁海关集中H986审像科技优势 助力海港提升集装箱货物通关效率

(视频)当你第一次出口口罩

一张表读懂商务部12号公告,非医用厂家不影响正常申报

南宁海关典型案例入选2019年度全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



点亮告诉更多人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