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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教改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粤教高〔2021〕3号)文件,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将开展2021年度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立项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部署要求,通过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全面对接教育部“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拔尖”“四新”等本科人才培养计划,为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搭建教学改革和创新平台,引导高校将资源配置和工作重心持续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专业、课程、实验实践、教学组织、教学评价等关键领域改革,夯实本科教育基础,积累一批优秀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

(二)立项原则

1.问题导向。项目须坚持从岗位和本校、本专业实际出发深入分析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岗位特色、专业特色和学校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须紧密结合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需求,瞄准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大力开展教学改革核心问题研究攻关。

2.原创导向。推荐立项的项目,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必须兼具原创性和先进性,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教师对特定问题进行适度超前研究或改革,提出对策建议,引领教学发展方向。

3.实践导向。项目建设应源于教学实践并致力将建设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逐步降低纯研究型项目的立项比例。将项目成果的实践应用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适度放宽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研究报告等文字成果要求。

4.共享导向。鼓励教学平台类项目有条件对外开放,以使更多师生受益。倡导并支持跨校项目的联合建设,完善建设成果共享机制。通过各平台渠道,大力推广项目优秀成果,充分发挥项目对教学改革的示范、引领和促进作用。

二、项目类别及推荐名额

我校2021年可申报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4项,推荐项目类别及名额如下:

(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

(二)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2个。

(三)课程教研室2个。

(四)专项人才培养计划3个。

(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15项。

注:所列项目类别及推荐名额为初步审定,学校将根据各类别项目申报情况,对拟推荐项目类别和数量作出适当调整,总数不变。

三、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 项目要在校内有较好的基础,且前期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果并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有必要继续予以推进。

2.申报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建项目推荐立项指南》(附件1),各类别项目建设任务书(申请书)见附件2。

3.教改项目分研究性教改和实践性教改,以实践性教改为主。与已立项省级教改项目名称相近内容相似的不应重复推荐。各教学单位推荐名额根据各单位专任教师规模进行分配,具体见附件3。非教学单位限推荐1项。

4.由各单位统筹安排各类别项目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其他说明

1.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是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评定的基础,同时也是国家级项目遴选推荐的基础,请各教学、教辅单位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本单位项目申报组织工作。

2.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一)近3年来(自2018年9月1日起计算,下同),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按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省级验收;

(二)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在2019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在2020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

(三)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尚未校内结题再次申报同类别项目或已有在研省质量工程项目2项及以上;

(四)2021年申请同时主持多个类别项目;

(五)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教改项目除外);

(六)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四、工作流程

(一)预申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填写附件4预申报表,并请各单位汇总于11月7日前发送到邮箱:gsjyk@gpnu.edu.cn。

(二)材料提交:请各单位于2021年11月19日下午17:00前,将项目任务书(申报书)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PDF格式,需有封面目录,大小不超过10M)打包发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邮箱,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送至东校区行政楼206,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评审推荐: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上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限额向省教育厅推荐。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网上填报:12月2日前在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gic.gdedu.gov.cn/Zlgc),填报并上传相关推荐材料,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报送省厅:12月3日前,学校正式行文报送纸质材料至省厅。

工作联系人:赵建云,联系电话:020-38265564

邮箱:gsjyk@gpnu.edu.cn。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1.2021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指南

2.2021年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书

3.各教学单位推荐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限额分配表

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1年省质量工程预申报信息表



往期回顾

● 学科竞赛 || 关于举办2021年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首届“广思杯”广东省大学生“学外语,讲党史,强自信,勇担当”主题创意大赛的通知

● 党史学习教育 || 许玲副校长为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师生讲授思政课

● 教学观摩赛 || 文学与传媒学院举办2021年本科课堂教学观摩竞赛初赛

● 实践教学 || 文学与传媒学院赴荔园小学开展教育实习中期检查

● 教学观摩赛 ‖ 光电工程学院举办本科课堂教学观摩竞赛复赛活动

文章来源: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编辑:谭培荣 卢培婷

初审:孔 贺 邱向宇

终审: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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