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盈利、专卖垄断和救灾有效性之间,存在一个“不可能的三角”。
各位好,昨天看到了这样一则声明: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的辩论队,因为在一场辩论赛前抽签抽到了“发灾难财不应当受到政府禁止”,觉得以这个辩题辩论在当下实在是没有正义性,于是选择了愤而退赛。
有朋友发了相关文章,并问我:小西,你对这事儿怎么看?
我这个人,16型人格(16personalities)的测试结果是ENTP,也就是“辩论家型人格”。大学时代我也确实非常喜欢打辩论赛。作为一个退役的前四辩,以辩论专业的角度,我得说虽然光明学院的这些辩手们的退赛声明写的非常有感染力,勇气也很可嘉,但其做法是值得商榷的。
理论上讲,在一个靠谱的辩论赛中,一个能被拿来讨论的辩题,一定是正反两方面都可以辩一辩的。因为辩题本身是抽离出具体场景,缺失了很多前提设定的。
比如说“三角形内角和等于/不等于一百八十度。”这个辩题可不可以拿来辩论呢?
这事儿看似好像辨无可辨。
但其实是可以,因为在欧式几何当中讨论,虽然肯定是正方赢,但非欧几何当中却不然。反方只需拿出一个球体,在上面画个三角形,就能证明自己辩题的的正确性了。
所有大学辩论赛的辩题,其实都有这个特点——出题者会刻意抽离前提条件,单拿一个结论给双方。所以这些辩论题目,其实都是有的打的。
而一场辩论赛中决定双方胜负的关键,就是看双方谁能把辩题带入到对自己论点有利的那个具体场景当中去。
所以想打赢一场辩论赛,一个高水平的辩论队,从一辩开篇陈词到四辩总结发言,都在忙活这件事——制造一个我方观点立得住的场景,让评委、观众、甚至“对方辩友”接受之。搞成了,你就赢了。
你看这次出事的中国政法大学“论衡辩论赛”,已经办到了第九届,主办方此次设置的6个辩题,都有这种特点:
辩题1:在危害公共利益案件中,亲亲相隐/大义灭亲更应得到尊重
辩题2:根据外来人口素质差异进行城市居住权利授予是合理的/不合理的
辩题3:发“灾难财”应当/不应当受到政府禁止
辩题4:反恐中,利用无辜家庭逼迫恐怖分子就范可以接受/不可以接受
辩题5:战争中,军队可以/不可以因保护自身安全而被迫杀害平民
辩题6:死亡是/不是一项权力
所以题目本身,其实是没有问题的。甚至从专业角度讲,不愧是中国顶尖的政法大学,有一定的水平。
但光明学院的这支辩论队,此次倒霉也就倒霉在现在这个时间点上——
就像他们自己说的,上海封控搞成现在这个样子,在眼下讨论这个辩题,实在太容易让人想到最近发生的那些恶心事了:小区被封控,一些商家拿着自己不知怎么搞到手的准入特权肆意妄为,昧着良心在卖八十多块钱的白菜、几百块钱的天价蔬菜盲盒、天价的跑腿费,还有什么乳头肉、发霉罐头、“龙D粉丝”……
这些糟心事激起的民愤实在太大了,让抽到“发灾难财不应当受到政府禁止”的反方,很难将评委和观众抽离出这个具体场景,并制造一个有利于己方的场景赢得比赛。
所以此时辩论这个题目,对反方来说是不公平的。
这就好比踢一场足球赛,主客双方恰好结了血海深仇,主场球迷先天就对客队极不友好。客队权衡之下觉得即便去踢了、窝囊、遭罪不说,还赢不了,更关键的是有辱国格。于是索性就罢赛了,把比赛搞成了行为艺术。
你说这个决定对不对呢?其实也不对也对吧——从专业角度讲,这样做太不专业。但从人性的角度讲,这样做又是对的。
