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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贸小课堂 | 中国汽车出口越南怎么办?


01

频频通报

(一)2020.8.24,G/TBT/N/VNM/174。新装配、制造和进口汽车气体污染物排放第5级国家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第5级气体污染物排放的排放限值、排放试验和方法、管理和执行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质量检验要求。



(二)2020.7.1,G/TBT/N/VNM/172。关于新装配、制造和进口汽车的第4级气体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技术法规草案,修订QCVN 86:2015/BGTVT。



(三)2020.2.19,G/TBT/N/VNM/161。本通知草案代替2019年7月9日通知No.05/2019/TT-BTTTT规定了由信息和通信部负责管理的不安全产品和货物清单(产品和货物清单分为2个子清单,每个子清单都有自己的强制质量管理形式和原则,即认证、声明、进口检验)。



(四)2019.11.18,G/TBT/N/VNM/154。通知草案,修订和补充2018年1月10日通知No.03/2018/TT-BGTVT“管制属于法令No.116/2017/ND-CP管辖的进口机动车辆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质量检验”的条款。



(五)2019.4.5,G/TBT/N/VNM/140。关于汽车装配和制造技术安全与环境保护质量检验的通知草案。


(六)2018.4.24,G/TBT/N/VNM/125。QCVN75:2014/BGTVT国家电动自行车使用的电动机技术法规草案修订1:2018(适用范围包括从事车辆管理、测试、检验和质量认证、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机构和组织)。



(七)2018.3.7,G/TBT/N/VNM/116。法令116/2017/ND-CP关于汽车制造、装配和进口及汽车保修和维护服务业务要求。


注:以上通报内容详情可查询中国WTO/TBT-SPS通报咨询网。


02

国际形势


(一)

《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自贸协定”)和《越南-欧盟投资保护协定》







2020年,越南批准了《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EVFTA)和《越南-欧盟投资保护协定》(EVIPA),成为继新加坡之后第二个与欧盟签署自贸协定的东盟国家。伴随越南市场的不断开放,越南汽车将对接国际、欧盟标准,不符合欧盟标准产品需接受额外的检验和认证程序,中国汽车出口越南将面临更严格标准要求。


(二)

中美贸易争端







近年来,随着中美两国经济融合进一步加深,双边贸易摩擦也呈现日益加剧的趋势。贸易摩擦对中美经贸关系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消极影响,反观越南凭借与我国相似的政治环境、优越的地理位置及配套的生产运输能力得到巨大的红利:大批企业投资、土地价格上涨等。


03

当前影响

自2018年越南执行116、125等汽车法规以来,车辆出口越南的困难程度不断升级,最大困阻主要均集中在当地的车辆登检环节,整体表现为其登检政策或相关补充政策要求屡次发生变化且模糊不清,当地汽车经营单位及各主机厂无法有效解读相关规定信息,完成进口登检及经营极其困难;且登检工作中,极易受执行检验的部门相关人员主观判断或操作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严重影响登检进程及通过率。








(一)越南对进口的新车型需抽检样车做登检和发动机台架排放试验,而现越南全国仅有一个台架,且排放测试受测试环境、人为操作方式等综合因素影响大,疫情期间无发动机工程师协助,台架测试通过率低,增加企业与进口商的费用(单次排放测试费用约1.5-2万美金)与时间成本,进口和经营困难大。


小结:越南执行进口车发动机检验耗时久且费用高,对汽车企业出口及经销商经营造成困难。








(二)越南于2020年2月颁布05/2020/TT-BGTVT补充规定,新车型首批通过排放登检后,36个月内该车型则无需再按每批次进口车抽检进行发动机排放测试,但36个月内免检前提是越南相关机构对汽车厂家进行COP(产品量产一致性工厂检查)评估(疫情影响,自2月发布起,6个月内暂不执行COP评估)。目前疫情仍未消除,越南登检部门又于2020年8向当地汽车经销商提出(参考公文号3704/ BGTVT-KHCN ),需进口车品牌提供ECE(欧洲经济委员会)、EC(欧洲共同体)认证的COP证书(详细要求证书需体现公司名、品牌名、产品名、依据法规等多项内容)且立即实行,若无上述COP证书,已登检过的车型,后续进口仍要按新车进行每批次抽检重新登检,甚至可能会不被允许进口。


小结:越南并非是实行汽车欧盟认证的国别,但常用欧盟相关法规材料要求企业提供,如以上COP证书及相关内容要求,并不是中国国内企业必备的证书条件,且经常变换规定,直接将造成经销商进口按批登检成本加大,甚至无法再进口车,企业出口风险与阻碍极大。








(三)登检车辆,其登检周期耗时过长,自2018年新车登检周期45-90天不等,往往登检完方可销售,目前新车登检周期也仍在30-70天左右,程序冗杂而缓慢,严重影响市场响应,对企业出口和经销商进口造成较大困难。


小结:越南近些年汽车进口法规极其善变,且模糊不清,实际实行过程中也常出现“临时”要求,企业与进口商始终难以应对,很难达到其各项繁杂的要求,中国车辆出口销售至越南市场的困阻愈演愈烈,耗费大量的精力、物力在车辆登检方面,十分困惑。


04

应对建议







(一)提高技贸措施认知和保护意识。关注越南与欧盟自贸协定及中美贸易摩擦的动态,密切跟踪、搜集翻译甚至主动评议越南通报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国内外认证机构等做好资源整合。特别是对于违规或不合理的,充分运用WTO有关规则据理力争。同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开展对越南下一步可能采取技贸措施的预判分析。








(二)提高自身研发和技术创新水平。人们曾把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称为“双刃剑”,因此企业面对时要明确越南法规标准要求,针对性的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强化技术创新,向引进吸收越南采取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中先进技术和理念转变,由此确定企业生产和技术改造的方向和目标,不断提高我国出口汽车在越南的占有量。








(三)积极使用和制修国际技术标准。认真研究和积极推广使用国际先进标准,特别是欧盟的先进技术标准,实现新成果专利化、专利成果标准化,突破国外构建的技术贸易措施壁垒。另外要主动参与国际技术法规、标准的制修订和评议过程,最大限度地争取影响标准和法规的制定及修订,确保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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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技术性贸易措施调查研究中心(东盟)本期编辑:孔祥军 许晨煜 许晓东 李丹群责任编辑:杨博南宁海关融媒体中心出品秀米投稿邮箱:nnhgrmtzx@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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