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考试管理,规范和保障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以良好的考风促进学风建设,学校期末考试实行校、院两级巡考。校级巡考由校领导、职能部门、各学院院长和书记组成;各学院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巡考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巡考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考试时间
二
巡考安排
三
巡考工作要求
1.在考试开始前对考场进行考前巡查,巡考工作人员负责到场签到和发放期末考试安排表。
2.巡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需对试卷情况、考场情况、监考教师到位、监考情况、考生情况进行巡查,并对考场中出现的特殊状况进行及时处理。
3.各巡考工作人员须认真填写期末考试巡考记录表。
4.各教学单位在每天考试结束后需上交本单位考试情况简报,电子版发至邮箱:gsjwk @gpnu.edu.cn,纸质版在所有考试结束(第20周周五)后统一交教务处。联系人:龚智敏、曾友;联系电话:38256866。
四
巡考时间和巡考人员集合地点
(一)
东校区、西校区
1.考试时间段
第一场:8:20-10:20;
第二场:10:30-12:30;
第三场:14:20-16:20;
第四场:18:30-20:30。
2.巡考集中时间:上午8:10、10:20,下午14:10
3.巡考集中地点:东校区第二教学楼一楼
西校区教学楼一楼
(二)
白云校区
(三)
北校区、河源校区
考试周全部班级随堂考。
五
期末课程考核编排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已编排汇总,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期末考试安排表(见附件)做好期末考试组织工作。
附件:1.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东校区)
2.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白云校区)
3.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西校区)
(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文章来源:教务处
核稿:彭婷婷
排版:林金龙
编辑:喻太红 邱向宇
审核: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