眼下上海这个具体场景当中,某些商家拿着政府发给的特殊市场准入,以天价卖给居民残次生活必须品,这当然不对(何止是不对,简直就是敲诈,是标准的“吃人血馒头”)。但如果我们假设,有一个小区的物资供应体系,是有完善、公平、开放的市场准入机制的,自由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在封控时依然能够发挥它的作用。那么一度出现的“天价菜”的“灾难财”,就反而会成为好事——因为它会标度出这个地区的物资出现了稀缺,然后更多的物资,就会在利益的驱动下涌入,形成竞争之后,物资紧缺就会缓解,价格就会下降,商民两便——这是经典经济学为我们描述的常识。所以问题的关键,其实根本不在于“政府应不应该允许发灾难财”,而是不应设立那么多的门槛,让一个本来应该允许做自由选择的市场,变成了少部分人牟取暴利、坑财害民的禁脔。当然论题要是这么辩,讨论起来就有点超纲了,所以我能理解光明学院辩论队的苦衷,他们宣布退赛,没准还救了那个辩论赛一把。其实,一说起发“灾难财”这个话题,我总不自觉地想起古罗马时代跟凯撒结盟的那位克拉苏。他应该是人类历史上首个靠发灾难财起家,并一路凭此成为罗马首富的家伙。
克拉苏的发财之道今天看来特别奇葩,那个年头罗马因为住宅密集经常闹火灾,而罗马政府是不出钱办公共消防队的,于是克拉苏就自己办了一支私人消防队,承接救火业务。当然,克拉苏干这个活儿也不是在学雷锋,他的救火队救火是要收取不菲的报酬的。且挺缺德的一点是,如果失火的房屋主人没有足够的钱支付“灭火费”,克拉苏的消防队就会现场跟屋主进行谈判:亲,您没有钱也没关系的啊,亲!我们克总同时经营房地产业务,您可以把房子产权卖给我们,这样不仅灭火免费,您还可以拿到一笔钱重新安家!价格嘛?给您个优惠好了,五第纳尔怎么样。别嫌少啊,够你一家老小解决今天的晚餐了。怎么样,亲?赶紧决定哦,要不然您房子就要烧没了,五第纳尔也买不上哦!您看您邻居也着急了,再不卖难保他们不会揍你哦!是的,在这种“真·火烧房梁”的催迫下,很多罗马公民被迫以非常低贱的价格把自己的房产贱卖给了克拉苏的消防队。而克拉苏凭此积累的巨量的财富,成为了一个真发“灾难财”的可恶商人。罗马人民对这家伙的观感么,不说是感恩戴德吧,至少也可以说是食肉寝皮了。不过,这种看似缺德冒烟的生意,却还有一个调节阀,那就是这种私营救火队。你克拉苏可以办,我们其他人也可以办啊!于是很多不满克拉苏这种人的罗马公民后来也成立了自己救火队与克拉苏相抗衡,或是邻里间签订火灾发生时义务互助的契约。在众多或公益或盈利的救火队彼此竞争之下,罗马的这片市场搞到最后居然呈现出一种“生机勃勃、万物竞发的景象”——不仅消防价格降下来了,消防契约合理了,而且消防水平还不低。罗马同时代的各文明城市当中救火的应灾机制,搞的是最好的。这一点,显然不是一心想牟利的克拉苏们的初衷,但的确是他们最终达成的结果。发灾难财的克拉苏们其实成为了一只鲶鱼,解决了罗马的消防问题。我们所需的食物不是出自屠宰业者、酿酒业者、面包业者的恩惠,而仅仅是出自他们自己的利益的顾虑,我们不要求于他们的爱他心,只要求助于他们的自爱心。我们不要向他们说我们必需,只说他们有利。——亚当·斯密当然,这个局面,克总是不甘心的,他一定会想办法发糖。你一定听说过,罗马首富克总,后来跟凯撒、庞培成立“前三头同盟”。其实克拉苏肯出打钱供凯撒和庞培去谋取权力。部分动机可能就是为了获得垄断——跟如今美国很多资助总统候选人(尤其是民主党那边的候选人)竞选的企业大佬一样,他也想搞一个“罗马消防业准入机制”。借“规范”消防业为名,把大部分跟他竞争的同行都干掉。这样,他就可以借助政策获得变相的特权垄断了,罗马老百姓将重新任其鱼肉。只不过,无论凯撒还是庞培,都是比较有节操的,他们在轮流担任执政官时都没有答应他们盟友的这个“小需求”——因为凯撒和庞培都不傻,一眼就能看出克拉苏此举想干啥。这么鱼肉百姓,一定会搞的怨声载道的事情,岂是这两位大英雄所能干的?我们就算受了你的好处,也不能这么不要脸啊!至于凯撒是怎么跟他这位债主盟友周旋的,那是另一个故事了。总之钱和脸,凯撒都要了。所以罗马消防业自由市场,在共和国时代末期一直那么延续了下来。可是没有用克拉苏也有别人,白道走不成,就会有人试图走黑道。到了凯撒的继承人屋大维当政的时候,发灾难财的罗马的消防业,确实到了不管管不行的地步——很多大的消防队开始跟黑帮给“深度合作”,不仅利用其打压对手,甚至开始不仅管灭火,还管放火。可屋大维是什么人啊,人家那声“奥古斯都”可不是白叫的,面对民困,他很快推出了相应的法案,力图一劳永逸的解决这个困扰罗马人民的老大难问题。