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科 || 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全员听课评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听课评议制度》(广师大〔2019〕647号)要求,推动学校教学学术活动及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各教学单位领导及系、教研室负责人应身体力行,深入教学第一线,带头开展听课评课活动,强化校内课堂教学交流研讨,实现教师同行互助合作和对青年教师的帮扶,促进教师自我反思和专业成长,不断提高本科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现将本学期我校全员听课评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评课重点对象
各教学单位开展全员听课评课工作,需重点听取以下任课教师授课情况:
(一)教学效果不好、学生反映问题较多的教师。
(二)青年教师尤其是近三年新进教师。
(三)学生评教排名在本单位后20%的教师。
二、听课评课学时要求
(一)学校各级领导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各教学单位系或教研室负责人12课时。
(三)任课教师8课时。
(四)学校教学督导组成员根据教学督导工作要求开展听课活动。
三、听课评课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形成良好的听课评课氛围,及时掌握任课教师上课的第一手材料及课堂教学质量信息,不能流于形式。
(二)各教学单位的院长和书记需做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及教师同行听课评课的布置、指导工作,要充分了解教师的授课情况,对课堂教学工作意识形态进行专项督导,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帮扶教学效果不够好的教师。
(三)各教学单位的每一个系(部)或教研室需制定本学期听课活动方案,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全员听课评课工作方案》(见附件1),经过集体讨论协商,确定授课人员、授课内容、授课时间、授课地点、听课人员,将计划提交给本单位汇总,由各教学单位将听课活动开展计划提交教务处。
(四)各教学单位及系(部)或教研室需每月开展一次听课活动,并填写上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全员听课评课总结报告》(见附件2),有针对性地分析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帮扶及整改措施。
(五)各任课教师评课评课时须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全员听课评议表》(附件3)。
(六)教务处定期抽查各教学单位全员听课制度的落实情况,将各教学单位落实全员听课评课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各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
(七)请各教学单位2022年3月4日(周五)下午17:00前将《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全员听课评课工作方案》(附件1)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纸质盖章版版交到教务处评估科。
(八)请各教学单位于本学期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本单位的《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全员听课评课总结报告》(附件2)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盖章版版交到教务处评估科。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38256481。
办公地点:东校区3栋406。
联系邮箱:gspj@gp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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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灿亿 卢培婷
初审:孔 贺 邱向宇
终审:向凯