屋大维想到的对策,就是成立组建了一支专业的“消防军”,承担罗马城内的一切消防工作。他从自己的退役老兵和罗马原有的商业消防队中选拔精干,成立了这支消防军。该队伍隶属于中央,组织严密,完全参照罗马军团来组建:由一名“消防总长”统领,下设7个大队,每个大队由一名千夫长统领,每个大队下面还设有7个小队,每个小队有70至80名队员。此外分工也非常明确,水兵负责给水,毯兵把毛毯浸湿,冲进火场救助百姓,铁艺兵负责组装和维护消防器具,拆毁兵负责拆除燃烧楼宇,军医负责治疗……那么这么一支超越时代的专业救火队,需要花被救助者多少钱呢?屋大维告诉罗马老百姓——不收钱,这支消防队跟罗马军队一样,是公益非盈利组织。显然,屋大维很明白,如果既给了这支消防队特权垄断,又允许他们盈利,那么这支队伍很快就会堕落为克拉苏消防队的无限量加强版,甚至自己制造灾难来牟利。“如果让克拉苏做主,我想他乐意把整个罗马城都烧了。”所以屋大维以法律的形式强行规定,消防军是罗马军队中的一部分。而军队一律不得经商。是的,屋大维时代的消防军完全由国家供养,不收取救援对象的费用。队员的工资,一部分从国库支取,一部分是富人的捐赠。为了保障消防军的供应屋大维还曾下令从奴隶贸易中抽取4%的税金,用以供养这支部队。捎带说一句,屋大维订立的这套制度,其实一直沿用至今,就是通行世界的公立消防队雏形。为什么今天很多国家的公立消防队依然是军队编制,分总队、大队、小队?其实用的都是屋大维当年的设计。所以为什么屋大维是“奥古斯都”?人家这名儿不是白叫的。当然,我们要说,这套天才的设计体系,刚开始玩的时候,其实纰漏还是挺多的。到了克劳迪王朝最后一任皇帝尼禄的时代 ,由于这小子不会玩,把罗马财政体系搞的一塌糊涂,补给供应不上,“消防军”开始出现腐败和松懈,于是终于酿成了公元64年罗马大火灾。火灾之后很多罗马人传言说这火是皇帝自己放的,这可能冤枉了尼禄。但腐败而又得不到充足补给的消防军为了彰显存在感放火,或者至少坐视火势蔓延,则的确是有可能的。所以,屋大维苦心想出的这个好政策,最终还是朽坏了,算个遗憾吧。不过,听说意大利消防队喜欢吹他们建队已经两千年了……行吧……政府应不应该禁止商人发灾难财?从克拉苏的私营消防队,到屋大维的“消防军”。我们可以看到罗马人对“灾难财”这事儿的两种选择——你可以允许商人发“灾难财”,搞成一个盈利但允许自由竞争的市场这样做的好处是市场会十分繁荣,老百姓的需求会自然得到满足,而公权力无需操心过度监管。但缺点是的确有可能像共和国后期一样失控。你也可以不允许商人发“灾难财”严格准入,把救援体制搞成一个完全公益的、由公权力包干、垄断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样做的好处是不容易失控,能够完成救灾的标准化和保障化。但坏处是公权力必须为此操碎了心,设立和完善一系列相应规章,稍微有一点松懈,就可能酿成大祸。所以,这其实是一个选择问题。在灾难财这个事儿上,有效、盈利和特权垄断之间,存在一个“不可能三角”——如果你想要盈利,同时完成有效救济,就必须放开市场,不能搞特权准入和垄断,既克拉苏模式。如果你想要严格准入、同时完成有效救济,就不能允许被准入者籍此盈利,既屋大维模式。两种模式都可以给受困者有效救济,但也都有它们无法兼顾的不足。这只是个选择问题。但我要说,其实还有一种最不正义的一种选择。那就是同时兼顾了盈利和专卖垄断,却舍弃了救灾的有效性。这种模式,我不知称之为何,因为我不能想象竟然有人会这么选——为了让那些获得准入特权的商人谋取暴利,赚的盆满钵满,居然坐视那些受困者被勒索、被压榨、让他们的困难得不到救济,让他们冤屈无处申索……这种模式,我真的不知称之为何。人类历史上,似乎还没有正常人在灾难面前对这种不可能的三角,忍心这样选——我也希望,永远不要有人,作出这样奇葩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